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中国经济网·2025-02-08 07:1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等,后续将跟踪进展推动业务健康发展 [1] 分组1:试点背景及目的 - 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1] 分组2:试点内容 -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试点保险公司可从中长期资产配置目的出发,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1] - 试点保险公司共10家 [1] - 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1] 分组3:试点要求及监管 - 通知对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的事前事中管理进行了规范 [1] - 通知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机制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1] 分组4:后续计划 - 金融监管总局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通知实施工作,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健康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