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600195) - 2013 Q4 - 年度财报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195 2013 年年度报告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公司负责人余涤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传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于雪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1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759,003.31 元,分配预案如下: 否 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42,9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6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0,917,000 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