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5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9384.5141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99384.5141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确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2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27]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6]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69]
全志科技(300458) - 公司章程(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