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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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30115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9-04 17:5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海清 联系电话:021-61118805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苏海清、董征明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6月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8月22日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 | | | 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3)审阅披露信息;(4)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 | | | 司实际经营情况;(5)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冠龙节能(30115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9-04 17:5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募集资金使用。通过现场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 例分析等形式,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之要点及相关违规案 例,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解答。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对于此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 开展。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培训课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
冠龙节能(301151)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04 17:58
2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 无 | 不适用 | | --- | --- | --- | | 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 | | |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 无 | 不适用 | |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冠龙节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君光 |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海清 | 联系电话:010-662205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次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
冠龙节能(301151.SZ):目前合作的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合作
格隆汇· 2025-09-04 15:26
公司研发合作 - 公司曾与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 [1] - 目前合作单位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同济大学 [1]
冠龙节能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45.48%,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30 07:43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3.5亿元同比下降7.33% 归母净利润1868.51万元同比上升45.48%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16.8%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046.51万元同比上升51.03% [1] - 毛利率33.14%同比增7.05% 净利率5.33%同比增56.99% [1] - 每股收益0.11元同比增44.39% 每股净资产12.06元同比增1.13% [1]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7655.01万元 三费占营收比21.85%同比减0.93% [1] 盈利能力分析 - 去年ROIC为2.87%资本回报率不强 去年净利率8.29%产品附加值一般 [2] - 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22.57%投资回报良好 2024年ROIC为2.87%回报一般 [2] - 毛利率同比增幅4.57% 净利率同比增幅56.99% [1]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3.08元同比减2.84% [1] 运营与风险 - 应收账款/利润率达666.71%需关注应收账款状况 [3] - 现金资产非常健康 偿债能力良好 [2] - 业绩主要依靠资本开支及营销驱动 需关注资本开支项目效益及资金压力 [2]
冠龙节能(301151.SZ):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1868.51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9 10:34
财务表现 - 营业总收入3.50亿元 同比下降7.33% 较去年同期减少2770.81万元 同业排名第132 [1] - 归母净利润1868.51万元 同业排名第152 [1] - 摊薄每股收益0.11元 同业排名第138 [3]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5.25亿元 较去年同期减少1437.53万元 同业排名第231 [1] 资产负债结构 - 资产负债率21.93% [3] - 总资产周转率0.13次 同比下降6.55% 较去年同期减少0.01次 同业排名第188 [3] - 存货周转率0.88次 同比下降2.12% 较去年同期减少0.02次 同业排名第151 [3]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33.14% 较上季度下降0.55个百分点 [3] - ROE 0.91% 同业排名第169 [3]
冠龙节能2025年半年度业绩稳中有进 智慧水务与研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全景网· 2025-08-29 10:1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50亿元同比下滑7.33% [1] - 净利润逆势增长45.48%至1868.51万元 [1] - 扣非净利润同比提升39.25% [1] - 毛利率同比提升2.17个百分点至33.07% [1] - 蝶阀产品线毛利率达34.92% [1] 业务战略 - 聚焦节水阀门核心业务通过技术升级与成本管控双轮驱动 [1] - 推进数字化转型牵头制定技术标准与高校共建数字孪生实训基地 [1] - 推出智能消火栓智能调压阀等全系列智慧产品 [1] - 搭建阀门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到智能化跃迁 [1] - 拓展水利工程/城镇给排水/工业领域智能化应用场景 [1] - 抓住AI驱动数据中心建设机遇推进产品性能优化 [1] 品牌实力 - 产品应用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国家级民生工程 [2] - 服务广州自来水咸潮补水工程/固海扩灌扬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2] - 参与水立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东方明珠等标志性建筑项目 [2] - 产品覆盖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上海迪士尼乐园等超级工程 [2]
冠龙节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869万元,同比增加45.4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1:4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3.5亿元 同比减少7.3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69万元 同比增加45.48% [1] - 基本每股收益0.1106元 同比增加44.39% [1]
冠龙节能(3011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8 19:58
人员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4] 可转让股份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4] 股份锁定与禁止交易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9] - 公司上市未盈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实现盈利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 股份变动报告与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8] - 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告[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16] 减持相关规定 - 拟减持董事会秘书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6]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6] 管理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计划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3] 章程规定 - 公司可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作更严格规定[10][17]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实施和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