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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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603629.SH):与沐曦集成没有业务往来
格隆汇· 2025-10-27 15:40
格隆汇10月27日丨利通电子(603629.SH)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与沐曦集成没有业务往来。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23 08:53
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2.55元 [2][5][8] - 本次授予是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一部分,相关授予条件已满足,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7][16]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316.50万元,预计对公司各期净利润影响不大 [16]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详情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2日,授予价格为12.55元/股,授予数量为30.00万股,授予人数为1人 [2][5][8]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9]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10] - 本次授予后,剩余的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11] 审批与合规流程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2][3]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议案 [6] - 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授予程序合规 [7][16][18] - 关联董事道峰在董事会就授予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25] 业绩考核与解除限售条件 - 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2]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方可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 [13] - 若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特定不合规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1][12] 财务影响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成本预计为316.50万元 [16] - 该成本将在限售期内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初步估计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影响程度不大 [16] - 若考虑激励计划对经营效率的提升作用,其带来的业绩提升可能高于费用增加 [16]
利通电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22 20:40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 公司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 - 授予价格为每股12.55元 [2] - 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 公司治理与授权 - 本次授予基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2] - 公司于授予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
利通电子: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2 18:44
公司治理与运营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文件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占比60.39%,算力业务占比32.02%,电子元器件产品占比4.24%,模具占比1.49%,其他占比1.39%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0亿元 [1]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0-22 18:33
激励计划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2] - 确定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4] - 授予价格为12.55元/股[4] - 向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4] 主体资格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 - 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3]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3]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5-10-22 18:33
| 序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本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 |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 | | --- | --- | --- | --- | --- | --- | | 号 | | | 票数量(万股) | 总数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 | | 人) | 30.00 | 100.00% | 0.12% | | 预留授予合计(1 | | 人) | 30.00 | 100.00% | 0.12%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剩余的 20.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作废失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22 18:33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2日[3][10][20][26] - 预留授予数量为30.00万股[3][10][20][26] - 预留授予人数为1人[3][11][20][26] - 预留授予价格为12.55元/股[3][11][17][20][26] 激励计划时间与比例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1]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1] -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11] - 绩效考评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1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40%[15] - 2026年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不低于10%,2025 - 2026年累计不低于50%,净利润同理[15] - 2027年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2025 - 2027年累计不低于58%,净利润同理[15] 费用与成本 - 剩余2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316.50万元[22] - 2025 - 2028年需摊销费用分别为42.86万元、179.35万元、69.23万元、25.06万元[22] 回购注销情形 - 公司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4]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不能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6] 合规情况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不得获授情形[25]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规定相符[25] - 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条件达成[25] - 法律意见书认为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27]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31]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10-22 18: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553-3号 致: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 利通电子、公司、上市 | 指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 | | | 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 | 指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划 | | | | |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 | | | | 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 | | | | 除限售流通 | | |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
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2 18:30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