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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元元(08223) - 2019 Q3 - 季度财报
08223紫元元(08223)2019-11-13 16:32

融资租赁合同服务收入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租赁合同服务收入为16,344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14,207千元人民币[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租赁合同服务收入为49,224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43,344千元人民币[15] 除税前溢利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除税前溢利为8,801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6,272千元人民币[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除税前溢利为19,904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15,593千元人民币[15] 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为6,464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4,119千元人民币[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为13,880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10,149千元人民币[15] - 2019年1 - 9月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为13,880千元人民币[25] - 2018年1月1日期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为10,149千元人民币[25] 基本每股盈利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基本每股盈利为1分人民币,与2018年同期持平[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基本每股盈利为3分人民币,与2018年同期持平[15] 员工成本情况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员工成本为2,526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2,345千元人民币[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为9,601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5,870千元人民币[1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2709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2345千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10752千元人民币,2018年同期为5870千元人民币[130] - 员工成本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590万元增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960万元[156][160] 股本及相关储备情况 - 2019年1月1日股本为33,839千元人民币,股份溢价为84,435千元人民币,资本及其他储备为133,023千元人民币,法定储备为5,392千元人民币,保留溢利为26,709千元人民币,总计283,398千元人民币[25] - 2019年9月30日股本为33,839千元人民币,股份溢价为84,435千元人民币,资本及其他储备为133,023千元人民币,法定储备为5,392千元人民币,保留溢利为40,589千元人民币[25] - 2018年9月30日股本为33,839千元人民币,股份溢价为84,435千元人民币,资本及其他储备为133,023千元人民币,法定储备为2,814千元人民币,保留溢利为22,491千元人民币,总计276,602千元人民币[25] - 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本为4000万港元,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4亿股[173] 股份发行情况 - 2018年发行新股份金额为64,288千元人民币,其中股本增加8,459千元人民币,股份溢价增加55,829千元人民币[25] - 2018年以资本化股份溢价账方式发行股份,股本增加25,292千元人民币,股份溢价减少25,292千元人民币[25] - 2018年发行新股份应占交易成本为8,015千元人民币[25] - 公司股份于2018年7月9日在联交所GEM上市,按每股0.76港元发行100,000,000股普通股[28] - 公司股份于2018年7月9日在联交所GEM成功上市[142] 股东出资及豁免款项情况 - 公司直接控股公司Hero Global Limited豁免应收附属公司香港立信款项68,000,000元人民币,入账列为视作股东出资[28]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情况 - 公司于2019年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多项新订及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HKFRS 16、HK(IFRIC)-Int 23等[37] - HKFRS 16取代HKAS 17及相关诠释[39] - 对于包含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约,公司按租赁与非租赁组成部分相对单独价格分配合约代价[41][46] - 非租赁组成部分按相对单独价格与租赁组成部分分开[42][46] - 公司对租赁期12个月或以下且无购买选择权的土地及楼宇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43][45] - 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相关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43][45] - 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于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出调整[48] -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租赁付款减已收租赁优惠、公司产生的初步直接成本、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等估计成本[48] - 公司合理确定于租赁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由开始日期至使用年期结束折旧;否则,按直线法在估计使用年期及租赁期的较短者折旧[53] - 公司将使用权资产在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独立项目[53] - 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初步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的调整视为额外租赁付款,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53] - 租赁开始日期,公司按当日未支付之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若租赁利率不易厘定,使用增量借款利率[53] -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减应收租赁优惠、取决于指数或费率的可变租赁付款、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支付金额、合理确定行使的购买选择权行使价、终止租赁的罚款付款[56] - 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按利息增加及租赁付款调整[56] -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合约代价分配予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65] - 已收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68] - 对于不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入账为出售资产的资产转移,公司作为买家 - 出租人不确认已转移资产,确认等于转让所得款项的应收融资租赁款项[68] - 若租赁期变动或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动,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修订贴现率贴现修订租赁付款[59] - 若租赁付款因市场租金水平变动或有担保剩余价值项下预期付款变动,公司使用初始贴现率贴现修订租赁付款重新计量租赁负债[59] - 若租赁修改增加租赁范围且租赁代价增加金额与范围增加的单独价格相称,公司将租赁修改入账为独立租赁[62] - 对于不视为独立租赁的租赁修改,公司重新计量相关内容[62] - 对于租赁交易递延税项计量,公司先确定税项扣减归属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65] - 对于税项扣减归属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公司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分开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规定[65] - 因应用初步确认豁免,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暂时差额不在初步确认时确认,在租赁期内确认[65] -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303,000元及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303,000元[74] - 应用HKFRS 16时所应用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7.0%[74] - 2018年12月31日披露的租赁开始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经营租赁承担为3,397千元[80] - 2018年12月31日披露的租赁开始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经营租赁承担为1,443千元[80] - 按相关增量借款利率贴现的租赁负债为1,329千元[80] - 确认豁免-短期租赁为26千元[80] - 应用HKFRS 16时确认有关经营租赁的租赁负债为1,303千元[80] - 2019年1月1日的租赁负债为1,303千元[80] - 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中流动部分为641千元[80] - 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中非流动部分为662千元[80] - 2019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中,应用HKFRS 16时确认有关经营租赁的使用权资产为1303千人民币[86] - 2019年1月1日租赁按金的调整为1303千人民币[86] - 土地及楼宇类使用权资产为1303千人民币[86] - 2019年1月1日非流动资产使用权资产为1303千人民币[95] - 2019年1月1日流动负债租赁负债为641千人民币[95] - 2019年1月1日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为662千人民币[95] - 过渡至HKFRS 16对2019年1月1日保留溢利无重大影响[89] - 贴现影响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可退还租赁按金账面价值无重大影响[84] - 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HKFRS 16过渡性条文,无需对租赁过渡作调整,自首次应用日期起按该准则入账,未重列比较资料[89] - 公司作为买家 - 出租人,首次应用日期前订立的售后租回交易不重新评估,应用HKFRS 16后,若转让不符HKFRS 15出售规定,不确认已转让资产[89] -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无其他影响[99] - 作为出租人,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金额无重大影响[99] 联营公司相关情况 - 联营公司业绩与资产及负债用权益会计法综合计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101][103] - 联营公司投资初步按成本确认,后续调整确认公司应占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101][103] - 投资成本超出公司应占被投资方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净值部分确认为商誉[102][104] - 公司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净值超出投资成本部分,经重新评估后即时于收购投资期间在损益确认[102][104] - 存在客观证据时,投资全部账面价值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测试减值[106][108] - 公司对联营公司失去重大影响力,入账列作出售被投资方全部权益,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107][109] - 公司保留前联营公司权益且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量保留权益[107][109] - 联营公司账面价值与保留权益公平值及出售所得款项差额计入出售收益或亏损[107][109] - 2019年第三季度分佔聯營公司虧損為10,000元人民幣,2019年前九個月為47,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無虧損[121] 融资成本相关情况 - 2019年第三季度須於一年內償還的銀行借款利息為868,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2,224,000元人民幣;2019年前九個月為4,397,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6,960,000元人民幣[123] - 2019年第三季度回購協議產生的金融負債的利息為1,296,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265,000元人民幣;2019年前九個月為2,979,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1,362,000元人民幣[123] - 2019年第三季度租賃負債利息為94,000元人民幣,2019年前九個月為282,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無此項利息[123] - 2019年第三季度融資成本總計2,258,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2,492,000元人民幣;2019年前九個月為7,658,000元人民幣,2018年同期為8,670,000元人民幣[123] - 财务成本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870万元降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770万元[166] - 融资租赁客户无息存款的估算利息开支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700万元降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440万元[166] - 银行借款利息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140万元增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300万元[166] - 融资成本从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870万元减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770万元[169] - 来自融资租赁客户的免息按金的推算利息开支从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700万元减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440万元[169] - 银行借款利息从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140万元增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约人民币300万元[169] 税务相关情况 - 公司在香港的業務在兩個期間均無應評稅收入,因此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未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126] -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附属公司在报告期間須按25%的稅率繳稅[126] - 中国企业所得税方面,2019年相关数据为3084(单位未提及)和6778(单位未提及),2018年为1851(单位未提及)和5191(单位未提及);递延税项2019年为 -747(单位未提及)和 -754(单位未提及),2018年为302(单位未提及)和253(单位未提及)[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