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四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四方面问题,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守牢安全底线,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3] 重点整治问题 生产一致性 - 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需与《公告》参数一致,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 整车企业需管理零部件供应商,包括采购标准、进货检验、产品质量管理 [4] - 整车企业需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涵盖人员、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环境、管理体系 [4] 可靠性 - 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需进行可靠性测试验证 [4] - 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需保证产品可靠性 [4] 耐久性 - 整车企业需明确新车设计使用寿命和研发周期 [5] - 整车企业需关注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结构防护,并解决产品缺陷、锈蚀、悬架断裂等问题 [5] 新技术测试验证 - 新产品创新设计需充分评估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营销宣传需符合实际情况 [5] - 新材料、新结构需排查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 [5] - 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需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需保障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日志留存需完整 [5] 重点工作任务 组织企业自查自纠 - 各地工信部门组织属地重点企业对照准入要求和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查找自身及供应商问题,并于2026年12月底前报送情况 [6] - 企业发现缺陷应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并主动召回 [6] - 各地工信部门督促企业加强激进式创新设计测试验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稳妥审慎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 [6] 加强审查评估 - 制定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加强新产品测试验证 [7] - 建立产品创新设计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查评估,甄别风险隐患 [7] - 严格开展产品准入技术审查、软件升级管理、产品排放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新车注册登记查验 [7] 强化监督检查 - 赴生产企业、经销场所开展企业准入条件、在用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环保信息公开、缺陷产品调查等监督检查 [8] - 加大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多、风险高企业的检查抽查力度,组织样品检验检测 [8] - 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实现重点机构全覆盖,打击弄虚作假 [8] -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产品《公告》和认证证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罚款等联合惩戒 [8] - 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罚款、撤销资质等联合惩戒 [8] 加强行业自律 - 做好标准宣贯,督促行业企业落实标准要求 [9] - 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承诺 [9] - 引导检验检测机构抵制非理性竞争,规范测评活动和营销宣传 [9] 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 构建汽车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创新设计、可靠耐久、环境适用性、定型试验规程相关标准制修订 [9] - 加快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 [9] - 完善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信息填报等机动车合格证管理要求 [9] - 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和对外披露机制 [9] 加强宣传引导 - 组织开展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发展专项行动,举办“看见中国汽车”品牌联合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10] - 研究建立规范、公开、公正、可追溯的汽车行业第三方测评活动指南 [10] - 持续整治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严厉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 [10] - 公开通报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机构,为行业划清“红线”、守牢“底线” [10]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对象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类)及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13] 总体要求 -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多、风险高的企业及机构的检查力度 [14] - 组织开展“突击检查”,不提前打招呼,确保检查真实性和有效性 [14] - 强化部门工作协同,深入开展执法联动 [14] 主要检查内容:生产企业及产品 - 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安全监测平台、安全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用户告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 [14] - 车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评估情况,安全事件监测及处置情况 [15] - 企业设计开发及生产能力:整车及关键总成性能、可靠性、耐久性测试验证 [16] -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风险评估、测试验证 [16] - 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内容的影响评估、测试验证、执行保障、日志记录 [16] - 产品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评审、验证、确认及变更 [16] - 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人员、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环境、管理体系 [17] - 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合格供应商评价、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质量管控 [17] - 产品生产一致性情况:抽取样车及零部件转送检验检测,重点开展整车碰撞、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整车检验,以及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安全要求等零部件检验 [18] - 批产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管理要求,是否与《公告》型式批准车型参数一致 [18] 主要检查内容:检验检测机构 - 产品准入相关检验检测是否依法依规、公正客观开展 [19]
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重要通知!
中国能源报·2026-08-27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