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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东控股(08277) - 2021 Q1 - 季度财报
08277骏东控股(08277)2020-08-13 17:1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5年2月23日在联交所GEM上市[7] - 集团主要从事采购、生产及销售胶合板产品及其他木制产品[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入为44,853千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38,491千港元增长16.53%[4] - 2020年同期毛利为10,045千港元,较2019年的4,611千港元增长117.85%[4] - 2020年经营亏损为3,031千港元,较2019年的6,555千港元减少53.76%[4] - 2020年除税前亏损为5,552千港元,较2019年的9,716千港元减少42.86%[4] - 2020年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期内亏损为5,589千港元,较2019年的9,687千港元减少42.30%[4] - 2020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2.56港仙,较2019年的4.42港仙减少42.08%[4] - 2020年4月1日公司权益总计为51,971千港元,截至6月30日为46,500千港元[5]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8386.1万港元,董事认为集团未来至少12个月有足够资金偿债,适宜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报表[26] - 2020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某一时间点销售总收入3813.2万港元,2019年为3182.6万港元;随时间转移定制木製产品收入672.1万港元,2019年为666.5万港元[29] - 2020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日本市场收入2489.9万港元,中国市场收入1796万港元,泰国市场收入31.6万港元,香港市场收入167.8万港元;2019年对应分别为2783.3万、808.5万、36.5万、174.5万港元[30] - 2020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即期税项中香港利得税拨备 -2000港元,2019年为 -9.6万港元;递延税项总计 -3.5万港元,2019年为12.5万港元[3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及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按16.5%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在中国(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按25%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与2019年相同[33]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股息,2019年也未派付[3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摊薄普通股[35] - 2020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亏损为558.9万港元,2019年为968.7万港元[36] - 2020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2.56港仙,2019年为4.42港仙[3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平均毛利率增加约10.4%至约22.4%(2019年:约12.0%)[37]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入约44.9百万港元,较去年增加约16.6%(2019年:约38.5百万港元)[40] - 销售开支由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0.8百万港元增加约37.5%至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1.1百万港元[42] - 公司亏损由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9.7百万港元减少约4.1百万港元至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5.6百万港元[43] - 2020年6月30日,公司维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14.3百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约11.2百万港元)[45] - 2020年6月30日,公司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约83.9百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净额约97.6百万港元)[45] - 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80.1百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约133.6百万港元)[45] - 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88.4%(2020年3月31日:约86.6%)[46] - 2020年6月30日,有关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拨备之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1.5百万港元(2020年3月31日:约0.8百万港元)[49] 租赁准则相关 - 集团自2019年4月1日起追溯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10] - 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追溯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但未重列2019年报告期比较数字,相关重新分类及调整于2019年4月1日期初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19] -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就先前按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按剩余租赁款项现值(采用2019年4月1日承租人增量借贷利率贴现)计量[19] - 使用权资产按等于租赁负债的金额计量,并经2019年3月31日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租赁相关预付租金费用调整,初始应用日无亏损性租赁合约需调整使用权资产[19] - 公司采用实用权宜方法,对具合理相似特征的租赁组合应用单一贴现率[20] - 公司应用豁免,不对租赁期于2019年4月1日起12个月内结束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将其列为短期租赁[20] -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计量使用权资产时不包括初始直接成本[20] -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内确认,协商和安排经营租赁的初始直接成本计入租赁资产账面价值,并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为开支[21] -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承租人按租赁资产所有权附带风险及回报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相关程度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下租赁付款于租赁期内确认为开支,资产不在财务状况表确认[12]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所有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须于财务状况表资本化,公司选择不对低价值资产及租赁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按直线法支销[12] - 租赁负债按非租赁开始日期支付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采用租赁隐含利率贴现,若无法确定则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17] - 2019年4月1日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未提早采纳,预计应用后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23][24]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胶合板产品销量从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9,454立方米增加约25.5%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11,863立方米[37] 股权相关 - 2020年6月30日,孙雪松女士直接实益拥有公司123,041,695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56.25%;薛兆强先生直接实益拥有27,978,425股,占12.79%[54] - 2020年5月18日,国泰君安基于未能履行保证金补缴要求,强制出售薛兆强先生持有的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7%的2,782,000股股份[59] 购股计划相关 - 购股计划可能授出购股的股份总数不得超20,000,000股,约占报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9.14%;任何一年向个人授出购股涉及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62] - 购股计划于2015年2月9日有条件批准采纳,2025年2月23日届满[62][66] - 截至2020年4月1日及6月30日,无尚未行使购股;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6月30日,无董事或雇员根据购股计划持有公司购股[67][68][69] 后续事项及合规相关 - 2020年6月30日后至报告日期,无重大事项发生[70] - 公司于2015年2月9日成立审核委员会,报告日期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向董事会作推荐意见[72]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58]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除偏离标准守则事项外,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守则条文[60] - 2020年6月30日,除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外,无人在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于规定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