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正式印发

核心观点 - 公共机构作为节能降碳重点领域,需在“十五五”期间实现碳达峰,通过改造、能源结构优化和市场化机制,推动绿色转型[3][5] 总体目标与要求 - 以2025年为基数,到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5] - 对标碳达峰目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4] 推进碳达峰措施 管理机制完善 - 压实节能降碳管理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实本级管理并指导下级[6] - 科学测算各地区“十五五”期间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6] - 完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指标管理,推进指标与水电费等支出衔接,强化预算约束[6] - 开展规模以上公共机构能效碳效分级,针对性实施能效碳效诊断[6] 节能降碳改造 - 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电梯、变配电、算力设施等综合能源系统改造[7] - 中央国家机关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7] - 引导公共机构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7] 能源结构优化 - 严控煤炭消费,全国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控制在5%以内,有条件地区实现燃煤清零[8] - 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光热系统,新建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8] - 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全国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65%[8] - 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力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智能有序充电、车网双向互动等技术[8] 自愿减碳增绿 - 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政策文件,探索开发自愿减排方法学,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9] - 鼓励公共机构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比例[9] - 探索打造一批零碳公共机构[9]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节水行动 -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用水强度持续下降[10] - 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11] - 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市场化模式,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政策文件[11] 反食品浪费 - 带头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11] - 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杜绝食品浪费[11] 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 - 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11] - 持续开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11] - 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以竹代塑”产品[11]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宣传教育 - 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专题宣传活动[12] - 组织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遴选,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宣介推广力度[12] 绿色办公 - 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强化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调剂利用[12] -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产品[12] - 加速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12] - 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引入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服务[12] 标杆带动 - 高标准创建2000家以内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3] - 遴选200家左右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200家左右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13] 支撑保障 制度标准 - 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适时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14] - 加快出台用能设备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贯彻执行《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14] 计量统计 - 推动能源资源计量升级,推广应用智能计量表具,实行电、水、气、热等精细化计量[15]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助力实现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指标管理、智能诊断等[15] 市场机制 - 积极稳妥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健全托管合同示范文本[15] - 落实托管项目采购预算资金安排,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价[15] 专业能力 - 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课程内容[16] -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针对性提升节能管理干部碳达峰碳中和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16] 实施合力 - 构建发展改革部门指导、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17] - 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进一步挖掘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潜力[17] - 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协调发展[17] - 协调建立与“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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