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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及支持性函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商业信用政策类 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 ...
国科恒泰: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六月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章程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章程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
杭汽轮B: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26 号准则》 《财 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 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六月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受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委托,担任本次杭州海联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的杭汽轮独 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杭汽轮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 ...
容大感光: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章程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是由深圳市容大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47966X。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627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6 年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SHENZHEN RONGDA PHOTOSENSITIVE &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
测绘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情形,并接受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
南京医药: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编:200031 Suite 45/F, K.Wah Centre, 1010 Huaihai Road (M), Xuhui District, Shanghai 20003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404 9930 传真/Fax: +86 21 5404 9931 网址/Website: http://www.jingtian.com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以及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法律意 见。本所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
南京医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16,299,951 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17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6,059,000 股限制性股票。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涉及股数 40,000 股,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3 人调整为 172 人,首次授予股数由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B887180567)中剩余 280,951 股无限售流通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
新疆交建: 2020年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XSJ!1!2025060142!08-02!218525 公开发行 可转换 公司 债券 资产 负债 率[ 权益 资本 与刚性 债 务比率【 」 流动 比率 [ 现金 比率 【 利息 保障倍 数「 倍] 净资产 收益 率[ 经 营性 现金 净流入 量与 流动 负债 比率 [ 非 筹 资 性现 金 净 流 入 量 与 负 债 总 额 比率 [ %] 年 度 发 行人本 次评 级模 型分析 表 与模 商企 业评 级方法 与 模型 建筑 施 行业 结果 业务 风险 财务 风险 初始 信用 级别 合计 调整 子 级数 量 个体 信用 其中 ① 调 整 因素 ④ 其他 因素 个 体信 用级 别 外部 支持 支持 因 素 主 体信 用级 别 调整 因素 (0) 无 支持 因素 (0) 无 注 个体 信用级 别 跟踪 期内 公 司 基 本 消除 相 关事件 产生 的 不利 彩响 公 司个体信 用级 别 由 调 整至 外 部支持 外 部 支 持 提 升 子级 为 在 该 公 司 个 体 信 用 级 别 墓 础 卜实 际 使 用 的 外 部 支 持 力 度 相关评级技术文件及研究资料 相关技术文件与研究资料名称 链接 《新世纪 ...
国科恒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 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已失效)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国科恒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997 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 ...
杭汽轮B: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证券之星· 2025-06-24 00:3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一、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法律意见书》出具后新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取得以下授权和批准。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编号:TCYJS2025H0923 号 致: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在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 讯")向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全体换股股东 发行 A 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的交易行为中,担任杭汽轮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已出具"TCYJS2025H0507 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