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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东控股(08277) - 2020 - 中期财报
08277骏东控股(08277)2019-11-13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5年2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GEM上市[15]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采购、生产及销售胶合板产品及其他木制品[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益与收入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59,928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71,292千港元;六个月收益为98,419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36,036千港元[4]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入为59,928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71,292千港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入为98,419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36,036千港元[37] - 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入约984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约27.6%(2018年:约1.36亿港元)[5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毛利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毛利为8,585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9,762千港元;六个月毛利为13,19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22,889千港元[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经营盈亏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经营亏损为3,522千港元,2018年同期经营溢利为10,928千港元;六个月经营亏损为10,077千港元,2018年同期经营溢利为6,136千港元[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除税前盈亏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除税前亏损为6,335千港元,2018年同期除税前溢利为10,656千港元;六个月除税前亏损为16,051千港元,2018年同期除税前溢利为5,553千港元[4]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除税前亏损6,855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4,992千港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除税前亏损13,720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10,559千港元[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东应占盈亏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期内亏损为6,170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为8,815千港元;六个月亏损为15,857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为3,237千港元[4]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6,170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8,815千港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15,857千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3,237千港元[43] - 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亏损约1590万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约320万港元[6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负债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277,595千港元,3月31日为296,051千港元[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97,188千港元,3月31日为132,173千港元[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54,785千港元,3月31日为206,441千港元[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净额为 - 57,597千港元,3月31日为 - 74,268千港元[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净值为68,182千港元,3月31日为88,342千港元[9] - 2019年9月30日贸易应付款项为20,484千港元,3月31日为12,927千港元[49] - 2019年9月30日短期银行及其他借款为68,479千港元,3月31日为103,593千港元[50] - 2019年9月30日长期银行及其他借款为67,795千港元,3月31日为72,032千港元[51] - 2019年9月30日经营租赁开支为138千港元,3月31日为0[53] - 2019年9月30日来自关联方的垫款为58,566千港元,3月31日为87,462千港元[53] - 截至2019年9月30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为12,330千港元,2019年3月31日为15,942千港元[47] - 2019年9月30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1100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约1400万港元有所下降[64] - 2019年9月30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5760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约7430万港元有所减少[64] - 2019年9月30日,集团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1.363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约1.756亿港元有所降低[64] - 2019年9月30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81.8%,高于2019年3月31日的约79.4%[66] - 2019年9月30日,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约140万港元已抵押,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2620万港元已抵押[67] - 2019年9月30日,集团有关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拨备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390万港元,高于2019年3月31日的约350万港元[6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权益 - 2019年4月1日公司权益总计为88342千港元,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全面开支总额为20160千港元,9月30日权益总计为68182千港元[11] - 2018年4月1日公司权益总计为90603千港元,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全面(开支)╱收益总额为 - 4761千港元,9月30日权益总计为85842千港元[1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现金流量 - 2019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 - 4519千港元,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 - 6483千港元,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8370千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 - 2632千港元[13] - 2018年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4086千港元,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 - 39476千港元,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41689千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26299千港元[13] - 2019年4月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4005千港元,9月30日为10979千港元;2018年4月1日为19974千港元,9月30日为45290千港元[1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银行借款利息与所得税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银行借款利息为2,808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265千港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银行借款利息为5,963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558千港元[39]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所得税为 - 165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841千港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所得税为 - 194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2,316千港元[4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息与税率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股息[42] - 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16.5%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在中国(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25%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4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2019年4月1日及9月30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均为218,733千股,2018年相同[4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贸易应收款项账龄 - 截至2019年9月30日,贸易应收款项按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后,30日内为4,927千港元,31至60日为89千港元,61至90日为237千港元,超过90日为1,925千港元[4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胶合板产品 - 胶合板产品销量由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31,965立方米减少约28.4%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22,886立方米[55] - 胶合板产品毛利率由2018年约16.8%减少约3.4个百分点至2019年约13.4%[55]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开支 - 销售开支由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380万港元减少约42.1%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220万港元[60] 公司人员信息 - 截至2019年9月30日,集团共有238名雇员[73] 公司业务发展与收购 - 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河北迦品以3450万元人民币购买石家庄房产作为办公室和陈列室[80] - 河北迦品于2019年3月28日完成收购河北优林全部股权[80] 公司业务计划 - 集团计划扩大业务至华北地区,考虑拓宽产品组合并加强与其他企业合作[78] 公司股权结构 - 2019年9月30日,孙雪松女士直接实益拥有公司123,041,695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56.25%;薛兆强先生直接实益拥有30,760,425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14.06%,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18,733,333股[84] 公司购股计划 - 公司于2015年2月9日有条件批准及采纳购股计划,该计划于2025年2月23日届满[91][94] - 购股计划下可能授出购股的股份总数不得超20,000,000股,占报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9.14%;任何一年向个人已授出及可能授出购股涉及的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92] - 已授出购股须于授出日期起14日内接纳,并支付1港元作为代价[93] - 截至2019年4月1日及9月30日,无尚未行使的购股[9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97] - 2019年9月30日,无董事或雇员根据购股计划持有公司购股[98] 公司证券交易与合规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8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90] 财务报告准则影响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新订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会计期间首次生效,集团已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2018年4月1日期初权益结余无重大影响[20] - 集团采用历史成本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分类列作交易证券的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平值列账[18] - 2018年4月1日,集团各类别金融资产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的计量类别及账面价值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下相同,全部金融负债计量类别不变且账面价值不受初次应用影响[22] - 2018年4月1日,集团未指定或取消指定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23]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以“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取代“已产生亏损”模式,集团应用该模式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等项目,2018年4月1日无额外预期信贷亏损确认[25][26] - 集团采用累计影响过渡方法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2018年4月1日期初权益结余不受影响,仅对2018年4月1日前未完成合约采用新规定[28] - 此前销售货品收入通常于所有权风险及回报转移时确认,建筑合约及服务收入随时间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收入于客户获得控制权时确认[29][33]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识别出承诺货物或服务控制权随时间转移的三种情形[33] - 若合约条款及实体活动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实体于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所有权风险及回报转移仅为考虑指标之一[32] -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2018年4月1日期初结余无重大影响,但未来可能影响定制生产安排收入确认,直至2019年3月收购附属公司前无定制木制产品安排[3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集团有收取代价无条件权利时确认应收款项,否则归类合约资产,客户支付代价或需支付且金额到期时确认合约负债,单独合约以净合约资产或负债列报[34] -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2018年4月1日资产及负债呈列无重大影响,未作调整[34] 后续重大事项 - 2019年9月30日之后至报告日期,无重大事项发生[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