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00059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戴志乐)
德龙汇能德龙汇能(SZ:000593)2026-11-06 19:00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是 □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戴志 乐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德龙汇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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