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0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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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创索赔持续推进 又有一批股民提交起诉
新浪财经· 2025-12-10 17:16
案件进展 - 投资者诉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本周又有部分投资者通过代理律师向广州中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1][3] - 原告代理律师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其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 [1][3] 行政处罚事实 - 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威创股份存在两项违法事实: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1][4] - 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7号),威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未告知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且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刘钧未及时履行协议收购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导致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4] 投资者索赔信息 - 根据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5] - 代理律师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ST威创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5] - 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的资格 [2][5]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自2023年6月1日至今)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2][5]
上海新阳(300236)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威创股份(002308)索赔案继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08 11:53
上海新阳信息披露违规及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公告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4] - 违规行为涉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 但未在一季报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 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1][4] - 根据律师信息 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17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 并在2024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且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5] 威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5] - 经查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包括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资金往来情况 导致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 [2][3][5][6] - 根据律师信息 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 并在2023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
威创股份股民索赔案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0-29 11:35
威创股份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投资者索赔案正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律师团队持续提交立案并接受新委托[1] - 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2] 观典防务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案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至2024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相关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且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3][4] - 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2] - 符合索赔资格的投资者范围为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4]
*ST威创: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2024-09-26 18:15
股票退市 - 公司股票2024年9月18日被决定终止上市,9月27日摘牌[2] - 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收盘价连续二十日低于1元[3][4] - 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不进入退市整理期[4] 后续安排 - 与金圆统一证券签《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为主办券商[4] - 未发红利摘牌后委托中国结算保管发放[5] - 摘牌后至挂牌前信息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7] 联系方式 - 终止上市后联系董秘办公室,有地址、电话和邮箱[8]
*ST威创: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2024-09-23 17:23
业绩相关 - 公司股票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3] - 公司2024年9月18日收到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3] 合作相关 - 公司与金圆统一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其为主办券商[4]
关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4-09-18 21:34
业绩相关 - 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1] 市场结果 - 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1] - 因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进入退市整理期[1] - 股票将在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1]
*ST威创: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9-18 21:31
违规行为 - 陆克平2023年6月19日成实际控制人未告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4] - 2023年9月20日协议签订刘钧未及时报告,公司未及时披露[5] -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刘钧擅转资金净转出13.26899752亿元偿债,占净资产67.24%[6][7] - 2023年8 - 9月公司划转5.4亿元为借贷担保,占净资产27.36%,三季度报告虚假记载[8] - 公司未及时披露多项信息,涉嫌违反《证券法》[9] - 陆克平未书面告知公司情况,涉嫌违反《证券法》[9] - 刘钧未履行协议收购报告义务,涉嫌违反《证券法》[9] - 威创股份未在法定期限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17] 处罚情况 - 威创集团因信息披露违法拟被处850万元罚款[15] - 陆克平拟被处2200万元罚款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15] - 刘钧拟被处700万元罚款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15] - 陆宇拟被处6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15] - 卢永胜、温晶晶、陈香拟分别被处110万元罚款[15] - 徐朝晖、张书晗拟分别被处100万元罚款[15] - 周丰拟被处80万元罚款[15] - 梁春晖拟被处70万元罚款[15] - 曹秀明、陈晓梦拟分别被处50万元罚款[16] - 对威创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19] - 对陆宇、卢永胜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19] 其他情况 - 公司判断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20] - 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20] - 2024年7 - 8月公司股票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2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21] - 2023年12月23日显示公司被划出13.3亿元资金未归还[22]
*ST威创: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2024-09-18 21:31
退市情况 - 公司2024年9月18日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2] - 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连续二十日收盘价低于1元[3] - 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不进退市整理期[2][3][4] 后续安排 - 股票将在决定作出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3][4][5] - 不服决定可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书面申请复核[3]
威创股份(002308) - 2024年9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9-12 17:47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1] - 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14:30 - 16:30,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长陆宇、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罗漪、副总经理徐朝晖、财务总监肖旭 [1] 投资者问题及公司回复 资金与诉讼问题 - 关于资金流失,建议查阅2023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进行自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 072) [1] - 针对9月9日开庭相关问题,公司表示当日无开庭案件 [1] 退市相关问题 - 若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具体事项将及时披露 [2] 公司经营问题 - 投资者希望公司解决问题回到主板,公司称正积极解决问题,有进展将及时披露 [2] - 公司被划转资金为13.3亿元,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经营正常、团队稳定,但业务受一定影响 [2]
*ST威创: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8-23 19:13
监管通知 - 公司2024年8月23日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1] 股价情况 - 2024年7月26日至8月22日股价连续二十日低于1元[1] 权利事项 - 公司5个交易日内可申请听证,10个交易日内可提交陈述申辩[2] 退市安排 - 若终止上市,股票将转入退市板块转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