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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与回购价格,派息致价格微调
新浪财经· 2025-06-23 20:32
激励计划调整 - 瑞丰光电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 [1] - 调整依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1] 激励计划回顾 - 2024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2] - 2024年3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 [2] - 2025年1月1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 2025年3月18日披露预留的100万份股票期权因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而失效 [2] - 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 [2] 调整原因与方法 - 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总派息金额13,728,047.06元 [3]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派息后需调整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 [3]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为P=P0 - V,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从3.93元/股降至3.91元/股 [3]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 - V,调整后回购价格从1.97元/份降至1.95元/份 [3] 各方观点 - 公司认为此次调整因权益分派所致,符合规定且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4] - 律师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4]
瑞丰光电(300241) - 盈科关于瑞丰光电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3 19:00
激励计划 - 2024年2 - 3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通过[14][15][16] - 2025年1 - 6月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注销、调整价格等议案[17] 权益分配 - 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以686,402,3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0元现金[20]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23日[20] 价格调整 - 2024年股票期权行权价3.93元/份,后调为3.91元/份[19][23]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97元/股,后调为1.95元/股[19][24]
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6-23 19:00
激励计划 -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月2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2] - 3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5年3月18日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失效[4] 分红派息 - 2025年6月13日披露《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派发现金红利13,728,047.06元[6] 价格调整 - 2025年6月23日审议通过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5] - 调整后行权价格约为3.91元/股,回购价格约为1.95元/份[10]
瑞丰光电(30024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9:00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6月19日送达,6月23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1] 议案表决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1] - 关联董事陈永刚、徐周回避表决[2] -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2]
瑞丰光电(30024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送达,6月23日11:30召开[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林玉晟召集主持[1] 议案审议 -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2] -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2] - 具体价格调整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2]
瑞丰光电: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2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719,422.0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686,402,353股为基数实施,若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后,公司将以变动后股本为基数实施分配,保持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1] 税收安排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扣税后) [1]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持股1个月内补缴0.04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缴0.02元/10股,超过1年免征 [1]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1] 实施时间及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其他事项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 咨询联系人为董秘办余竹韵,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电话0755-29060266 [2]
瑞丰光电(300241) -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5-06-13 17:32
利润分配 - 以685,971,10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合计派13,719,422.06元[2] - 以686,402,35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元现金(含税)[4] - 扣税后,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0.18元[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6]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6] - 委托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5年6月23日划入账户[8] 其他 - 个人股息红利税暂不扣缴,转让时计算纳税额[4] - 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公司自行派发[9] - 咨询机构为董秘办,电话0755 - 29060266[10][11]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13日[12]
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30 17:02
股票期权行权 - 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42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588.11万份,行权价格3.93元/股[2][3]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获授总量的50%[9] - 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26年3月20日[2]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88.11万份,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49.90%[13] -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证券[14] 股票期权变动 - 激励计划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失效[7] - 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其已获授未行权的171.5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10] - 公司拟注销4人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3.14万份股票期权[11]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84,468.01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44,469,601.01元[10]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A”416人,可行权比例100%;“B”2人,可行权比例80%;“C”2人,可行权比例60%[10] 资金用途与影响 -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4] - 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增加62,412,723元,总股本增加15,881,100股,资本公积增加46,531,623元[16] 其他信息 - 公司与承办券商中信证券签署《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17]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披露股权激励相关信息[1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财务资助[17] - 有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18] - 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19] - 有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19] - 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19]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20]
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3 17:4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2月26 - 2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4] - 2024年3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4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相关议案[5] - 2025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 - 2025年3月18日,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失效[5] - 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多项议案[2][6][7] - 2025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19]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7日[2][13]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3人,可解除限售数量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8,597.1103万股的0.091%[2][13] - 陈永刚、刘雅芳、徐周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分别为25.00万股、22.50万股、15.00万股,占本期激励计划获授总数的比例均为50%[14] 激励对象与权益调整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70名调整为468名,权益总数由3629.00万股调整为3623.00万股,首次授予总数由3529.00万股调整为3523.00万股[10]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464名变更为456名,授予数量由3374.00万份变更为3354.00万份[11] 回购注销情况 - 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1] - 注销3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1.5万份和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14万份[12]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84468.01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12885133.00元后为44469601.01元,满足行权条件[9] 股份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动 - 625000股,变动后为113597730股,占比16.5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动625000股,变动后为572373373股,占比83.44%[16] - 股份总数本次无变动,仍为685971103股,占比100.00%[16]
瑞丰光电: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9:10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因36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未行权的171.5万份股票期权 [1] - 因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A"级(2人评级"B"可行权80%,2人评级"C"可行权60%),注销其未达标部分共计3.14万份股票期权 [2] 注销执行结果 - 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74.64万份 [2] - 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完成 [2] -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