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协议与合规审批 - 现有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现有金融服务协议均于2026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订立新协议,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或独立股东批准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3][9][10][41] -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年度上限按年计算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且年度代价超过10,000,000港元,须遵守申报、公告、年度审核、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4][97] - 金融服务协议项下存款服务最高百分比率超过25%,构成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5][100] - 贷款及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服务以及结售汇服务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6][7][100] - 贴现服务及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按合计基准计算)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7][101] - 代理服务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属于相关最低豁免水平,获豁免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7] - 公司将于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发会议通告及通函,载有协议进一步资料、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8] - 临时股东会将审议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上限[104] 采购交易历史与2027年建议上限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有获批准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5,526,320,000元,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251,640,000元[2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有获批准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6,921,750,000元,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566,788,200元[20]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有获批准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8,495,960,000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546,540,000元[20]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集团采购产品及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678,410,000元(不含增值税)[23] - 2027年建议上限较2026年年度上限人民币8,495,960,000元低人民币2,817,550,000元(约33.2%),2026年估计年化交易金额相当于2026年年度上限约55.8%之使用率[25] - 2026年类似交易估计年化未经审核金额约为人民币4,738,770,000元[25] - 2026年年度上限原包括向海信集团采购特种空调约人民币730,000,000元,因2025年9月30日转让相关附属公司予独立第三方,2026年并无进行该等采购,2027年建议上限亦未分配金额[25] - 2026年年度上限原包括向海信控股若干海外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约人民币1,490,000,000元,公司已调整供应链策略推动国产材料替代[25] - 2027年度向海信集团采购电器之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50,000,000元,基于采购"ASKO"和"gorenje"高端电器之预计采购[26] - 2027年度向海信集团采购其他电器之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230,000元,基于采购某一类型电视产品之预测采购[26]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海信集团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3,256,420,000元[30] - 其中向海信控股海外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500,470,000元,基于2026年估计年化交易金额约人民币430,400,000元[30] - 其中向海信控股中国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755,950,000元,基于2026年估计年化交易金额约人民币2,296,630,000元[30]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海信集团采购服务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170,760,000元[30] 销售交易历史与2027年建议上限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0,154,917,900元,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30,852,220,000元[3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2,335,479,000元,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40,334,050,000元[33] - 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历史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7,102,050,000元,2026年年度上限总额为人民币47,652,240,000元[33]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海信集团供应产品及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3,528,920,000元,参考2026年估计年化交易金额约人民币36,131,710,000元及预测销售增幅厘定[35] - 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集团销售电器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42,608,730,000元[39] - 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集团销售模具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42,000,000元[39] - 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集团销售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752,340,000元,其中向海信控股中国附属公司销售原材料约人民币509,650,000元,向海外及中国附属公司销售原材料及零部件约人民币242,690,000元[39] - 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海信集团提供服务的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25,850,000元[39] 金融服务上限与风险控制 - 2027年存款服务建议最高每日日终结余为人民币19,000,000,000元(含利息)[55][57] - 2026年全年估计最高每日日终结余约人民币15,000,000,000元,较2026年前九个月历史最高人民币13,682,000,000元上升约10%[57] - 2027年预计销售增幅20%,最高每日日终结余预期增至约人民币18,000,000,000元,另预留人民币1,000,000,000元供未提取贷款所得款项临时存放[57] - 2027年贷款及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服务建议最高每日日终结余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含利息及手续费)[62] - 根据新规定,海信财务于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集团提供之电子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最高每日日终结余每年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利息及手续费)[66] - 预期于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分配贷款额度人民币1,000,000,000元,以满足集团预测融资需求[66] - 其他年度上限分别为票据贴现利息人民币20,000,000元、结售汇300,000,000美元、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000元及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最高每日日终结余人民币1,000,000,000元[52] -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结售汇服务建议年度上限为300,000,000美元,估计2027年出口业务收取之外币及以外币支付款项合计约263,000,000美元[74] - 公司财务人员将复核中国五大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随机抽取三间银行取得报价,定期存款每季度复核一次、活期存款每月复核一次[48] - 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或中国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公司随机抽取三家中国五大商业银行进行报价比较[53] - 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LPR或中国商业银行可比贷款利率,服务费不得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服务标准,公司每月审阅并随机抽取三家五大商业银行报价[58] - 公司已制定关连交易管理办法,进行正式交易前将就类似交易定价与至少三名随机挑选的独立第三方报价进行比较,确保价格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15] - 公司通过审阅海信财务经审核报告、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及压力测试管理存款风险[81][83] - 于公告日期,集团自海信财务取得之贷款为无抵押信用贷款,集团并无就贷款服务向海信财务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或质押[86] 关联方背景与股权结构 - 海信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4,731,154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少谦先生[91] -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信控股27.99%权益,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2] - 青岛新丰、上海海丰及青岛熙铭为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拥有海信控股28.32%权益,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杨绍鹏先生[92] - 海信控股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约32.39%权益,持股平台为岗位激励股东持有约11.30%权益,两者合共持有43.69%权益[92] - 海信財務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300,000,000元,於2008年6月12日在中國成立,海信控股持有73.08%之權益,海信空調持有26.92%之權益[94][95][96] - 海信空調持有516,758,670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7.31%;海信通信持有27,716,093股股份,佔約2.00%;海信香港持有124,452,000股股份,佔約8.99%[98][106]
海信家电(00921) -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须予披露交易及主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