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至正股份: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重组问询函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5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20 号)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 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2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中联 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 评估机构,已会同上市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贵所反馈意见要求评估师核查的内 容进行了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一(原问题六)、关于市场法评估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交易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 论,市场法估值 35.26 亿元,增值率为 18.88%,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0.85 亿 元,增值率为 4.03%;2020 年目标公司估值 3.6 亿美元,本次交易相较与 2020 年估值相比有较大提高;(2)筛选可比公司过程中,涉 ...
三木集团: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5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昱 先生、林怡峰先生、蔡钦铭先生和翁齐财先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青女士、卢少 辉先生和江洪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 ...
三木集团: 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5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28 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 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上岐路 1 号 6 号楼 1 层 258 室(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实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期限 1 年,作为担保条件:福建三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华信实业及其 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 (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 利质押 ...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三 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总裁 全文:总经理 全文:"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 全文:删除"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制订《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首次公开发 ...
震安科技: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一)李涛先生持股情况被动发生变化情况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未触及要约收购。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凯韦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创三鑫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 协议》及《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分别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 要件,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震安科技)于今日收到 公司第二大股东、现实际控制人李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深圳 东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创)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震安科技于2019年3月29日上市,李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792,36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74%。李涛先生持股情况被动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李 ...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经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 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 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
至正股份: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0 二零二五年六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编号:泽昌证字 2025-03-02-15 致: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本次重组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本所已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 ...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0 22: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董事会议案、 文件的收集、起草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董事会印章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章 会议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 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八年纠葛落幕 敦化农商行向东北证券讨要2.94亿元赔偿金遭驳回
经济观察网· 2025-06-20 22:20
诉讼事项进展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敦化农商行的再审申请 [1] -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1] 诉讼背景 - 涉案金额为本金约2.94亿元及相应利息 [2] - 敦化农商行指控东北证券在"长盈4号"产品管理中未履行义务导致其损失4.72亿元 [2] - "长盈4号"为东北证券2013年发起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 - 产品投资3亿元受让昊融集团持有的8000万股吉恩镍业股票收益权 [2] - 2017年因昊融集团违约引发诉讼 [2] - 2018年吉林省高院判决东北证券以800万股吉恩镍业股票处置价为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诉讼过程 - 2021年5月敦化农商行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3] - 2023年11月长春中院一审判决东北证券赔偿2.94亿元及利息 [3] - 2024年4月吉林省高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起诉 [3] - 最高人民法院最终驳回敦化农商行再审申请 [3] - 诉讼持续八年最终东北证券无需支付2.94亿元赔偿 [3]
成立AI科技公司? ST景谷称“未完成实缴,未开展业务”
证券时报网· 2025-06-20 22:20
公司股价异动 - ST景谷6月20日盘中异动拉升并完成涨停 全天放量成交超2000万元 [1] - 市场普遍认为股价异动与两家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相关 分别为福誉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达福云擎科技有限公司 [1] - 达福云擎注册资本800万元 业务范畴涵盖碳减排技术研发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新兴领域 [1] - 公司回应称子公司仅完成工商登记 未实缴资金 未开展业务 未形成任何收入 后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4.47亿元 同比减少24.20% 归母净利润亏损7287.20万元 [2]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6259.63万元 同比下滑40.24% 净利润亏损1624.39万元 [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人造板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资产负债率上升且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 行业环境与风险 - 人造板行业步入调整期 行业洗牌激烈程度可能进一步加剧 [3] - 房地产行业趋势持续下滑 地区竞争加剧 人造板市场销售价格走低 [2] - 公司因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为负且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 公司从未在经营公告中出现过"人工智能"或"AI"相关字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