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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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肖胜:研究优化QFII,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新浪财经· 2026-02-11 12:18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2026年核心工作方向 -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锚定"十五五"更高水平开放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直接投资 跨境融资 证券投资等领域资本项目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加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供给 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1]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 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 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1] - 继续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 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合理需求 [1] -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深港通 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建设 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1] 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推广 -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面向全国更多中等规模的企业集团 支持便利更多跨国公司灵活高效开展跨境资金运营 助力总部经济发展 [2] - 已初步形成"本外币合一 高低版搭配"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框架 近期在全国推广适用于大型或超大型跨国公司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 [2]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大力推进外商直接投资改革 大幅简化外汇登记手续 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资金支付使用 更好助力外资来华展业兴业 [2] - 修订出台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办法 便利"走出去"企业资金融通 [2] - 出台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管理政策 助力企业更好开展跨境贸易活动 [2] - 制定发布一揽子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 优化汇兑管理 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支持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 - 以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为重点 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 绿色外债政策升级扩面 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 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 [3] - 研究提高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 提升资本项目业务便利化程度 [3] 区域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 支持自贸试验区全面提升战略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 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区域发展 [3] - 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战略 因地制宜研究推进相应开放政策先行先试 服务区域开放发展 [3]
国家外汇管理局肖胜: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搜狐财经· 2026-02-11 12:00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方向 - 2026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1] - 锚定"十五五"更高水平开放目标任务 [1] - 有序推进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证券投资等领域资本项目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 - 加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供给 [1] - 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1]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具体措施 - 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1] - 研究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跨境资金政策 [1] - 提升外资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便利化程度 [1] - 继续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 [1] - 满足境内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合理需求 [1] -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建设 [1] - 不断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 [1]
安徽: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助力企业“走出去”
新华财经· 2026-01-30 14:50
境外融资与上市 - 安徽省通过统一管理标准、简化流程、优化资金使用机制,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1] - 2025年安徽省有5家企业赴境外上市,累计调回募集资金15.17亿美元 [1] - 安徽省支持江淮、奇瑞、海螺3家大型企业集团加入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助力企业全球化布局 [1] 贸易便利化 - 安徽省以金融赋能外贸稳定发展,支持优质企业在贸易结算、单证审核等方面享受结算便利 [1] - 截至2025年末,全省累计办理贸易便利化业务13.8万笔,累计金额达189.2亿美元 [1] 外汇业务改革与效率 - 安徽省扎实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企业办理外汇跨境收支和结售汇业务的效率显著提高 [1] - 截至2025年末,安徽省有7家银行纳入展业试点,评定一类客户892家 [1] - 2025年全年为892家一类客户办理跨境收支业务192.7亿美元 [1]
运河财富|看好中国经济 外资机构释放积极信号
搜狐财经· 2026-01-10 13:09
外资机构对中国经济与资产的积极展望 - 多家外资机构密集发布年度展望报告,普遍释放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预期,认为在中国经济稳中向好、产业升级加速以及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等多重因素驱动下,中国资产的长期配置价值日益凸显 [1] 国际机构上调经济增长预期 - 高盛预计中国2026年实际GDP将增长4.8%,高于4.5%的市场共识预测,报告分析认为2026年中国出口存在结构性上行空间,投资有望反弹,政策更加重视服务消费 [2]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中国经济在2025年和2026年将分别增长5.0%和4.5%,较2025年10月《世界经济展望》中的预测值分别上调0.2个和0.3个百分点 [2] - 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近期也密集上调了2025年中国经济增速预期,德意志银行认为消费将继续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度将迎来回升,出口有望保持强劲势头 [2] 外资增配中国资产意愿增强 - 瑞银期货近期宣布助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完成首笔商品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成为市场首家支持此类业务的期货公司,体现了中国市场多元性和开放性的不断提升 [3] - 市场普遍预期更多海外中长期资金有望入场,从资金端为A股市场注入活力,中金公司认为在弱美元和宏观政策催化下,更多海外资金和长线资金入市有望从资金端提振A股 [3] - 从结构上看,以科技和出海为代表的“新经济”在基本面和回报方面有望持续表现,在扩内需、“反内卷”和海外需求拉动下,国内企业盈利或出现改善,带动消费等内需板块补涨 [3]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 - 外资加码布局中国资产,离不开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向纵深推进,证监会近期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和互联互通机制,提高境外上市备案质效 [4] - 市场人士预计未来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拓展互联互通渠道、加强境内外监管协作等方面将有更多实质性措施落地 [5] - 具体建议包括:鼓励优质海外企业利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探索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或股票的常态化机制;有序扩大QFII、沪股通和港股通的投资范围,适度放宽投资比例限制,并将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REITs等纳入港股通标的;积极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加强境内外监管协同,共同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5]
两部门出台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新规 四大维度助力企业境外金融市场融资
长江商报· 2025-12-29 07:09
政策核心与实施时间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新规,系统性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政策,构建“便利化+规范化”并重的管理框架,旨在便利企业高效境外融资并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1] - 该政策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进入新阶段 [1]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新规出台是为适应资本市场开放新形势,原有政策在登记时限、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适配性不足,市场对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诉求迫切 [2] - 政策结合了前期在12地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的试点经验,旨在实现政策供给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 [2] - 政策最终目标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 [4] 资金管理便利化措施 - 实现本外币资金管理统一,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自主选择以美元、欧元等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境内 [2] - 相关资金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直接存入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 - 针对H股“全流通”业务,规定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大幅简化分红流程 [2]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办理结汇使用,无需额外审批 [3] - 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即期结售汇、套期保值等汇率风险管理工具,以降低汇率波动对融资成本的影响 [3] - 境内企业回购境外股份时,可灵活选用境外资金或境内资金,满足多元化资本运作需求 [3] 管理程序简化与效率提升 - 将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主体由外汇管理部门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4] - 放宽登记时限要求,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4] - 减持登记时限由拟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有效缓解企业操作压力 [4] 资金使用规范与风险管理 - 坚持“原则汇回、例外留存”原则,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 [4] - 股东因增持汇出的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须及时汇回且不得改变用途 [4] - 允许在境外上市前已获得发改、商务等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用于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合规业务,实现便利化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4]
央行、外汇局: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证券日报网· 2025-12-26 22:24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5〕252号),旨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并便利境内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1] 资金管理政策统一与便利化 - 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允许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 [2] - 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其向境内股东支付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2] - 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2] - 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 [2] 管理程序简化与规范 - 简化管理程序,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 [2] - 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 [2] - 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 [2] - 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 [2] - 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2] 政策目标与未来方向 - 政策旨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
加大总量管理制度经验推广,深圳QFLP试点从“允许做”走向“主动深化”
第一财经· 2025-12-24 20:05
深圳QFLP政策升级 -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提出深入实施QFLP境内投资试点,加大QFLP总量管理制度经验推广,支持设立由境外合伙人参与的私募投资基金 [1] - 此举被视为深圳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上的关键表态,政策姿态从“允许做”升级为“主动推广和深化” [1][2][4] QFLP制度优势与深圳实践 - QFLP制度凭借灵活结汇、投资便利、税收简洁等优势,成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市场的重要路径 [4] - QFLP总量管理制度允许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在总量内灵活调剂单支基金规模,显著提升资金使用自由度,降低了跨境投资的制度成本 [4] - 深圳自2012年启动QFLP试点,历经多次修订,2024年最新修订内容包括支持前海、河套区域试点,明确试点基金总量管理等 [6] - 深圳近期通过多项专项方案推动QFLP发展,包括鼓励QFLP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前海优化试点机制拓宽投资范围、支持主权基金以QFLP形式参与投资等 [6][7] - 市场对制度创新反应积极,截至2024年末,深圳QFLP试点金额超77亿美元 [7] 全国QFLP发展态势与资本流向 - QFLP制度已扩展至全国50多个城市,形成“沿海全面铺开,中西部重点突破”的格局 [8] - 2024年以来,多地密集推出升级版政策,在投资范围、资金管理、流程便利化等方面持续突破,例如天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海南等地 [9] - 各地注重引导外资投向硬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例如天津、昆山等地已有相关QFLP基金投资于AI等领域的企业 [9] - 资本正加速流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赛道,QFLP演进为连接全球资本与本土科创企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桥梁 [3][9] QFLP制度深化原因与价值 - QFLP规则不断深化,源于外资对中国科创机遇的迫切需求与中国通过制度创新回应的双向互动 [3] - QFLP有效解决了传统美元基金投资境内的痛点,如繁琐的公证认证流程、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通过设立境内法人主体大幅简化流程 [10] - QFLP允许境外资金结汇后投资于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或进行定向增发等,满足了境外资金更多层次、更多领域的投资需求 [10] - 深圳毗邻香港并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叠加,在吸引港资及国际资本方面具备独特的地缘与制度优势 [4] 制度挑战与未来关注点 - QFLP认缴规模占PE在管资产比重不足3%,部分外资设立目的与“中长期战略布局工具”的初衷存在偏差 [8] - 制度挑战包括缺乏全国统一顶层设计、政策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跨境直投改革削弱QFLP原有优势、外汇汇出流程效率偏低等 [8] - 外资关注QDLP的制度要点包括投资门槛匹配度、资金结汇与退出(“余额管理”模式受认可)、退出顺畅度以及审批效率 [10]
央行等八部门:在有条件地区开展高低版本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新浪财经· 2025-12-24 15:45
政策发布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 [1][2] 核心措施: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 在有条件地区开展高低版本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1][2] - 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在有条件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外债业务外汇登记直接在银行办理 [1][2] -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1][2] - 用好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政策 [1][2] - 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 [1][2] -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 [1][2] - 支持银行通过线上审核电子单证的方式办理资本项目业务 [1][2]
聚焦发展玉兰债 共促开放新格局
新浪财经· 2025-12-11 18:17
研讨会概况 - 由青岛银行联合中信证券、嘉实基金共同举办,并在上海清算所指导下,于2025年成功召开“聚焦金融开放,共促联动赋能”金融研讨会 [3][8] - 会议聚焦全球金融开放新格局,旨在深化金融同业合作、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高效交流平台 [3][8] - 吸引了来自四川、甘肃、山西、陕西、河南等省份的城农商行,以及山东省内多家优质企业客户代表现场参与 [3][8] “玉兰债”产品介绍 - “玉兰债”是上海清算所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推出的中资离岸债券发行创新模式,是基于境内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跨境金融创新产品 [4][9] - 该产品是中资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发行的境外债券,支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多币种计价 [4][9] - 依托上海清算所与欧洲清算银行建立的跨境托管联通机制,为发行人与投资者提供安全、高效的登记结算服务 [4][9] - 自2020年12月推出以来,已成为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创新载体 [4][9] “玉兰债”的意义与作用 - 拓宽了中资企业的境外融资渠道,为全球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提供了便利 [4][9] - 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4][9] - 上海清算所创新推出“玉兰债”、“债券通”等基础设施跨境互联互通业务,以服务金融对外开放大局 [3][8] 会议核心内容与讨论 - 上海清算所相关业务负责人和中信证券团队分别从业务逻辑、承销与发行实务等方面对“玉兰债”业务进行全面介绍和解析 [3][8] - 中信证券团队从实操层面分享了“玉兰债”承销与发行的实务经验,为与会机构提供了全链条知识赋能 [4][9] - 会议围绕宏观市场环境展开广泛讨论,中信证券专家就国际政经形势下的FICC投资机会发表见解,嘉实基金专家对“十五五”时期的高水平开放政策进行解读 [6][9] - 青岛银行在会议上推介了区域核心客户 [6][9] 会议成果与未来展望 - 研讨会为“玉兰债”等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拓宽了路径,搭建了政策解读、市场分析与业务对接的多元平台 [6][9] - 主办方青岛银行表示,此次会议是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同业协同合作的重要举措 [6][10] - 通过与行业领军机构的深度联动,强化了金融同业沟通协作,推动了境外投资合作、创新债券产品推广等领域的务实交流 [6][10] - 青岛银行未来将持续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丰富跨境金融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跨境融资与投资服务 [10]
做多中国资产外资机构看好明年A股表现
中国证券报· 2025-11-20 04:13
外资机构对中国股市的积极展望 - 多家外资机构发布2026年展望报告,集体看好中国股市中长期配置价值,瑞银、摩根士丹利等纷纷上调中国市场相关股指目标点位 [1] - 外资机构在唱多中国资产的同时,调研与加仓动作不断,以实际行动做多中国资产 [1] 股指目标点位上调 - 摩根士丹利小幅上调中国股票指数目标,将2026年12月沪深300指数目标点位定为4840点,认为在盈利温和增长、估值企稳的背景下,指数具备相对温和的上行空间 [1] - 瑞银将明晟(MSCI)中国指数的2026年年末目标设定为100点,较当前水平存在上涨空间,并预测国内外资金流入可能推动该指数整体估值进一步提升 [2] 行业配置偏好 - 科技赛道仍是主要投资方向,瑞银持续看好科技股和互联网股票,摩根士丹利建议投资者超配高质量的互联网和科技龙头 [2] - 高股息资产受到外资青睐,汇丰认为红利资产尤其是优质央国企相关板块有望继续受青睐,因其股息收益率较高、现金流稳定、政策支持行业基本面改善,摩根士丹利建议适度增配高股息资产以获取持续稳定的现金回报 [2] 外资增配中国资产的趋势 - 投资范围不同的基金(全球/新兴市场/亚洲)三季度均小幅提高中国仓位 [2] - 四季度以来,外资机构调研A股上市公司的总次数超过1300次 [2] - 根据上市公司三季报,摩根大通证券、法国巴黎银行、美林证券等多家知名外资机构均加大了对A股的配置力度,增持方向主要集中在电气设备、化工、软件服务等行业 [3] 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与制度完善 - 外资持续加码离不开中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的坚实支撑 [3] - 证监会印发《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涉及优化准入管理的两项措施,即QFII资格审批与开户“一件事”和配置型外资“绿色通道”同步落地 [3] - 证监会将加快推动方案中的其他举措出台落地,进一步增强QFII制度对境外中长期资金的吸引力 [4] - 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完善资本市场的涉外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系统完备的资本市场涉外法律体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