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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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只可索赔股票名单曝光,涉及逾百万投资者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3-14 16:01
监管与执法环境 - 新“国九条”深入推进,监管部门释放“长牙带刺”的严监管信号,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升级,违法成本显著提高 [1] - 2026年以来,证监会及下属机构已累计发布近四十份《立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监管对象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还延伸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 [1]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各类信披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执法 [2] 投资者维权机制进展 - 证券法推动的投资者维权机制迎来多重突破,特别代表人诉讼走向常态化 [2] - “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模式极大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门槛 [2] - 各级法院积极探索“示范判决+多元调解”等纠纷化解新路径,有效提升了审理效率 [2] - 制度保障更加扎实,维权路径更为通畅 [2] 近期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 - 2026年2月27日晚,海泰发展(600082)、捷荣技术(002855)、双良节能(600481)三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密集立案调查 [1] 已进入投资者索赔通道的上市公司 - 目前,向日葵(300111)、英集芯(688209)、双良节能(600481)、易事特(300376)、思美传媒(002712)等多只股票已进入投资者索赔通道 [2] 可诉索赔案件列表(部分) - 文章列出了55家(序号1至55)上市公司及其对应的预计索赔区间,涉及苏大维格、思美传媒、宜通世纪、ST宁科、鼎信通讯、*ST华铁、天沃科技、农尚环境、鸿博股份、退市龙宇、西陇科学、金一文化、退市卓朗、兴源环境、ST智云、ST英飞拓、国中水务、ST智知、ST自灵、ST任子行、豪美新材、退市鹏博、*ST韶华、易事特、世纪华通、ST创意、退市苏吴、*ST汇科、东通退、ST银江、海南华铁、ST旭电、天风证券、科创信息、ST福能、宝馨科技、荃银高科、电科数字、信邦制药、天普股份、山东章鼓、启迪设计、清越科技、向日葵、白银有色、海泰发展、捷荣技术、双良节能、英集芯、瑞茂通、大烨智能、倍轻松、*ST沪科、卓然股份、ST萃华等公司 [4][5][6][7]
最高法:去年全国法院审结资本市场案件2.5万件 同比增长53.6%
证券日报网· 2026-02-24 12:08
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介绍2025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与举措成效 强调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是建设金融强国重要内容 人民法院承担重要责任 [1] - 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本市场案件2.5万件 同比增长53.6% 案件多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被告 [1] 推进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 特别代表人诉讼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提起 遵循“默示加入、明示退出”规则 裁判结果对所有未声明退出的受损投资者生效 [1] - 南京中院审理全国第三起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 先行判决金通灵公司赔偿4.3万名投资者7.7亿余元投资损失 [1] - 深圳中院受理的st美尚、沈阳中院受理的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 支持开展普通代表人诉讼 - 普通代表人诉讼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推选代表人 代表已登记受损投资者提起 遵循“明示加入、默示退出”规则 未登记加入者不受裁判结果约束 与特别代表人诉讼效果相反 [2] - 人民法院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对st旭电、*st华铁、退市龙宇、易事特、宜通世纪等案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 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便捷低成本救济 [2] 创新“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 - 该机制在处理涉众型证券纠纷时 选取1件典型案件作示范判决 并以此为参照对其余平行案件集中调解或快速裁判 [2] - 广西高院运用示范判决引导平行案件调解 成功化解403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 [2] 落实“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原则 - 2025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证券纠纷中占比高达96.3% 表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虚假陈述行为仍是资本市场顽瘴痼疾 [2] - 上海金融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纠纷 厘清违反公开承诺与虚假陈述行为关系 为准确适用资本市场公开承诺制度提供司法实践样本 [2] 下一步工作方向 - 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落实2025年5月会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23条工作举措 [3] - 下一步将加强对证券类新型疑难案件研究应对 更好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3]
54只退市也能索赔的股票名单汇总(统计至2026.2.2)
搜狐财经· 2026-02-03 19:48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指出,投资者对已退市的公司进行索赔,其法律依据并非公司退市本身,而是公司在退市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3] - 根据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的统计,截至2026年2月2日,存在信披违规且在诉讼时效内的可索赔退市公司共计54家[4] 可索赔的法律前提 - 投资者对退市股票进行索赔,核心前提是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例如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隐瞒重大诉讼或债务等[3] - 实践中,绝大多数退市的公司都存在违规行为,这为投资者提供了索赔的机会[4] 可索赔公司名单及关键信息 - 根据统计,共有54家存在信披违规且在诉讼时效内的退市公司可索赔,名单包括东方通、龙宇股份、卓朗科技、鹏博士、东方集团、江苏吴中、首航高科、华仪电气、普利制药、浙江富润、海越能源、三盛教育、左江科技、鹏都农牧、华铁股份、长江健康、未来股份、阳光城、太安堂、园城黄金、上海易连、超华科技、青岛中程、长药控股、中国中期、亿利洁能、紫天科技、元成股份、鸿达兴业、鼎龙文化、国美通讯、庞大集团、越博动力、新野纺织、贵人鸟、辅仁药业、宋都股份、博天环境、爱迪尔、世纪星源、威创股份、恒立实业、富通信息、深天地A、世茂股份、立方数科、高鸿股份、爱康科技、奥维通信、东旭光电、天茂集团、东旭蓝天、康得新、嘉凯城[4] - 部分公司已有投资者通过诉讼或调解获得赔偿,例如海越能源、未来股份、长药控股等[14][15][17][24] 主要违规事项类型 - 财务报告造假是这些公司最常见的违规类型,具体表现为年报造假、定期报告造假、半年报造假等,涉及公司包括东方通、龙宇股份、卓朗科技、鹏博士、东方集团、江苏吴中、华仪电气、普利制药、浙江富润、左江科技、华铁股份、太安堂、园城黄金、上海易连、超华科技、青岛中程、长药控股、亿利洁能、紫天科技、元成股份、鸿达兴业、鼎龙文化、国美通讯、庞大集团、越博动力、新野纺织、辅仁药业、博天环境、爱迪尔、恒立实业、立方数科、高鸿股份、爱康科技、东旭光电、康得新等[5][6][7][8][9][10][12][13][14][15][17][19][20][21][22][23][24][26][27][28][30][31][32][33][34][36][38][39][42][46][47][48][50][53] - 资金占用是另一项高频违规,涉及公司包括龙宇股份、江苏吴中、首航高科、海越能源、三盛教育、鹏都农牧、长江健康、太安堂、超华科技、亿利洁能、威创股份、深天地A、爱康科技、东旭光电等[6][10][11][14][16][19][22][26][41][44][48][50] - 违规担保问题也较为普遍,涉及公司包括卓朗科技、首航高科、三盛教育、长江健康、阳光城、超华科技、亿利洁能、辅仁药业、深天地A、爱康科技、康得新等[7][11][17][18][22][26][36][44][48][53] - 其他违规类型包括欺诈发行(东方通、亿利洁能、元成股份、国美通讯、高鸿股份、东旭光电)[5][26][28][31][47][50]、关联交易未披露(鹏博士、华铁股份、未来股份、上海易连、越博动力、贵人鸟)[8][15][17][21][33][35]、未如实或及时披露实控人(三盛教育、上海易连、威创股份)[17][21][41]、未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青岛中程、鸿达兴业、庞大集团、越博动力、爱迪尔、富通信息)[23][29][32][33][39][43]以及业绩预告不准确(中国中期、嘉凯城)[25][54] 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 每家公司都有明确的索赔条件,主要依据投资者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并持有该公司股票,例如东方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5] - 每项索赔均有明确的诉讼截止日期,投资者需在此日期前提起诉讼,例如对东方通的索赔需在2028年4月14日前起诉[5] - 部分公司存在多个可索赔时段及对应的不同诉讼时效,例如东方集团、海越能源、未来股份、青岛中程、长药控股、元成股份、恒立实业、高鸿股份等[9][14][15][17][23][24][28][42][47]
龙宇股份(603003)、云创数据(835305)股民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1-30 13:12
龙宇股份虚假陈述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9日,律师代理的龙宇股份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1][4] - 部分投资者诉龙宇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已获法院胜诉判决 [1][4] - 该案仍在索赔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部分案件已进入调解阶段 [1][4] - 律师团队此前已多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接受投资者委托 [1][4] 龙宇股份受行政处罚详情 - 2025年11月7日,龙宇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4]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2][4]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3][5] 龙宇股份投资者索赔资格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云创数据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9日,律师代理的云创数据投资者索赔案也再次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3][5] - 该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 [3][5] - 2025年4月27日,云创数据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3][5] 云创数据投资者索赔资格 - 在2025年4月27日之前买入云创数据股票,并在2025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龙宇股份(603003)再遭起诉!投资者证券维权持续进行中
新浪财经· 2026-01-26 16:49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贸易链条进行虚假贸易,导致连续四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145亿元人民币 [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自2021年6月起控制13家关联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关联交易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1][3] -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年末余额从2022年的3.33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4年的8.82亿元人民币 [1][3] 监管处罚与法律诉讼进展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1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下发的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 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取得一审胜诉判决 [1][3] - 代理律师团队已再次向法院递交新一批投资者的起诉材料,目前该系列案件仍在诉讼时效期内 [1][3] 投资者维权信息 - 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且在期间末仍有持仓的投资者,无论其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1][3][5] -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进行自愿登记索赔 [1][2][3][4]
退市不退责,投资者索赔龙宇股份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09 16:19
公司信披违规及处罚 - 龙宇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2]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贸易链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导致连续四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3] - 其中,2021年虚增收入占比高达50.46%[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至2023年间控制13家关联公司,通过预付货款或延长回款期等手段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8.82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这些重大关联交易[1][3] - 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申请索赔[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针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投资者索赔诉讼已有胜诉案例[2][5] - 本案审理采用了“示范性判决”机制,该机制通过先行审理代表性案件,为后续同类案件确立统一裁判标准,具有里程碑意义[2][5] - “示范性判决”机制大幅提升了司法审判效率,确保“同案同判”,并显著降低了普通投资者的维权时间成本与经济负担[2][5] - 尽管龙宇股份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进入摘牌阶段,但这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退市并非违法违规行为的“避风港”[2][5] - 符合特定交易时间区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报名索赔[2][6]
龙宇股份(603003)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案例
新浪财经· 2026-01-08 13:31
公司财务造假与行政处罚 - 龙宇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2][5] - 第一项违法事实为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2][5]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4,225.2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61%,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 [2][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98,583.2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7%,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 [2][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 [2][5]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 [2][5] - 第二项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3][6] 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 - 2026年1月7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立案 [1][3] - 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诉龙宇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获得胜诉判决 [1][3] - 该索赔案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 [1][3] - 许峰律师团队此前已有案件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并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及接受委托 [1][4] - 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3][6]
龙宇股份巨额资金清收完毕,公司已提出索赔和解方案
新浪财经· 2026-01-06 16:12
公司违规与处罚情况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已被行政处罚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12月6日出具 [1] - 公司因财务造假已被处罚 涉嫌违法事实包括2019年至2022年虚构贸易链条进行虚假贸易 以及2022年至2024年通过关联交易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5]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9年至2022年四年间 公司通过虚构贸易链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145亿元 [2][5] - 公司实控人徐某自2021年6月起控制13家关联公司 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关联交易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5] -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年末余额从2022年的3.33亿元增加至2024年12月31日的8.82亿元 [2][5] - 相关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2][5] 资金占用清偿与索赔进展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已发布专项审核报告 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8.82亿元已全部清偿完毕 [1][2] - 针对因信息披露违规引发的投资者索赔 公司已提出和解方案以有效解决索赔事宜 [1][3] - 该索赔案早已获得胜诉 后续同类型案件处理将更快 投资者获赔概率极高 [1][3] 公司现状与投资者维权 - 公司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2][5] - 现针对公司的投资者索赔区间为: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1][3] - 此次胜诉是针对公司此前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该决定书内容与行政处罚内容一致 [2][5]
龙宇股份(603003)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1-05 09:27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龙宇股份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1][4] - 第一项违法事实为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条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4,225.2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61%,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 [1][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98,583.2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7%,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 [1][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 [1][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 [1][4] - 第二项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1][5] 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 - 2026年1月4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1][2] - 法院判决书显示,部分投资者诉龙宇股份虚假陈述索赔案已获投资者胜诉判决 [1][2] - 该索赔案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 [1][2] - 律师代理的案件前期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推进调解工作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5]
龙宇股份(603003)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还可继续起诉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06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4]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通过虚构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贸易链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4,225.2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61%,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98,583.2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7%,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2][4]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3][5] - 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8.82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26.53%[3][5] - 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期间涉及的资金占用情况[3][5] - 截至2025年9月初,相关方已归还公司部分被占用资金[3][5] 投资者诉讼进展 - 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结果,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1][4] -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起诉发起索赔诉讼,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3][5] - 公司公告称将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结果进行赔付投资者,部分案件已进入调解阶段[1][4] - 相关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新的索赔委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