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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00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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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资产管理任命张振宇为副总经理
中国经济网· 2025-12-15 16:3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近日,国投证券资产管理公告,任命张振宇为副总经理。 张振宇现任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60188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任营销经 理、营销总监,2020年任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21年至2025年任第一创业 (002797)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联席负责人。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公告依据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副总经理 | | --- | --- |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 张振学 | | 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 | | 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 | | | 任职日期 | 2025-12-11 | | 过往从业经历 | 现任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 | | | 在艾默生网络能源有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2-13 04:38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5-06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第一创业(00279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12-12 19: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Xi{\mathsf{O}}\,{\underline{{{=}}}}\,\Xi\,\rlap{\,/}\,\Xi\,+\,\rlap{\,/}\,\Xi\,\rlap{\,/}\,\Xi$$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层1号会议室 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1 2、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3、审议提案 4、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5、股东交流 6、会场休息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 1、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3 | | --- | --- | | 2、关于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 5 | | 3、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 | | | 的议案 | 6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 ...
第一创业(00279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12 19:15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5-06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2) ...
第一创业子公司一创投行被罚没近1700万元 作为保荐人未勤勉尽责
犀牛财经· 2025-12-12 14:35
12月7日,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江苏证监局表示,一创投行涉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 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江苏证监局认为,一创投行作为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证监局拟对一创投行责令改 正,给予警告,罚没合计1698.11万元;同时拟对两名保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第一创业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一创投行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 提升投行执业质量。目前该公司和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事项不会对该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 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2025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 鸿达兴业早在2024年3月因触发"面值退市"情形而退市,其股票及可转债进入全国中小 ...
证券板块12月10日涨0.25%,锦龙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5.0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10 17:10
市场整体表现 - 12月10日,证券板块整体上涨0.25%,表现强于上证指数(下跌0.23%),但弱于深证成指(上涨0.29%)[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锦龙股份以3.79%的涨幅领涨,而广发证券以0.71%的跌幅领跌[1][2] 领涨个股表现 - 锦龙股份收盘价13.16元,上涨3.79%,成交量为37.74万手,成交额为4.95亿元[1] - 中银证券收盘价14.49元,上涨2.55%,成交量为159.48万手,成交额为23.04亿元[1] - 第一创业收盘价7.01元,上涨2.04%,成交量为65.73万手,成交额为4.58亿元[1] 资金流向分析 - 当日证券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净流出额为5.03亿元[2] - 游资资金净流入7923.9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24亿元,显示散户与游资对板块看法相对积极[2] - 中银证券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2.27亿元,净占比9.87%,是板块内主力资金流入最多的个股[3] - 锦龙股份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6178.56万元,净占比12.48%[3] - 第一创业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4947.41万元,净占比10.80%[3] 成交活跃度 - 东方财富成交最为活跃,成交额达52.17亿元,成交量224.91万手,股价微涨0.04%[2] - 中信证券成交额28.16亿元,成交量99.29万手,股价微跌0.04%[2] - 中银证券成交额23.04亿元,成交量159.48万手,是成交额第二高的个股[1]
第一创业投行子公司收千万罚单,涉鸿达可转债督导失职
财经网· 2025-12-09 20:35
根据公告披露的细节,一创投行具体违规之处在于:第一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第二, 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第三,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 义务。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财经》记者 张欣培 特约作者 成孟琦 编辑 | 郭楠 陆玲 一创投行因违规被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被给予 警告及150万元罚款 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第一创业终于有了处罚结果。 12月7日晚,第一创业公告,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创投行")收到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违规被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 1273.58万元罚款。对相应负责人分别被给予警告与150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源于10月底的立案。10月31日,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一创投行在鸿达 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10 ...
一创投行因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被罚,“零容忍”强监管信号明确
新浪财经· 2025-12-09 14:33
事件概述 - 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被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 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 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 两名保荐代表人各被罚150万元 [1] - 鸿达兴业在2019年发行总额24.27亿元的可转债后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达16.91亿元 占募集资金比重接近70% 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2] - 鸿达兴业因系列债务危机已于2024年3月退市 其可转债亦强制退市 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于2025年4月被裁定破产 总资产99.64亿元 负债高达338.45亿元 严重资不抵债 [3] 处罚分析 - 监管对一创投行的处罚采用了“机构+个人双罚”与“没一罚三”的顶格处罚标准 针对的是持续督导阶段的失职 纠正“重发行、轻督导”的行业积弊 [7] - 此次千万元级别的罚款在可转债保荐案例中较为罕见 对比其他券商在类似项目中的违规 多仅收到警示函或监管谈话 未涉及资金处罚 [6] - 处罚体现了“申报即担责”和“退市不免责”的政策背景 即使发行人已退市一年多 监管仍对中介机构回溯追责 [7] 公司影响与现状 - 第一创业公告称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 2025年三季报显示 第一创业实现营业收入29.85亿元 归母净利润7.71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24.32%和20.21% 其中投行业务收入1.97亿元 同比增长15.13% 占总收入6.60% [7] - 一创投行2025年前三季度债券承销规模299.98亿元 行业排名第27名 截至2025年9月末 有北交所IPO在审项目2单 [8] 行业与法律视角 - 法律人士分析 可转债投资者可因发行人虚假陈述向保荐机构索赔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 - 行业人士指出 受行政处罚影响 一创投行后续新增项目恐受影响 修复行业信任需靠长期合规项目与严格质控来实现 [9] - 根据现行规定 原则上不再因保荐机构单个项目被调查而“连坐”中止其他项目 除非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 [9] 后续进展 - 鸿达兴业发行的“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 目前仍有剩余债券3.37亿元未兑付 公司已公告预计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4] - 第一创业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就部分债券本息对鸿达兴业提起仲裁并获胜 裁决鸿达兴业支付本金2391.29万元及利息等费用 但截至目前鸿达兴业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4][5]
第一创业涉嫌未勤勉尽责,或须对鸿达兴业索赔案承担赔偿责任
新浪财经· 2025-12-09 11:41
对鸿达兴业及第一创业证券监管处罚与投资者索赔事件的分析 - 核心观点: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拟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鸿达兴业此前已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罚,相关责任方可能需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5] 对第一创业证券的监管处罚 - 江苏监管局于2025年12月5日向第一创业证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4] - 认定第一创业证券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具体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1][5] - 第一创业证券涉嫌违反《证券法》(2005年)第十一条第二款及《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5] - 江苏监管局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283.02元、并处以12,735,849.06元罚款 [1][5] - 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1][5] 鸿达兴业的违规事实 - 鸿达兴业已于2025年6月27日公告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 [2][5] - 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包括:擅自改变2019年募集资金用途;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5] 相关责任与投资者索赔 -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证监会最终认定第一创业证券在持续督导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则其须对鸿达兴业的部分违规行为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2][5] - 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投资损失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负赔偿责任 [3][6] - 根据证监会认定,凡在2020年1月6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买入鸿达兴业股票或鸿达转债,并在2023年9月2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鸿达兴业及相关责任主体索赔 [3][6] - 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7] - 委托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 [4][7]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第一创业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02:28
根据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 创业")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自2025年12月9日起新增第一创业为销售机构。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 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上述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 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 公告。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0-3333 网址:www.htcxfund.com 三、实行费率优惠 对通过第一创业申购本公司旗下前述基金的投资者实施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第一创业的规则为准。 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 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第一创业为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当日起,将 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