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Venture(VEMLY) 证券时报网·2024-12-05 01:15
(上接A11版)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 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4年12月9日(T+1日)在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 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 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