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与利润(持续经营业务) - 公司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综合收益为419,500,000港元,较去年585,800,000港元减少约166,300,000港元或28.4%[23] - 收益减少主要归因于物业销售减少198,000,000港元[23] - 公司拥有人应占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亏损为258,200,000港元,去年亏损为233,000,000港元[23] - 本年度亏损主要因毛利减少约109,500,000港元,主要由于待售土地撇减约131,800,000港元[23] - 本年度亏损亦包括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亏损约166,300,000港元[23] - 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总额为625,900,000港元,去年亏损为259,100,000港元[23] - 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37.79港仙(二零二五年:34.11港仙),已终止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53.83港仙(二零二五年:3.82港仙)[23]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财年,公司持续经营业务综合收入由去年5.858亿港元减少1.663亿港元(降幅28.4%)至4.195亿港元,主要由于物业销售减少1.98亿港元[25]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股东应占亏损为2.582亿港元,较去年亏损2.33亿港元扩大,主要由于毛利减少约1.095亿港元(含待售土地减值约1.318亿港元)及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变动亏损约1.663亿港元[25] - 已终止经营的采矿业务录得亏损约3.677亿港元,公司股东应占年度总亏损为6.259亿港元,较去年亏损2.591亿港元大幅增加[25] - 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37.79港仙(2025年:34.11港仙),已终止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53.83港仙(2025年:3.82港仙)[25] 珠宝分部表现 - 珠宝分部收益由去年340,100,000港元增加约35,900,000港元或10.6%至376,000,000港元[24] - 珠宝分部应占分部溢利为22,8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19,900,000港元增加约2,900,000港元或14.8%[24] - 珠宝分部收入由去年3.401亿港元增加3,590万港元(增幅10.6%)至3.76亿港元,分部利润为2,280万港元,同比增加290万港元(增幅14.8%)[27] 物业销售及租赁业务表现 - 物业销售及租金收入分别约为2,330万港元及1,970万港元,合计4,300万港元,较2025年同期2.444亿港元减少2.014亿港元[37] - 恒珀全部住宅单位已售罄,合约销售总额约2.598亿港元,其中约2.213亿港元及2,330万港元已分别于2025年及2026年财年确认收入,约1,520万港元于2026年7月确认收入[37] - 公司持有恒汇中心75%权益,该物业为28层高、总楼面面积约86,970平方呎的高级写字楼及零售综合楼宇,年内租金收入主要来自该物业[38][39] - 公司持有恒珀90%权益,该项目为25层高住宅发展项目(附设2层零售平台),总楼面面积约29,147平方呎,共提供42个住宅单位,已于2026年7月前全部售罄[39] - 公司已收购九龙界限街164-164A号物业,地盘面积约5,054平方呎,可发展总楼面面积约25,270平方呎,契约修改进展顺利,预计将改建为住宅发展项目[39] - 公司以总代价85,000,000港元出售持有物业的全资附属公司智财集团全部股权及所有债务,代价可根据买卖协议条款调整[40][44] - 公司持有恒汇中心75%权益,该物业为28层高级办公及零售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约86,970平方呎[41] - 公司持有恒珀90%权益,该物业为25层住宅发展项目连2层零售基座,总建筑面积约29,147平方呎,42个住宅单位已于2026年7月全部售罄[42] - 公司于2021年12月收购九龙界限街164-164A号物业,地盘面积约5,054平方呎,可发展总建筑面积约25,270平方呎,预计重建为住宅项目[43] 已终止经营采矿业务 - 已终止经营采矿业务确认亏损约367,700,000港元[23] - 出售红庄金矿产生亏损约365,300,000港元,出售所得款项净额约38,700,000港元已用于部分偿还银行借款及支持日常营运[51][53] - 红庄金矿出售事项已于2026年1月27日完成,采矿集团各公司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不再并入公司财务报表[46][50] - 出售大盈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33,370,000元(约36,470,073港元),已于2026年1月27日完成[64][65] 资产负债与借款 - 于202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比率为0.4488(2025年:0.3585),现金及现金等额為72,753,000港元(2025年:36,358,000港元)[57] - 其他借贷约为198,290,000港元(2025年:161,736,000港元),以港元计值的银行贷款约为705,064,000港元(2025年:796,081,000港元)[57] - 以港元计值的银行贷款705,064,000港元(2025年:777,666,000港元)以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使用权资产及待售土地作抵押[58] - 以美元计值的银行贷款金额相当于零港元(2025年:18,415,000港元),以公司担保作担保[58] - 集团资产负债率(gearing ratio)由2025年的0.3585上升至2026年6月30日的0.4488[5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72,753,000港元(2025年:36,358,000港元),主要以外币计价[59] - 其他借款(含应付合营公司、关联公司、控股股东贷款、非控股权益及租赁负债)约为198,290,000港元(2025年:161,736,000港元)[59] - 银行借款为705,064,000港元(2025年:796,081,000港元),其中港元借款705,064,000港元(2025年:777,666,000港元)已作资产抵押,美元借款为零(2025年:18,415,000港元)[59][60] - 控股股东郑小燕女士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本金为56,000,000港元(2025年:10,000,000港元),按HIBOR加1.5%年利率计息,2027年9月30日到期[69] - 郑女士另向全资附属公司垫付贷款人民币4,000,000元(约4,620,000港元),无抵押、免息,2029年10月25日偿还[70] - 公司就附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553,439,000港元(2025年:630,928,000港元),未计提拨备[71] 购股权计划 -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10年购股权计划下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涉及5,200,000股股份(股份合并后),2020年购股权计划未授出任何购股权[75] -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将每十(10)股已发行股份合并为一股,并根据2010年购股权计划及上市规则对行使价和可发行股份数目作出调整[78] -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10年购股权计划下有5,200,000股(股份合并后)的购股权有效且尚未行使[78] - 自2020年购股权计划采纳以来,公司未根据该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78] - 公司若干董事及雇员获授合共13,200,000份购股权(股份合并后),行使价为每股1.38港元、1.21港元、2.45港元、1.49港元或0.52港元(股份合并后)[83][86] - 自授出以来,1,000,000份购股权(股份合并后)已获行使,7,000,000份购股权(股份合并后)已告失效,其中包括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失效的4,000,000份购股权[83][86] - 2010年购股权计划于2020年7月12日届满,公司已采纳2020年购股权计划,自2020年12月22日采纳日期起有效期十年[89][91] - 2010年购股权计划下,每名合资格人士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行使购股权获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可超过公司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81] - 2010年购股权计划未规定承授人须达致任何表现目标或于行使购股权前持有购股权若干期限,惟董事会可酌情于要约内订明有关要求[82] - 购股权行使价为以下两者中的最高者:(i)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公司股份收市价;及(ii)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公司股份平均收市价[85] - 合资格人士须于要约日期起计十个营业日内接纳要约,并于接纳时向公司支付1.00港元作为授出代价[84] - 2020年购股权计划可发行股份总数为68,311,825股,相当于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已发行股份的10%[95][99] - 每名参与者在任何12个月期间行使购股权(含已行使及未行使)所涉已发行及将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95][97] - 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其联系人授出购股权,任何12个月期间所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且按授出日收市价计算总值不得超过5,000,000港元[95][97] - 因股份合并,尚未行使购股权数目及行使价已于2021年5月31日调整,各批次每股行使价分别由0.138港元调至1.38港元、0.121港元调至1.21港元、0.245港元调至2.45港元、0.149港元调至1.49港元、0.052港元调至0.52港元[94] - 购股权行使价为授出日收市价与授出日前五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两者中的较高者[100][103] - 承授人须于要约日期起计十个营业日内接纳要约,并支付1.00港元作为授出代价[96][99] - 自2020年购股权计划获采纳以来,公司并未根据该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100][104] 董事会组成与董事资料 - 陈伟立自2017年获委任为集团主席,2000年加入集团,2006年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13][114] - 郑小燕为集团董事总经理及创办人之一,在珠宝业界拥有逾50年丰富经验,2006年获选为“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117][118] - 陈慧琪1995年加入集团,负责香港物业发展、零售业务及业务行政工作,为郑小燕之女儿[117][119] - 陈美琪2004年加入集团,2024年2月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负责企业策略以及销售及营销职能[120][121] - 黄君挺1998年加入集团,自2014年3月1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在珠宝首饰业有逾30年经验[120][122] - 余啸天2005年4月2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124] - 陈炳权2008年3月7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物流业拥有逾30年经验[124] - 施荣怀先生于2008年10月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持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拉克罗斯分校理学士学位[127] - 施荣怀先生现任5家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其士国际(股份代号25)、优品360(股份代号2360)、力高健康生活(股份代号2370)、尚晋国际(股份代号2528)及通达集团(股份代号698)[127] - 施荣怀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及2023年12月5日分别辞任建中建设发展(股份代号589)及智纺国际控股(股份代号8521)独立非执行董事[127] - 施荣怀先生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务委员及港区召集人[128] - 施荣怀先生分别于2011年、2015年及2025年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颁授铜紫荆星章及金紫荆星章[128] - 张志辉先生于2010年4月7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拥有逾25年会计、金融及管理经验[132] - 张志辉先生现任中国织材控股(股份代号3778)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32] - 任达荣先生于2011年加入集团,2014年3月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17年1月1日及2024年2月8日分别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136] - 任达荣先生加入集团前于香港警务处任职逾37年,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出任警务处副处长(行动)[136][138] - 任达荣先生自2026年起获委任为香港演艺学院校董会副主席,任期两年[136] - 董事会于2026年6月30日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59][161][163] - 陈伟立先生为陈慧琪女士之胞弟及陈美琪女士之胞兄,彼等为郑小燕女士之儿子及女儿[159][162] - 蔡永昌先生于1987年加入集团,担任营运总监,拥有逾三十年珠宝业应用系统推行及供应链管理经验[141][142] - 蔡永昌先生负责监督日常营运,包括后勤支持、信息科技、行政管理及人力资源[141][143] - 任达荣先生于2025年1月获委任为香港演艺学院校董会成员,任期两年,自2026年起获委任为校董会副主席[139] - 执行董事陈伟立先生任期约20年、当前委任期间约2年;郑小燕女士任期约41年、当前委任期间约1年;陈慧琪女士任期约27年、当前委任期间约1年[164] - 执行董事陈美琪女士任期约2年、当前委任期间约2年;黄君挺先生任期约12年、当前委任期间约3年[164] -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啸天先生任期约21年、当前委任期间约2年;陈炳权先生任期约18年、当前委任期间约1年;施荣怀先生任期约18年、当前委任期间约3年[164] -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志辉先生任期约16年、当前委任期间约2年;任达荣先生任期约12年、当前委任期间约3年[164] - 任达荣先生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期间担任执行董事,其后担任非执行董事直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166] 企业管治 -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惟偏离守则条文C.2.1及D.2.2[147][152] - 执行董事陈伟立先生兼任主席,公司未设立行政总裁一职,由董事总经理郑小燕女士负责日常管理及市场推广[153][156] -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未设立内部审核功能,董事会将每年检讨是否需要增设[154][158]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147][152] - 董事会认为良好企业管治能最大化股东利益[146][151] - 董事会于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2)及3.10A条,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席位[174] - 于年报日期,公司有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逾三分之一,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独立性确认[175] - 陈炳权先生、余啸天先生、施荣怀先生及张志辉先生各自已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逾9年,董事会认为彼等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之独立性[175] - 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指定任期,须按组织章程细则第119条、第120条及第121条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及接受重新选举[175] -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内并未进行正式的董事会表现评估,下次评估预计于二零二七年财政年度内进行[179] - 董事会技能表显示行政领导及战略覆盖率为80%(10名董事中占80%)[186] - 行业知识与经验覆盖率为70%[186] - 风险管理/监管合规覆盖率为60%[186
恒和集团(00513) - 2026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