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
中国经济网·2025-01-16 09:45
为加强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监督管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以下简称《水泥标准》)。 同时规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文件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山西省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 规定。 上述标准的制定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助于我省水泥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 污染治理水平提升,高质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程国媛) 近日,上述标准已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水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标准文本由目次、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大气污染物排放 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7部分构成。 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 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