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创投重大利好!
FOFWEEKLY·2026-10-22 09:5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 [6] - 坚持统筹科技供给和需求牵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6] - 以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破除阻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 [6] 健全创新统筹机制与改革任务组织模式 -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重点前沿领域统筹科技和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加强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协同 [7] - 面向地方、行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监测评估,把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水平作为重点内容 [7] - 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产业应用导向,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在指南编制、立项评审、项目验收中合理增加来自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的专家数量 [7] - 完善"揭榜挂帅"、"业主制"等组织方式和"里程碑"管理、分阶段拨款等资助方式,健全"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项目验收机制 [7] - 推动国家重大工程和产业发展专项同步部署科研任务,明确科技创新目标,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7]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与场景驱动创新 - 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实施并主导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岗位 [8] -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全过程参与成果转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8] - 健全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促进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8] - 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行动,支持地方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 [9] 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 推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 [10] - 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强化基础零部件及基础元器件攻关,突破关键基础软件,攻克关键基础材料 [10] -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底层技术研发,开展颠覆性技术挖掘甄别,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0] - 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10] - 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前沿领域,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加快推进前沿技术产业化商业化,培育形成未来产业 [10] - 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速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11] - 加强种业、农机装备等科研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构建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12]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 - 完善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机制,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扩大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范围和规模 [13] - 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13] - 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制度 [13] - 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优机制,加快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 [13] - 深化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 [13] -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挥创新链产业链链长作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与科技领军企业合作 [13][14] 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 - 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15] - 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强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健全长周期考核、差异化监管和退出机制 [15] - 推广"创新积分制",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量化评估,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15] -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完善科技、产业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 [15] - 统筹布局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强化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 [16] - 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支持转制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共性技术平台,支持地方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16] 健全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与知识产权保护 - 破除不合理限制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探索"沙盒监管"方式 [17] - 推动健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法律法规,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 [17] - 强化商业秘密和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中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 [17] - 强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标准布局,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全面加强前沿领域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和预标准研究 [17] - 健全创新活动全链条政策体系,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等政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等方面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负面清单 [17] - 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的比例,将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作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评估和科研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 [17] 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与组织实施 - 加强对地方科技和产业布局的宏观指导,引导各地立足禀赋优势锻造科技长板和产业特色,健全中央与地方科技投入共担、重大任务联动实施机制 [18] - 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深度融合发展改革试点 [19] - 深入实施激发产业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19]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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