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9.67亿元,同比下降12.2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9.16万元,同比下降89.6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7.78万元,同比下降95.56%[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0亿元,同比下降1.6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4.00亿元,同比下降0.07%[24] - 总资产为449.74亿元,同比增长1.52%[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71元/股,同比下降89.6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3%,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5%,同比下降1.05个百分点[24] -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9.43亿元,同比下降12.40%[56] - 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6亿元,同比下降89.63%[56] - 公司营业收入为59.67亿元,同比下降12.27%,营业成本为58.98亿元,同比下降10.46%[70] - 公司销售费用为3458.78万元,同比下降43.31%,管理费用为1.21亿元,同比下降15.80%[70] - 公司财务费用为5.93亿元,同比增加32.01%,研发费用为293.06万元,同比增加329.40%[70]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6,206,332,504.52元,占总资产的13.80%,较上年期末增长39.86%[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378,201,470.94元,占总资产的0.84%,较上年期末增长84.34%[74] - 应收股利本期期末数为155,206,710.00元,占总资产的0.35%,较上年期末增长309.37%[74] - 长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2,902,097,800.00元,占总资产的6.45%,较上年期末增长92.43%[74] - 受限资产总额为26,292,505,838.44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1,841,781,971.48元[7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2.0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39.86%[1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3.7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84.34%[19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8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23.93%[194] - 存货期末余额为76.1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4.23%[194]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020.7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2.13%[194]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703.8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80%[1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2476.6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03%[194]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497.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52%[194]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2.5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加10.39%[194]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19,982,249,081.72元,较期初的20,616,355,266.81元有所下降[196]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5,527,516,439.34元,较期初的4,135,173,992.85元有所增加[196] - 公司负债合计为25,509,765,521.06元,较期初的24,751,529,259.66元有所增加[196]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464,598,778.37元,较期初的19,549,234,434.84元略有下降[196]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55,673,319.91元,较期初的219,973,450.79元大幅增加[198] -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15,000,000.00元,较期初的175,000,000.00元有所增加[196] - 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33,738,260.49元,较期初的669,534,642.74元有所下降[196] - 公司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400,221,550.38元,较期初的520,477,144.67元有所下降[196] - 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902,097,800.00元,较期初的1,508,101,100.00元大幅增加[196]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650,134,240.57元,较期初的3,624,285,285.91元略有增加[196] 业务发展 - 公司大米加工业务在2022年上半年通过社区团购渠道覆盖2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并在美团优选、多多买菜等平台成为核心供应商或战略合作伙伴[33] - 公司油脂加工业务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形成1500吨/日的棉籽加工能力,成为拥有菜籽、棉籽、大豆三榨系统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34] - 公司豆制品加工业务在2022年上半年推出预制菜新品,包括麻婆豆腐、凉拌腐竹等,并与海底捞、锅圈食汇等近百家优质大客户保持稳定供货关系[35] - 公司农产品购销业务在2022年上半年以玉米、水稻、大豆为主,开展自有库自营贸易、租赁库自营贸易等多种经营模式[36] - 公司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产业化,加速推进首期20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的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38] - 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储备产品有52个SKU,其中9款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8款产品已完成中试,拟推向市场[38] - 公司基于"全脂稳定米糠"技术研发米糠粉产品,计划推出米糠面包预拌粉、米糠蛋糕预拌粉等高附加值产品[38] - 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大米加工企业面临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的挑战,公司积极调整销售战略,聚焦重点渠道,提升销售规模[39] - 2022年上半年,豆制品行业受原材料成本增长和疫情影响,餐饮渠道出现负增长,电商渠道增速放缓,公司需适应新环境,抓住消费升级带来的机遇[42] - 2022年下半年大豆行情稳中偏弱,新季大豆上市后价格重心或将逐步下移[43] - 2022年上半年华南地区7月玉米出现进口倒挂现象,进口成本大增抑制市场买入兴致[43] - 公司旗下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经营主体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调整市场战略,B端以代工业务为主,C端以电商、直播业务为主[45] -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自有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48] - 公司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研发领域已获得和在申请的专利总数15个,2021年8月落成中国第一条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生产线[49] - 公司油脂加工技术使油菜籽脱皮率达到85%以上,脱皮加工量达到1500吨/日,综合加工成本下降[49] - 公司研发团队在新型离子筛钾离子海水分离核心技术上取得关键突破,正在推进一期年产20万吨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49] - 大米加工销售营业收入为7.75亿元,同比下降21.74%[59] - 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营业收入为8.01亿元,同比下降39.14%[59] - 银祥豆制品2022年上半年商超门店销售业绩同比增长22%[50] - 公司完成棉籽加工项目改造,提升油脂加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56] - 公司上线RPA机器人自动单据处理项目,加强社区团购业务运营的数字化能力[55] - 公司与北京镭场景科技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聚焦大宗商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55] -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与北大荒粮食集团等龙头企业设立合资公司,以降本服务为核心[54] - 公司油脂加工业务因棉籽加工项目改造和菜籽加工量减少导致上半年净利亏损[56] - 大米加工业务营业收入为7.75亿元,同比下降21.74%,其中品牌米销售收入为2.37亿元,同比下降35.60%[60] - 油脂加工业务营业收入为7.38亿元,同比下降39.46%,净利润为-0.98亿元[61] - 豆制品加工业务营业收入为7236万元,同比增加1.8%,净利润为304万元[62] - 公司全资公司东方粮仓与黑龙江供销集团共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形成2000款产品的产品资源库[65]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已成功实现标准化供应链票据资产线上化融资流转[66] - 公司已在东方银祥油脂厂区建成海水提钾中试车间,生产能力为氯化钾铵50公斤/天或氯化钾25公斤/天[67] - 公司积极推进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的市场拓展,在餐饮、酒店、团餐、社区团购等方面开展销售业务[67] -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为52.02亿元,日存款最高余额为14.52亿元[154]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92%股权[155] -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5亿元设立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35亿元,占90%股权[158] - 东方集团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158] - 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业务中,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为205.92亿元,取出金额为210.73亿元,期末余额为22.40亿元[159] - 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业务中,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为15.64亿元,还款金额为22.73亿元,期末余额为15.64亿元[160] - 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实际发生额为10.90万元[163] 投资与股权 - 对联营企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期末余额为14,580,585,180.54元,较期初减少272,664,947.20元[82] - 对联营企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期末余额为999,836,408.98元,较期初减少46,590,979.32元[82] -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3,652,610.00元[85] - 期货(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为120,440.00元,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为-15,572,565.88元[85]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70%,总资产为1,804,042.25万元,净利润为7,377.79万元[8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2%,总资产为732,058,000.00万元,净利润为2,488,400.00万元[86] -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总资产为865,701.52万元,净利润为1,688.30万元[86] -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总资产为1,786,962.19万元,净利润为-44,146.78万元[86] - 国开东方2022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28亿元,营业收入为2,252万元[90]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2.32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29.43亿元[94]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4.86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26.43亿元[94]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7.58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8.38亿元[94] - 公司海水提钾项目工程尚未正式开展,未来氯化钾价格存在波动风险[89] - 公司将继续加大植物肉技术研发投入,研发适合国情的新产品[89] - 核心区B地块已具备入市条件,C地块北侧已完成拆迁和成本审核,计划择机再入市[96] - 国开东方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目前正在申请授权延期并寻求合作单位[96] - 土地二级开发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65.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0.54万平方米,总投资额为277.91亿元[96] - 翡翠西湖项目累计签约金额约73.48亿元,熙湖悦著项目累计签约金额约38.21亿元[98] - A01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项目[98] - A03地块已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项目[98]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665,932股对应的司法冻结已于2022年7月5日解除[187] - 公司股份总数从3,714,576,124股减少至3,659,150,735股,减少了55,425,389股[178] - 公司于2019年完成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55,425,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使用资金总额为20,052.15万元[179] -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共计55,425,389股,股份总数变更为3,659,150,735股[18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6,927户[183]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为608,854,587股,持股比例为16.64%[184]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为492,822,091股,持股比例为13.47%[184] -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38,897,561股,持股比例为3.80%[184] 环保与合规 -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属于一般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等[107] - 公司排放口数量为3个,分别位于锅炉房、浸出车间和预处理车间[109] - SO2排放浓度为4.55mg/m³,总量为0.65吨[109] - NOX排放浓度为4.55mg/m³,总量为0.65吨[109]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41mg/m³,总量为0.19吨[109] - 公司核定的SO2排放总量为13.08吨,NOX为27吨,颗粒物为9吨[109] - 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18日[109] - 公司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14] - 公司保证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7]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18] - 公司董监高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19] - 公司及董监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诚信情况良好[120]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1]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董监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5]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26]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126]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辉澜投资有限公司92%的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127]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并承担相关责任[127]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127] - 公司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128]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129]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132] - 张宏伟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35] - 公司及张宏伟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并承诺将新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136] - 公司及张宏伟承诺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139] - 公司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重组正式方案前清理完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140]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1]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2,082.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142] -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元[145]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按东方银祥油脂利润分配的70%专项偿还标的债务[145]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10亿元及利息[146] - 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全部无限售流通股1,280,117,123股、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308,178,001股、以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无限售流通股492,822,091股相关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已全部解除[149] -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终止2019年1月签订的合作协议,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10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149] - 公司董事、副总裁
东方集团(600811) - 2022 Q2 - 季度财报
东方集团(600811)2022-08-31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