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60168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2026年修订)
2026-10-30 19:00

重大事件认定标准 - 公司规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8]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7] 档案报送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 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八类人员[16] -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方式,每份报备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32] - 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并承诺真实、准确、完整[40]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孰早时点[17] -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或首次披露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记录进程阶段、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名单、决策方式、商议和决议内容及参与人员签字[38] 知情人范围与登记内容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方式地点、内幕信息内容与所处阶段、登记时间登记人等信息[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登记名称、企业代码或身份证号、与公司关系及联系电话[32] - 知情人需登记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所处阶段[32] - 内幕信息事项涉及制度第十四条所列事项时,需填报自然人配偶、子女和父母信息[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包含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等字段[36] 保密义务与中介机构 -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等主体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19] - 公司向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承诺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32] - 公司需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40] 违规追责与制度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以及适当赔偿要求[26] - 公司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进行交易的,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7] - 各子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并提交公司审核备案[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自动失效[30] - 公司简称为华泰证券,公司代码为601688[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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