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银杏教育(01851) - 2018 - 年度财报
01851银杏教育(01851)2019-04-29 16:41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公司总收益增长12.6%至人民币156.6百万元,年内溢利减少39.5%至人民币24.9百万元,年内经调整纯利增加7.4%至人民币44.2百万元[13] - 2018年公司毛利率为45.7%,纯利率为15.9%,经调整纯利率为28.3%[7] - 2018年公司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19,332千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28,207千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43,429千元[10] - 2018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89[10] - 2017年公司总收益为人民币139,020千元,年内溢利为人民币41,196千元,经调整纯利为人民币41,196千元[7] - 2017年公司毛利率为44.1%,纯利率为29.6%,经调整纯利率为29.6%[7] - 2017年公司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381,194千元,流动资产为人民币90,452千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70,944千元[10] - 2017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53[10] - 2016年公司总收益为人民币133,974千元,年内溢利为人民币39,894千元,经调整纯利为人民币39,894千元[7] - 2016年公司毛利率为46.7%,纯利率为29.8%,经调整纯利率为29.8%[7] - 2018年公司总收益为156605千元人民币,较2017年的139020千元人民币增加12.6%[24] - 公司收益从2017年约1.39亿元增加12.6%至2018年约1.566亿元,主要因在校人数从9553人增至10236人及配餐服务收益增加[30] - 销售成本从2017年的7770万元增加9.5%至2018年的8510万元,因雇员福利开支和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增加[31] - 毛利从2017年约6130万元增加16.7%至2018年约7150万元,毛利率从44.1%增至45.7%[33] - 销售开支从2017年约160万元增加18.8%至2018年约190万元,因招生开支增加[34] - 行政开支从2017年约2230万元增加94.8%至2018年约4340万元,主要因上市开支约1930万元[35] - 其他收入从2017年约70万元增加31.8%至2018年约90万元[36] - 净收益从2017年约14044元增至2018年约50万元,因出售联营公司权益收益[37] - 财务收入从2017年约80万元增加17.8%至2018年约90万元,因关联方贷款利息和银行利息收入增加[38] - 财务开支从2017年的零增至2018年约390万元,因银行借款利息开支增加[39] - 经调整纯利从2017年约4120万元增加7.4%至2018年约4420万元[45]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148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的7600万元增加约51.1%[48] - 2018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130万元,2017年为6260万元;2018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4940万元,2017年为3890万元;2018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8700万元,2017年所用现金净额为1430万元[48]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借款为1.046亿元(2017年无),其中有抵押银行借款9850万元(2017年无),来自第三方的无抵押借款610万元(2017年无)[48]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借款中2610万元将在一年内到期,7850万元将在一至两年内到期;银行融资总额为7亿元,未动用任何金额;报告日期前已偿还所有银行借款[48]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为15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为8050万元[50]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已订约但尚未拨备的资本承担约为6.403亿元,主要与投资南溪新校区有关,2017年12月31日已订约但尚未产生的资本支出总额为2.5万元[52]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54]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无质押任何资产[55]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约为人民币31710万元[102] - 截至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并无单一客户占收益超5%[103] - 2018年集团对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6.1%,2017年为5.4%[103] - 2018年最大供应商占集团总采购额的2.9%,2017年为2.4%[103] 银杏学院业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12月31日,银杏学院共有10236名学生就读,较上一年增长7.1%[14][20] - 2017/2018学年,银杏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8.6%,远高于2014 - 2017年中国高等教育整体平均水平(77.7% - 78.4%)[14][20] - 2018/2019学年,银杏学院本科课程在校人数8027人,较2017/2018学年的6680人增加20.2%;大专文凭课程在校人数2209人,较2017/2018学年的2873人减少23.1%[22] 公司业务线收入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学费收入为124976千元人民币,较2017年的115127千元人民币增加8.6%[24] - 2018年住宿费收入为9924千元人民币,较2017年的9119千元人民币增加8.8%[24] - 2018年配餐服务费收入为13167千元人民币,较2017年的11555千元人民币增加14.0%[24] - 2018年其他收入为8538千元人民币,较2017年的3219千元人民币增加165.2%[24] 公司发展规划与合作 - 2019年3月,公司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占地面积为33336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新校区[15] - 公司与香港理工大学酒店及旅游业管理学院订立顾问协议,该学院将为建设教学酒店提供顾问服务[15] 公司人员变动与任职信息 - 余媛女士57岁,2018年6月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负责银杏学院日常营运[62] - 刘丹女士50岁,2018年6月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负责监督银杏学院酒店管理部、职业发展及国际交流的营运[63] - 蒋谦先生40岁,2018年12月1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及提供独立意见[68] - 庄文鸿先生40岁,2018年12月1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及提供独立意见[72] - 袁军先生54岁,2018年12月1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董事会及提供独立意见[74] - 余媛女士1983年7月取得中国云南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63] - 刘丹女士1992年7月取得中国天津市红桥区职工大学汉语言文学文凭,2006年12月成为AH & LA Educational Institution注册高级培训师[67] - 蒋谦先生1999年7月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取得经济法学士学位,2007年6月从美国西北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70] - 庄文鸿先生2000年11月自香港科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会计学)学士学位,2018年10月自香港城市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74] - 袁军先生2003年7月至2010年6月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中心及培训中心担任副主任[74] - 袁先生于2017年7月加入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战略规划等工作[76] - 尹智熙先生于2018年4月23日获委任为集团财务总监,6月7日获委任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77][78] 公司上市与股份相关信息 -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9年1月18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81] - 公司不建议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86] - 公司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19年6月21日举行,6月18日至21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后时限为6月17日下午4时30分[87][89] - 公司按每股1.44港元发行125,000,000股新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7.8百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136.4百万元)[98] - 截至年报日期,公司已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0.3百万元用于建设南溪新校区、约人民币0.1百万元用于招聘高素质教师及员工,及约人民币0.2百万元用于一般业务营运[98] 公司合规与法律相关情况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曾涉及重大法律诉讼[9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年报日期,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开曼群岛、中国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93] 公司股权结构信息 - 方先生于公司股份的好仓股份数目为366562500股,所占股权约73.3%[118] - 田先生于公司股份的好仓股份数目为8437500股,所占股权约1.7%[118] - 方先生于相联法团Vast Universe股份的好仓股份数目为1股普通股,所占股权100%[121] - 田先生于相联法团HFYX股份的好仓股份数目为1股普通股,所占股权100%[121] - Vast Universe持有366,562,500股股份,占股权约73.3%;熊岚女士持有366,562,500股股份,占股权约73.3%;GreenTree Hospitality Group Ltd.持有41,336,000股股份,占股权约8.3%;GreenTree Inns Hotel持有41,336,000股股份,占股权约8.3%;徐曙光先生持有41,336,000股股份,占股权约8.3%[122] 公司购股计划相关信息 - 2018年12月12日,股东批准及有条件采纳购股计划,于上市日期生效,截至报告日期无授出购股[128] - 根据购股计划授出未行使购股获行使后可发行股份上限为50,000,000股,占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0%,截至年报日期占比相同[132] - 若向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获行使后,其有权认购股份数加12个月内已获授股份总数超当日已发行股份1%,不得授出购股,超上限须经股东批准[133] - 向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授出购股,若12个月内发行股份合共超已发行股份0.1%且总值超5百万港元,董事会进一步授出须经股东批准[135] - 购股计划自上市日期起十年内有效,之后不得授出其他购股,但先前授出购股仍可按规定行使[136] - 除董事会另行规定,已授出购股行使前无最短持有期限[137] - 合资格参与者可在授出购股要约起21日内接纳,接纳时应付代价1.00港元[137] - 行使价由董事会厘定,不得低于购股要约日期收市价、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及股份面值中的较高者[138]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订立或存续除购股计划外的股权挂钩协议[127] - 购股期权计划自2019年1月18日起十年内有效,可由公司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早终止[14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未向董事或其联系人授出收购公司股份或债权证获利的权利,公司或附属公司未订立相关安排[141] 公司关联交易与合约安排相关信息 - 集团与关联人士在日常业务中订立多项持续协议及安排,构成持续关连交易[142] - 集团通过合约安排经营中国民办教育业务,无法直接拥有并表联属实体权益或股权[143]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8年版)》规定,国内合作方代表应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董事会等成员总数不少于一半[145]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代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总投资外资部分应低于50%[146] - 若中国政府裁定合约安排不符合法律,集团可能面临严重处罚和重大不利影响[149] - 《外国投资法》拟对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制带来重大变动,或对集团业务造成重大影响[149] - 合约安排效果可能不及直接拥有权,集团并表联属实体实益拥有人或与集团有利益冲突[150] - 集团行使选择权收购并表联属实体权益或股权可能受限,且会产生巨额成本[150] - 公司已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平衡持有权益的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人数[153]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如有重大利益冲突,相关董事须申报利益性质、放弃投票且不计入法定人数[153] - 公司各董事知悉须为公司利益及符合公司最佳利益行事的受信责任[153] - 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披露董事会有关董事业务竞争及利益冲突事项的决定[153] -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一次审阅履行及遵守合约安排的整体情况[153] - 公司将在年报中披露履行及遵守合约安排的整体情况[153] - 业务合作协议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向并表联属实体提供服务,后者相应付款[161] - 独家技术服务及管理咨询协议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向中国运营学校及银杏资产管理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162][163] - 独家购买权协议规定外商独资企业有购买中国运营学校举办者权益或银杏资产管理股权的独家权利[165] - 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