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范围与资金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投资须报公司审批[3]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等违规资金[6] 投资额度与审议 - 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额度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额度使用与管理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8] - 财务部门管理账户资金并核算,按规定在报表列报[12] 投资监督与控制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投资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5]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岗位分离[14] 信息保密与披露 - 相关知情人员对投资业务负有保密义务[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信息对外披露[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