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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60303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603032德新科技(603032)2024-07-31 16: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代码:603032,公司简称:德新科技[1] - 2024年半年度报告[2]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3]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3] - 公司负责人邱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士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宝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4] -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无[5] - 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6] -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8] - 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9] 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为131,985,160.45元,同比下降66.8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5,593.00元,同比下降94.4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61,310.36元,同比下降110.6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341,563.15元,同比下降34.9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55,713,247.53元,同比增长2.99%[24] - 总资产为1,644,765,893.00元,同比下降1.68%[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同比下降95.08%[25]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3元,同比下降95.0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同比下降110.00%[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22,146,903.36元[29]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98.52万元,同比下降66.86%[66] - 营业利润为-1,102.38万元,同比下降106.8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56万元,同比下降94.40%[66] - 总资产为164,476.59万元,总负债为38,187.74万元,净资产为126,28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22%[6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1,985,160.45元,同比下降66.86%[75] - 营业成本为92,851,825.61元,同比下降44.93%[75] - 销售费用为7,734,732.73元,同比上升57.33%[75] - 管理费用为22,487,349.87元,同比下降35.20%[75] - 财务费用为3,148,218.18元,同比下降37.99%[75] - 研发费用为12,782,730.15元,同比下降24.58%[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341,563.15元,同比下降34.99%[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43,787.12元,同比增加6,689万元[7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82,326.33元,同比增加3,830万元[76] - 营业外支出为-27,210,371.57元,同比下降16,785.79%[75]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203,213,292.48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5.10%[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80,712,291.67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3.14%[78] - 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4,987,730.79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3.34%[78] - 应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154,049,485.34元,较上年期末减少19.06%[78] - 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为1,804,436.25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12.67%[78] -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为1,803,917.69元,较上年期末增长55.66%[78] - 存货本期期末数为51,381,017.59元,较上年期末减少16.34%[78]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4,124,875.21元,较上年期末减少67.32%[78] - 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为46,984,542.39元,较上年期末增长73.46%[81] -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数为34,337,427.88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62.94%[81] - 致宏精密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2.72%和84.02%[94][97] - 新德高铁客运站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0.69%和310.43%[96]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448万元,毛利88万元[93] - 致宏精密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比例为42.13%[92] - 新德高铁客运站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比例为-26.99%[92] - 致锋科技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比例为-8.58%[92]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比例为-3.88%[92] 市场与行业 - 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拉动锂电设备需求上升[38] - 锂电设备企业产能稳步提升,市场订单向头部企业倾斜[38] - 锂电设备企业通过精细化生产管理和供应链整合实现降本增效[38] 公司业务 - 致宏精密专注于锂电池极片成型制作领域,提供高精密模具和模切刀[42] - 致宏精密实行“按订单生产”模式,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43] - 致宏精密产品包括锂电池极片叠片模切模具、多极耳卷绕模切模具等[45] - 致锋科技提供挤压涂布模头新品开发、修磨和表面镀层服务[46] - 致锋科技主要产品包括单腔模头、双腔标准型模头等[48] - 公司交通运输业务提供市际、省际和国际班车客运服务[49] - 致宏精密在高精度模具加工制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51] - 致宏精密成为国内首批成功研发、大规模生产并得到核心客户认可的叠片裁切模具厂商[52] - 致宏精密是国内首家成功开发出陶瓷模具用于锂电池极片裁切的企业[53] - 致宏精密拥有多台JG坐标磨床以及慢走丝油割机等核心生产加工设备,加工处理能力达到微米级别[56] - 致宏精密与下游消费类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众多领先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57] - 致宏精密在主要客户现场或附近设立了十余处售后服务点,实现对电池厂商客户的覆盖[58] - 公司致力于锂电裁切模具、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已成为各大主流电池厂商高精密电池极片裁切模具的核心供应商[65]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和经济政策风险,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99]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102] - 公司面临产品升级和新兴技术路线替代风险,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104]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116] -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0,800股,股份总数由235,456,200股变更为234,515,400股[117][118]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119] -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462,000股,回购价格8.07元/股[124] - 公司工会参与“消费扶贫”活动,推动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英也尔村脱贫致富[131] - 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135][137][138][139] - 公司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135][137][138][139] - 公司承诺在交易期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35][137][138][139] - 如交易因信息虚假或重大遗漏被调查,公司承诺不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135][137][138][139] - 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35][137][138][1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2021年2月后继续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14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14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投资、控股业务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14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14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未来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协商解决[14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德新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市场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德新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德新科技或其下属子公司、其他股东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利益的,将承担相应责任[14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述承诺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德新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144]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14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146]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146] - 公司/本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147] - 公司/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147] - 公司/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147] -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147] -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147] - 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147]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147]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质监等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150]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150] - 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150] - 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债务[150] - 公司合法所有和/或使用的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为他人债务设定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被司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15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150] - 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151] - 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151] -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情形[151] - 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151]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154] - 公司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54] - 公司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4] - 公司承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4] - 公司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154] - 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54] - 公司承诺在持有德新科技股份并对德新科技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期间,不从事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156] - 公司承诺尽力避免及规范与德新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156] - 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德新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德新科技利益[156] - 公司承诺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股东,并每三年制定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156] 法律诉讼与合同 - 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新疆兴财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2,871.98元由新疆兴财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