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4] -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29.72亿元,同比下降14.5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5亿元,同比下降20.68%[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亿元,同比下降23.9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26亿元,同比下降5.60%[11] - 公司总资产为422.30亿元,同比下降4.67%[11]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4] - 公司2022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4] - 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4]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721元/股,较2021年的-0.4697元/股有所改善[12] -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529元/股,较2021年的-0.3187元/股有所改善[12]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8%,较2021年的-8.48%增加了3.20个百分点[12] -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90%,较2021年的-5.75%增加了0.85个百分点[12] - 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7.03亿元,较第三季度的43.02亿元减少了37.2%[12] - 2022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5亿元,较第三季度的-1.17亿元大幅下降[12] - 2022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8亿元,较第三季度的-1.08亿元大幅下降[12] - 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7.02亿元,较2021年的-55.24亿元大幅减少[14] - 2022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3511.38万元,较2021年的-2446.96万元大幅改善[14] - 2022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82.71万元,较2021年的1145.90万元有所增加[14]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129.72亿元,同比下降1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同比减亏7.23亿元[16] - 公司2022年总资产为422.30亿元,同比减少4.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83.26亿元,同比减少5.60%[26] -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72亿元,同比减少14.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6亿元,同比减亏42.08%[26] - 公司2022年研发费用为687.68万元,同比增长20.32%[28]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亿元,同比减少23.94%[28] - 公司202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亿元,同比减少55.40%[28] - 农产品加工销售营业收入为128.02亿元,同比下降14.85%,毛利率为-0.36%,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31] -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为4174.16万元,同比下降10.97%,毛利率为21.36%,同比增加52.88个百分点[31] - 大米加工销售营业收入为6.56亿元,同比下降64.61%,毛利率为3.21%,同比增加4.12个百分点[31] - 油脂加工销售营业收入为20.31亿元,同比下降40.63%,毛利率为-6.35%,同比下降10.69个百分点[3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569.8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3.87%[3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369.6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0.53%[33] - 管理费用为2.61亿元,同比减少12.58%[33] - 销售费用为6802.42万元,同比减少34.76%[33] - 财务费用为10.80亿元,同比增加4.08%[33] - 研发投入总额为687.6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05%[34] - 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6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8.78亿元[97]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97] - 公司2022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0.88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88亿元,未分配利润为24.52亿元[97] - 公司2022年度受市场需求收缩、原材料价格高企等因素影响,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销售业务疲软[97] - 公司2022年度油脂加工业务量缩减,农业板块相关项目推进速度和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97] 业务表现 - 公司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6亿元,同比下降64.61%,毛利率为3.21%,较去年增加4.12个百分点[17] - 东方银祥油脂2022年营业收入为18.97亿元,同比下降42.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亿元[17] - 银祥豆制品2022年营业收入为1.52亿元,同比增长8.57%,净利润为599.77万元,同比下降55.33%[17] - 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15亿元,同比增长3.62%[17]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下滑,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为-2.11亿元[16] - 公司启动海水提钾项目,一期项目产能为10万吨/年[17] - 公司五常加工园区的天缘道五常大米申报通过了“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17] - 公司2022年线上销售规模突破4.2万吨,与阿里巴巴旗下社区团购平台“淘菜菜”合作,武汉单仓单日销量最高达到8000包[17] - 2022年中高端大米产品销量同比提升19%[19] - 公司中高端大米产品销量提升87%,占比从14.8%提升至24%[23] - 2022年加拿大油菜籽产量回升,出口价格大幅下跌,国内榨利重新开启[19] - 东方银祥油脂完成棉籽加工设备改造,形成1500吨/日棉籽加工能力[23] - 2022年玉米价格全年大幅波动,期货价格创历史新高[20] - 中国2022/23年度玉米产量预估为2.74亿吨,较上一年度增加150万吨[21] - 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13000亩土地,建立自有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22] - 公司优化大米产品SKU从200多个优化至71个核心单品[23] - 2022年豆制品终端消费受市场需求降低影响,餐饮渠道出现负增长[20] - 公司通过与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渠道关系,扩展贸易品种,保障收入规模和利润率[21] - 公司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6亿元,同比下降64.61%,主营业务成本6.35亿元,同比下降66.05%[30] - 公司油脂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31亿元,同比下降40.63%,主营业务成本21.60亿元,同比下降33.99%[30] - 公司其他农产品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1.15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00.53亿元,同比变化幅度不大[30] - 公司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42亿元,同比减少10.97%,主营业务成本0.33亿元,同比减少46.77%[30] - 公司其他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5亿元,同比增长36.61%,主营业务成本481万元,同比减少52.79%[30] - 公司2022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129.72亿元,未达到原计划的155亿元,主要由于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及油脂加工业务缩减[51] - 2023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主要来自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及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52] - 公司计划通过品牌大米销售带动园区生产发展,并加强粮油贸易风险管控以提升利润率[52] - 公司将持续开发棉籽、菜籽加工产品销售渠道,增加棉籽进口渠道以降低采购成本[52] - 房地产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一级开发成本投入返还及二级开发项目销售,通过降债减息和压缩管理成本减少亏损[52] - 公司计划加快推进海水提钾项目和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以优化产业结构并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52] - 2022年房地产市场下探,公司房地产项目处置进度和销售业绩均未达预期,市场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53] - 公司专注于产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形成特色产品并提升服务,以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53] - 公司计划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开展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多元化供应链服务,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50] - 公司2022年度房地产项目累计完成签约金额约79亿元,其中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累计完成签约金额约79亿元[40] - 青龙头项目(熙湖悦著)累计签约金额约42亿元,总可售面积为30.6万平米[41] - 乐高乐园新选址已确定,房山区政府已引入中建一局全资子公司中建智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中方主要投资人[42] - 公司房地产业务子公司国开东方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71.92万元,同比下降12.78%[37]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2.32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29.52亿元[38] -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4.86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26.58亿元[39] -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7.58亿元,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为8.40亿元[39] 投资与资产 -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下滑,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为-2.11亿元[16]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85,112,600.38元,同比增长87.71%[36]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176,382,503.33元,同比下降77.24%[36] - 公司长期借款为2,425,000,000.00元,同比增长60.80%[36] - 公司对联营企业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期末余额为984,942,825.91元[43] - 公司对联营企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期末余额为761,000,249.51元[43] - 公司对联营企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期末余额为14,866,954,504.11元[43] - 公司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15,520.00元,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为7,060,703.12元,报告期损益为-17,100,234.02元[44] - 公司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为1,273,970.00元[44] - 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25%的股份,涉及6,572,483,000股股份[46] -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12%,总资产为1,767,510.67万元,净利润为12,580.77万元[48] -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2%,总资产为725,567,300.00万元,净利润为3,577,700.00万元[48] -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总资产为975,216.45万元,净利润为2,222.32万元[49] -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总资产为1,689,031.65万元,净利润为-121,583.92万元[49] - 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的股份[46] - 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改为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境外设立的SPV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5%股份[117] -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17] - 公司承诺向参与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19] - 公司承诺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121] - 公司承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差异,并就前述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2]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124]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12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126] - 公司董监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130] - 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43] - 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144] - 公司合法拥有辉澜投资有限公司92%的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146][147] - 公司承诺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并承担因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责任[148]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40]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139] - 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53] - 公司承诺对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有关的法律问题或纠纷承担全部责任[150]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156] - 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156] - 公司承诺在重组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66][181] -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168][169] - 公司承诺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价格公允[173] - 公司承诺在重组正式方案审议前清理完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178] - 公司承诺不新增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资产占用[179] - 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176] - 公司承诺在发现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170] - 公司承诺如违反承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171][180]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570.45万元,期末余额为33,653.25万元[184]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05万元,期末余额为0.15万元[184] -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偿还债务导致当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 -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因代付司机加班费等导致当期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 - 东方银祥油脂报告期内净利润亏损,未实现利润分配[186] - 公司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188]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89]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189] - 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38万元[190]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报酬为50万元[190] -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涉及金额为13.03亿元人民币,主要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有关[191] - 公司与山东天商达成和解协议,同意终止《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并返还10亿元人民币首期款项及利息[191] - 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的无限售流通股及相关司法冻结已全部解除[192] - 公司与山东天商多次签署补充协议,修订支付方式和履约时间等条款[193] - 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04亿元人民币,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1.51亿元人民币[195] -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中,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发生额为2.28亿元人民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发生额为0.76亿元人民币[196] - 公司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后辞职[194] - 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改为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600811) - 2022 Q4 - 年度财报
东方集团(600811)2023-04-29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