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芯半导体(301660)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 公司制订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股东会的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 规履行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 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制订、公司重大制度建设、 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董事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 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 的制订、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