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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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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后调解获赔到位,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2-02 14:44
公司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 -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以及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5] - 公司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 [3][5] - 公司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年报虚增资产和利润各1.62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3][5] - 公司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减计净资产1.96亿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和18.51% [3][5]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底,有投资者通过调解获赔到位并已收到赔偿款 [1][3] - 此前部分投资者收到的调解书,公司及杨学平未履行付款义务,相关案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 - 公司投资者索赔案已有生效的胜诉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 [1][4]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4] 可索赔投资者范围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及收到调解书,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26 11:54
公司法律诉讼与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3日,律师代理的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一批法院调解书,并同日向法院提交了一批新立案 [1] - 律师代理的部分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因是公司及杨学平未按此前收到的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 [1][2] - 律师代理的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3] 证监会行政处罚详情 - 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公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1][4] - 违法事实一: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1][4] - 违法事实二: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1][4] - 违法事实三:鹏博士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4]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具体内容 - 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 [2][4] - 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2][4] - 2016年年报虚增资产162,000,000.00元,虚增利润162,000,000.00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 [2][4] - 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2][4] - 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虚减净资产196,000,000.00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18.51% [2][4] 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4]
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一文化(002721)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07 10:13
鹏博士(600804)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以及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2][5][6] - 针对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已生效的调解书付款义务,代理律师已于2026年1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5]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并获得一定比例胜诉,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并接受委托 [1][5] 鹏博士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 [3][7] - 2016年虚增资产1.62亿元,虚增利润1.62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 [3][7] - 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虚减净资产1.96亿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和18.51% [3][7] - 公司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至2019年年报也均虚增资产 [3][7] 鹏博士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7] 金一文化(002721)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年报存在错报 [3][7] - 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 [3][7] - 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 [3][7] - 公司已于2023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对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8] 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4][8] - 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后续仍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 [3][7]
倍轻松投资者索赔启动,鹏博士(600804)索赔案再收调解书
新浪财经· 2025-12-30 14:22
倍轻松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 - 律师提示,暂定在2025年12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1] 鹏博士财务造假及受罚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1] - 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3%[1] - 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年报虚增资产及利润均为162,000,000.00元,虚增利润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8%[1] - 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1] - 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减净资产196,000,000.00元,占各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7%、14.27%、18.51%[2] 鹏博士信息披露违规其他事项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 - 公司发行“17鹏博债”和“18鹏博债”所使用的2014年至2022年年报涉及虚假记载[2] - “17鹏博债”涉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6月如期兑付[2] - “18鹏博债”涉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展期至2024年[2] 鹏博士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29日,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投资者将调解获赔[1] - 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胜诉[1]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2]
倍轻松(688793)投资者索赔启动,鹏博士(600804)索赔案再收调解书
新浪财经· 2025-12-30 14:14
倍轻松(688793)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2025年12月25日晚,倍轻松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7] - 律师提示,暂定在2025年12月26日买入倍轻松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 [1][8] 鹏博士(600804)历史财务造假及处罚 - 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3][9] - 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4][9][10] - 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4][10] 鹏博士(600804)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鹏博士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3% [5][11] - 鹏博士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5][11] - 鹏博士2016年年报虚增资产162,000,000.00元、虚增利润162,000,000.00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8% [5][11] - 鹏博士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5][11] - 鹏博士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减净资产196,000,000.00元,占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7%、14.27%、18.51% [5][11] - 公司2017年至2018年发行“17鹏博债”和“18鹏博债”,其发行及持续信息披露使用了2014年至2022年年报 [5][11] 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12月29日,律师代理的部分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投资者将调解获赔 [1][8] - 律师代理的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 [2][8] -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8]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6][12]
鹏博士(600804)索赔案再收到调解书,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已有获赔后再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2-25 09:50
鹏博士(600804)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4年8月16日,鹏博士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以及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6][8] - 财务造假具体表现为: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2016年虚增资产和利润各1.62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2012年至2015年及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存在虚增资产 [1][6] -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每年年报均减计净资产1.96亿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和18.51% [2][6] - 公司发行的“17鹏博债”和“18鹏博债”在发行及持续信息披露中使用了2014年至2022年的相关年报,其中“18鹏博债”已展期至2024年 [2][6] - 2025年12月23日,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投资者将获赔,此前已有案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并接受委托 [1][5][7] 宁科生物(600165)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3][9] - 2022年,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 [3][9] - 未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3][4][5][9][10][11] - 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并获赔到位,2025年12月23日,律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进行了债权申报 [2][7] - 律师认为,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在此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5][11]
鹏博士(600804)已经和解获赔,4.5万股民,还有多少没有上车!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公司受处罚情况 -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1][6] - 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涉及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1][6] -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6] 投资者索赔条件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维权索赔 并暂定了两类索赔区间条件[2][7] - 第一区间索赔暂定条件:凡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600804)股票 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包括投资机构) 可参与索赔[2][7] - 第二区间索赔暂定条件:凡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鹏博士(600804)股票 并且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包括投资机构) 可参与索赔[3][8] 投资者维权所需材料 - 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 对账单应涵盖从首次买入鹏博士股票之日起至全部卖出之日或打印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 目前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对账单需显示库存股数[4][9] -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10] - 投资者需提供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需包含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 并加盖营业部印章[5][10]
鹏博士(600804)已和解获赔,4.5万股民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8 12:01
公司受处罚情况 -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1][7]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以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涉及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1][7] -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 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7]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律师解读 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1][7] - 暂定的第一类索赔条件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2][8] - 暂定的第二类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4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3][8] 投资者维权所需材料 - 需准备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账单需涵盖从首次买入至全部卖出或打印日的所有交易记录 仍持股者需显示库存股数[4][9] -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10] - 需提供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并加盖印章[5][10]
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再收到调解书,此前已有投资者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12 14:18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4年8月16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7] - 2025年12月12日,部分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法院送达的调解书,投资者将获赔[1][5] - 公司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1][6]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7]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8] - 公司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4][9]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的具体情况 - 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4][9] - 2016年虚增资产1.62亿元、虚增利润1.62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4][9] - 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至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4][9] - 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减计净资产1.96亿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18.51%[4][9] 公司债券发行与财务数据关联 - 公司于2017年至2018年发行“17鹏博债”和“18鹏博债”[4][9] - “17鹏博债”涉及2014年至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6月如期兑付[4][9] - “18鹏博债”涉及2014年至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展期至2024年[4][9] - 上述公司债的发行及持续信息披露使用了2014年至2022年的年报[4][9]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5][10]
新世界发展完成债务置换要约 将发行13.62亿美元新票据
新浪财经· 2025-12-05 10:17
新世界发展债务置换与财务状况 - 公司债务置换要约已截止 持有总额近22.93亿美元现有永续债券和近2.36亿美元现有票据的持有人接受要约 预期将分别发行近11.76亿美元新永续债及近1.87亿美元新票据进行置换 合计新发行总额为13.62亿美元 达到原定发行上限19亿美元的71.7%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总债务达1461亿港元 净债务为1201亿港元 短期债务同比减少350亿港元至66亿港元 可动用资金约450亿港元 包括现金及银行结余约259亿港元及可动用的银行贷款约192亿港元 [2] - 2025年上半年 公司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收入约276.81亿港元 同比减少22.64% 股东应占亏损扩大至163.02亿港元 同比增亏38.07% 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 [2] - 公司存续中资离岸债25只 存续余额为67.616亿美元与92.020亿港元 [2] 鹏博士债务逾期与债券情况 - 下属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2017年发行的总额5亿美元债券 截至公告日债券余额约为2.1854亿美元 原定到期日为2025年12月1日 [3] - 因流动性紧张 公司正与债权人协商展期及重组方案 若无法解决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风险 [3] - 公司存续债券1只 即“18鹏博债”(现更名为“H鹏博债”) 债券存量规模3.39亿元 该债券已自2024年4月12日起停牌 到期兑付日调整至2026年5月25日 兑付存在不确定性 [3] 金地集团债务与经营状况 - 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兑付公开债面值约5.01亿元 [3] - 2025年前三季度 公司营业收入239.94亿元 同比下降41.48% 净利润亏损51.86亿元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亏损14.68亿元 [4] - 公司总资产2620.87亿元 总负债1666.16亿元 [4] - 公司存续债券3只 债券存量规模5.01亿元 [5] 方圆地产债务逾期与涉诉情况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63.06亿元 对外担保涉及逾期债务本金6.52亿元 [6] -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方壮鑫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6] - 子公司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 涉案金额超千万 [6] - 公司存续债券1只 即“H20方圆1” 债券存量规模9.18亿元 存续中资离岸债1只 存续余额为3.400亿美元 已全部违约 [6] - “H20方圆1”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 审议关于调整本期债券兑付安排等议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