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代码为000037、200037,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13] - 公司注册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2097号,邮编518054;办公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6、17楼,邮编518053[13] - 董事会秘书为张杰,证券事务代表为江媛媛,联系电话0755 - 26003611,传真0755 - 26003684,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14]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年度报告登载于http://www.cninfo.com.cn/,备置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15] -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91440300618815121H,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无变更,历次控股股东无变更[16][17]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 - 11层,签字会计师为张莉萍、韩松亮[18]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人为詹超、王鑫羽,持续督导自公司转让所持深中置业公司与深中开发公司各75%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算,直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毕之日后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18] - 公司负责人为李新威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陈玉辉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为戴锡机,会计机构负责人为王毅副经理(代理主持财务管理部工作)[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营业收入20.46亿元,较2016年增长29.97%[19]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42万元,较2016年下降98.78%[19] - 2017年末总资产28.84亿元,较2016年末下降33.91%[19] -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0.03元/股,较2016年下降98.62%[19] - 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9%,较2016年下降105.90%[19]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59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0.82%[20] - 2017年销售费用为304.62万元,同比减少45.24%[56] - 2017年管理费用为9902.11万元,同比减少6.25%[56] - 2017年财务费用为5351.81万元,同比减少69.25%[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017年为28.42亿元,2016年为28.96亿元,同比减少1.87%[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17年为26.45亿元,2016年为19.70亿元,同比增加34.29%[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7年为1.97亿元,2016年为9.26亿元,同比减少78.75%[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017年为0,2016年为8.38亿元,同比减少100.00%[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017年为6660.48万元,2016年为1724.88万元,同比增加286.14%[58] - 投资收益为 - 205.0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 - 22.87%,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0] - 货币资金2017年末为4.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5.20%,2016年末为14.16亿元,占比32.44%,比重减少17.24%[62] - 固定资产2017年末为14.2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9.26%,2016年末为15.45亿元,占比35.40%,比重增加13.86%[62] - 报告期投资额为130万元,上年同期为0,变动幅度100.00%[64]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年公司下属发电厂共计完成发电量31.6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比增长32.12%[29] - 2017年南山热电厂、中山南朗电厂和东莞高埗电厂分别实现发电量16.19亿、8.88亿和6.55亿千瓦时,较上年度同比增加21.89%、66.90%、22.88%[29] - 2017年能源行业营业收入19.57亿元,占比95.67%,较2016年同比增长30.23%[44] - 2017年工程劳务营业收入3841.69万元,占比1.88%,较2016年同比增长99.96%[44] - 2017年污泥干化营业收入4438.49万元,占比2.17%,较2016年同比下降9.98%[44] - 2017年其他业务营业收入563.24万元,占比0.28%,较2016年同比增长114.61%[44] - 2017年能源行业营业成本18.08亿元,毛利率7.6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23%,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0.05%,毛利率同比增长1.72%[45] - 电力销售2017年金额为19.57亿元,同比增长7.63%[47] - 2017年电力销售量和生产量均为31.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26%[48] - 能源行业电力、供热2017年营业成本为18.08亿元,同比增长30.05%[51] - 工程劳务2017年营业成本为2915.82万元,同比增长80.50%[51] 股东与股权相关 - 持有深南电5%以上的股东包括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为12,993,比例0.0021%,变动后数量为14,138,比例0.0023%[16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数量为602,749,603,比例99.9978%,变动后数量为602,748,458,比例99.9977%[163] - 股份总数为602,762,596,变动前后比例均为100.00%[163] - 彭勃期初限售股数为0,本期增加1,145股,期末限售股数为1,145股,解除限售日期为2021年05月17日[165]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1,4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30,808[167] -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28%,持股数量92,123,248股[167] -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22%,持股数量73,666,824股[167]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80%,持股数量65,106,130股[167]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情况无变化[170][171]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157,229,378股,占比26.08%[172] - 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111万元,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33万港元[173]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7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彭勃期初持股1527股,期末持股1527股[17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张杰期初持股17325股,期末持股17325股[179] 公司经营与发展规划 - 2018年公司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构建大安全格局,做好环保工作[76] - 2018年公司要优化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展法律培训,强化内部管理[76] - 2018年公司强化经营管理,争取发电量,探索燃料供应模式,创新资金管理,整顿非电力业务[77] - 2018年公司密切跟踪前海规划进展,保护公司利益[77] - 2018年公司寻求发展机会,探索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新项目机会[78] - 2018年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78] - 2018年公司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绩效,培养人才[79] - 公司2018年主营业务、安全生产、持续经营面临压力,将采取措施应对[81][8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6.35亿元,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8]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亿元,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0.42万元,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9] - 2015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元,占净利润比率均为0% [91] - 2017年公司未分配利润6.60亿元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日常经营需要[91] - 公司2017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因主营业务和经营形势未根本变化,仍面临诸多困难[92] - 公司计划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3] 重大事项与承诺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关于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承诺,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5] - 欧富源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承诺,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5]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最近三年未受处罚及诚信情况承诺,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7] - 欧富源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最近五年未受处罚及诚信情况声明,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7] - 欧富源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不存在相关内幕交易情形承诺,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7] - 欧富源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0月作出不存在关联关系承诺,承诺期限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全部完成为止,已履行完毕[97] -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公司部监管函[2015]第69号《关于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就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情况采取监管措施[97] - 欧富源科技及相关人员承诺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97] - 欧富源科技及相关人员承诺本公司、相关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与深南电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97] - 2016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与重组交易对方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99] - 2016年10月31日,欧富源科技承诺受让股权支付对价及偿还债务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99]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无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99]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重组拟出售标的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有违法违规行为致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99] - 公司作为重组标的资产出售方,承诺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无权利受限情况,否则承担法律责任[99][101] - 2016年10月31日,深中置业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1] - 2016年10月31日,深中置业公司承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无相关处罚、立案调查等情况[101] - 2016年10月31日,深中置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101] - 2016年10月31日,深中开发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01] - 欧富源科技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剩余应付款项420,156,083.84元及利息对应的有效合法担保[103] 法规政策与审计相关 -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108] -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108] - 公司现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90万元,审计服务连续年限5年[1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莉萍、韩松亮,审计服务连续年限2年[110] -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聘期一年[111] 关联交易与担保相关 - 深南电中山公司应收关联债权期初余额54758.38万元,本期新增10131.43万元,本期收回6859.67万元,利率5.37%,期末余额60793.38万元[120] - 深南电东莞公司应收关联债权期初余额17653.76万元,本期新增10281.10万元,本期收回293.22万元,利率5.37%,期末余额28809.47万元[120] - 深南电环保公司应收关联债权期初余额1604.44万元,本期新增1272.52万元,本期收回1610.20万元,利率7.00%,期末余额1275.39万元[120] - 关联债权本期增加流动资产16998.64万元[121] - 新电力公司应付关联债务期初余额10694.79万元,本期新增63068.95万元,本期归还6738
深南电A(000037) - 2017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