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06951) - 章程
2026-09-21 20:58

股本与发行相关 - 公司2014年11月6日获证监会批准发行A股 同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A股4600万股[6] - 公司2026年6月1日获证监会备案发行H股 H股分别于2026年7月9日 2026年8月10日在港交所上市[6] - 公司2026年H股发行超额配售前规模为7136.43万股 超额配发885.69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6718571亿元[7]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96718571股 全部为普通股[17] - 公司A股普通股共1916497371股 占总股本比例95.98%[17] - 公司H股普通股共80221200股 占总股本比例4.02%[17] 公司治理规则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7]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违规董监高提起诉讼[33]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6]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 另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9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7] - 董事会下设审计 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相关提案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每届任期3年 连聘可连任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经总经理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6][131] 经营与议事权限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3] - 公司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2]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财务资助事项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0] 利润分配与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 可不再提取[135]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 公司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14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 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最低为80%[143] - 公司至少每五年制定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145] - 公司当年净利润或净现金流入较上年下降超过20% 属于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情形[146] - 公司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属于特殊情形范畴[151] 其他核心规则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为1年 可续聘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对方[156]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72] - 公司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语种或不同版本章程与中文版存在歧义时 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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