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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603806福斯特(603806)2024-08-23 17:5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7.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9%[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20%[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80%,较上年同期减少0.34个百分点[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1%,较上年同期减少0.11个百分点[2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76,368.13万元,同比增长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845.02万元,同比增长4.95%[53] - 公司营业收入为10,763,681,346.66元,同比增长1.39%[62] - 公司营业成本为8,968,050,795.43元,同比下降1.06%[62] - 公司销售费用为42,367,438.71元,同比增长55.11%[62] - 公司管理费用为136,796,930.76元,同比增长18.50%[62] - 公司研发费用为357,576,022.51元,同比增长4.37%[62]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4,712,639.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9,461.94万元[62]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0,489,767.2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971.64万元[65] 产品与销售 - 光伏胶膜销售量大幅增长,但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6] - 光伏背板因单玻组件需求下降导致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6] - 感光干膜和铝塑膜产品销售量和营业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6] - 公司光伏胶膜销售量138,906.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1%,营业收入987,854.34万元,同比增长3.79%[53] - 公司光伏背板销售量6,778.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26%,营业收入41,478.99万元,同比下降43.53%[53] - 公司感光干膜销售量7,366.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83%,营业收入27,537.27万元,同比增长26.92%[55] - 公司功能膜材料事业部的铝塑膜销售量为560.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54%,营业收入为5,890.02万元,同比增长26.52%[58] 研发与创新 - 公司申请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685和179项,其中授权有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287项和129项[45] - 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差异化产品以提升平均盈利水平[92] - 公司重点发展电子材料业务,推动在中高端PCB领域的应用[92] 市场与行业 - 2024年上半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02.48GW,同比增长30.7%,但光伏产品价格、产值和出口额均呈现下降态势[36] - 光伏行业短期内面临周期性波动,但发展前景仍被看好,特别是中东、中亚及非洲等地区的光伏市场增长明显[39] - PCB行业即将进入繁荣期,AI发展将成为PCB行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特别是封装基板等中高端线路板将出现更高的增速[40] - 2023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69.57%,达到390GW[92] - 2023年光伏组件价格从年初至年末下跌约50%[92] 公司战略与扩张 - 公司是全球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连续多年产品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2023年度光伏背板产品出货量排名提升至全球第二[32] - 公司光伏树脂国产化采购比例逐步提升,主要原材料为光伏树脂和PET基膜[34] - 公司首个海外生产基地选址泰国,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2022年启动越南基地建设,2024年开始逐步释放光伏胶膜产能[52] - 公司计划加快海外光伏胶膜产能的扩张,积极评估其他国家和地区建设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产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52] - 公司同步在海内外开展多个材料项目的扩产及新建项目[100] 股东与股权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完毕,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为2,193.00万元,以股票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为3,219.04万元[6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50%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22%[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中,剩余50%为员工自筹资金[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相关机构进行管理[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已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无进展或变化[110] - 公司2023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110]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均价为69.49元/股,购买总数量为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91,031,900元[113]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606,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9.199元/股,成交余额为人民币128,276,866.53元[113] -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持有股份数增加至5,109,367股[116] 环境保护与安全 - 2024年半年度苏州福斯特颗粒物排放量为0.34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684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783吨[119] - 公司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并全面开展装置的本质安全设计和管理工作[124] - 公司制定了年度环境隐患排查计划,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做好跟踪管理[124] -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124] - 公司设有专职的环保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统计及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及长效管理[125] - 公司依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方案,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125] -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12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35]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3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135] - 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135] - 公司承诺不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135] - 公司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135] - 公司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5] - 公司承诺在减持股份时,不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股份[135]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141] -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持股人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141]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4]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未履行回购义务,将由其购回不足部分[144]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44]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程序[147] - 公司承诺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150] -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每5个交易日公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方案进展[15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4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抗辩[150] - 公司计划在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3] - 公司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53]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建华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156]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56] - 公司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6] - 公司承诺不滥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56] - 公司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56]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经济赔偿责任[15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租金预计192万元[163] -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向福斯特集团租赁办公场所,三年租金合计192万元[166]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162] -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由信息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163] - 公司与福斯特集团首次签订租赁协议于2023年3月23日[163]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62]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60]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60]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36,200万元[173] - 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27%[173]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提供不超过2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73]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创光电增加提供不超过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176] - 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36,200万元[176] 募集资金与投资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73,000万元,累计投入320,265.48万元[178] -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67.71%[178] - 公司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累计投入92,742.65万元,投入进度为103.05%[180] - 公司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累计投入49,112.58万元,投入进度为98.23%[180]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000万元,投入进度为100%[180] - 公司计划建设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总投资44,600万元,已完成投资5,581.54万元,占比12.52%[182] - 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017.64万元,占比15.88%[182] - 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640.26万元,占比5.66%[182] - 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517.17万元,占比11.72%[182] - 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已完成投资4,495.36万元,占比8.99%[182] - 公司使用"福22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00,000万元[189] -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60元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00股,总股本增加至2,608,735,822股[197] -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福22转债"累计转股数为233股[198] - 公司股东总数为46,145户[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