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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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新规将落地:堵住回收漏洞 全产业链闭环监管时代开启
新浪财经· 2026-01-21 00:47
政策核心内容 - 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用法治化手段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填补制度空白,实现对产业链末端的集中管控 [3][7] - 政策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制度,并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为每块动力电池生成唯一的“数字身份证” [7][9] 行业背景与问题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据测算2030年退役量将超过100万吨 [3] - 当前市场存在乱象,约75%的废旧动力电池流入非规范渠道,小作坊以更高价格收走电池,导致合规企业“收不到电池”或“吃不饱” [4][7] - 市场交易秩序不规范,“价高者得”现象普遍,且工信部“白名单”制度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部分企业存在“挂名不实”、回收能力不足等问题 [7] “车电一体报废”制度 - 明确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时,若发现动力电池缺失,该车辆应被认定为“车辆缺失” [7] - 该制度直接针对当前回收环节中退役动力电池流向非合规渠道的现实难题,旨在压缩非合规小作坊的生存空间和原料来源 [3][7] - 此前缺乏强制法律约束,多数电池在车辆报废前已被自行处置,流入不合规渠道,新规将有效规范此现象 [7][8] “数字身份证”与溯源管理 - 工信部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采集电池编码、产品类别、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9]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信息,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9] - 与以往“固定标签”式的编码相比,新的“数字身份证”是一个可以实时追踪、信息丰富的“动态追踪器” [10] 企业主体责任 - 动力电池企业需加强产品生态设计,按照国标对电池编码、粘贴标识,并提供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 [9]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易于维护与拆卸的电池固定、连接部件,并依法公开维修技术信息 [9] - 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均需承担回收“兜底”责任,在相应行政区域自行或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公布回收信息,并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 [10] 市场影响与行业展望 - 新规通过“车电一体”和加强监管,将压缩非合规小作坊的生存空间,使合规企业获取退役电池的渠道更通畅、市场竞争环境更公平 [3] - 政策为市场用于动力使用的锂电池监管提供了最终保障,环保、安全等能够得到更严格的落实,关键在于后续的执行和监管常态化 [3] - 《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未按要求交售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等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 [10]
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红线划定
人民日报· 2026-01-19 09:14
行业背景与政策驱动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预计2025年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在国内新车销量中占比近半[1] - 随着早期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实现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1] 核心监管制度:车电一体报废 - 新办法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3] - 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若动力电池缺失,则认定为车辆缺失,以解决此前"车电分离报废"导致的电池流向复杂、难以追溯问题[3] - 此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3] - 消费者应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将废旧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4] 产品流向与使用限制 -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4] -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时,不应购买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来源渠道不明的产品[4] 技术监管: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 - 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5][6]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6] - 信息平台将规范数据查询应用,相关企业可查询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但需确保信息仅用于本企业相应业务[7] - 平台需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7] 综合利用企业规范与责任 - 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从业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8] - 从事综合利用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规定,并依法完成投资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取得排污许可等手续[8] - 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因市场上相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既有符合质量标准的,也有不符合的[8] -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承担回收"兜底"等生产者延伸责任[8] -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将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规范的综合利用企业,或交由生产商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回收[9]
政策解读|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红线划定
人民日报· 2026-01-17 14:37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迎来强监管新规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旨在实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 [1] 行业背景与市场规模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在国内新车销量中占比近半 [1] - 随着早期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核心监管制度:车电一体报废 - 新规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回收、拆解新能源汽车,若报废车辆动力电池缺失,应认定为车辆缺失 [3] - 此举旨在解决此前存在的“车电分离报废”问题,防止废旧电池被高价收购后流向复杂、难以追溯,存在不规范处理的潜在风险 [3] - 该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 [3] 废旧电池流向与消费者指引 -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律禁止的领域 [4] - 消费者应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正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应将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 [4] -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时,不应购买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来源渠道不明的产品 [4] 全生命周期追溯: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 - 新规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5]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载体,关联生产、销售、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环节信息,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5] - 未来将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进一步拓展数字身份证的范围及内容 [7] 信息管理规范 - 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换电服务企业、维修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主体的信息报送要求,包括采集内容、上传时间节点等 [6] - 规范数据查询应用,相关企业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电池拆卸、拆解等技术信息,并确保信息仅用于本企业相应业务 [6] - 强化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7] 综合利用企业准入与责任 - 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从业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行业“红线” [8] - 从事综合利用需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依法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取得排污许可等手续 [8] - 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因市场上相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既有符合质量标准的,也有不符合的 [8] 生产者延伸责任与产业链协同 - 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承担回收“兜底”等生产者延伸责任 [9] - 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应将拆卸的废旧动力电池交由规范的综合利用企业,或交由生产商设立的回收服务网点回收 [9]
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将有“身份证”了 新规出台解决哪些痛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7 07:0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在即,行业首部具有强制约束力的部门规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旨在通过“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数字身份证”等制度创新,规范行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解决环保与安全问题 [1][7][13][14] 新规的核心特点与制度创新 - **突出“三个全”特点**:管理办法突出“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 [7] - **全渠道**:规范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渠道,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以防止电池流向失控 [7] - **全链条**:明确从电池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 [7] - **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及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7][16] - **引入“数字身份证”制度**:以动力电池国标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与信息化追溯,是重要的制度创新 [9][16][18] - **不再使用“梯次利用”概念**:由于市场上原有“梯次利用”电池质量不一易造成混淆,新规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规禁止的领域 [11][22] 行业背景与出台必要性 - **市场规模与退役高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突破1600万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40万吨,预计五年后总量超100万吨,2030年当年废旧电池产生量将超100万吨 [1][5] - **弥补管理空白与提升约束力**:2018年的暂行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制约束力较弱,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作为首部部门规章,明确了各方责任义务和具体惩处措施,具有强制的约束力,弥补了管理空白 [13][14] - **保障资源与产业链安全**:电池中的锂、镍等关键金属资源对外依存度高,高效科学的回收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具有重要意义 [14] 新规解决的行业痛点与影响 - **解决电池流向监控难题**:“全渠道”管理和“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旨在防止废旧电池流向难以掌握的情况 [7] - **奠定全流程溯源基础**:“数字身份证”制度使每一块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及高效拆解利用奠定基础 [16][20] - **引导企业探索安全应用领域**:新规虽不再提“梯次利用”并禁止用于电动自行车等领域,但企业仍可在户外、通信备用电源等远离人群、安全要求不高的领域探索应用 [22] - **强化监管与惩处力度**:违反规定的企业将面临责令整改、罚款、警告等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受刑事惩处,监管约束力强 [27] 体系建设与地方实施建议 - **鼓励回收网点共建共享**:各省份建立回收体系需注意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鼓励回收服务网点采用共建共享模式 [24] - **科学布局回收网络**:回收服务网络建设需结合当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未来电池退役的时空分布进行科学布局 [25] - **加强事后监管与平台支撑**:政府主管部门需落实事后监管,全国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的建设为多部委联合监管提供了数据保障 [25][27]
动力电池回收迎强监管:报废应“车电一体”,取消梯次利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6 20:20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联合部门规章,其法律约束力较之前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大幅提升 [1] - 政策旨在解决此前对废旧动力电池流向引导和管理力度不够、难以有效遏制非法拆解等不规范行为的问题 [1][4] - 政策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5][6] “车电一体报废”制度 - 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认定为车辆缺失 [2][6] - 该制度主要为了防止报废车辆的动力电池被单独拆走出售,在技术能力无法保障、改装使用场景不匹配时产生安全隐患 [6] - 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6] - 该制度强调从根源上杜绝新能源汽车报废阶段可能涉及的安全、环保和再生利用问题,是业务链“最后一公里”的收尾工作 [7] 信息溯源与数字身份证管理 - 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6][9]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各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9] - 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是《管理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9] - 随着新规施行,2018年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将同时废止 [8] 废旧电池产生量与综合利用管理 - 随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未来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4] - 《管理办法》对综合利用范围、企业从业条件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 [9] - 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 [10] - 细化企业从业条件,要求企业必须依法办理投资核准或备案、完成环评、建设配套环保安全设施、取得排污许可或登记,否则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10] “梯次利用”概念调整与使用禁令 - 《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以消除因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企业和消费者产生的认识误区 [2][10] - 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2][11] - 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加强协同监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予以处罚 [11]
动力电池要配“数字身份证”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迎新规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1-16 17:03
行业政策与监管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1] - 新规核心要求是为每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赋予“数字身份证”,以支撑全链条监督管理 [1] - 该《办法》明确将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推进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3] - 规定动力电池企业需按照国家标准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粘贴标识 [3] - 对违反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电池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实施主体 [5] 市场背景与行业现状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伴随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超过50%,未来将有更多废旧动力电池产生 [1] - 随着早期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行业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3] - 据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3]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 [3] - 行业骨干企业在锂、钴、镍等关键金属的回收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 技术与管理创新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环节信息 [4] - 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采集编码、产品类别、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4] - 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被视为《办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4] 消费者责任与行为指引 - 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应认真了解厂家提供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提示,并向厂家提供车辆号牌等必要的溯源信息 [4] - 厂家应当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4] - 消费者在车辆报废时,应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正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办理手续 [4] - 消费者不应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以避免给公众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隐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