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岗位设置与任职规则 - 海康威视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规范公司行为 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1]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 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2] -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 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或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持注册会计师证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4] -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董事会秘书空缺的 公司需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5]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不能履职达3个月以上的 需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6]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其任职及离任后均需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公开披露[6] 董秘履职保障与权责 - 公司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 有权参加高管相关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12] - 公司董事 其他高管及相关部门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职 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不得阻碍其正常履职[12] - 公司需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 将董事会秘书履职嵌入日常经营管理流程 保障其及时准确全面获取信息[12]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 需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会秘书履职遇不当妨碍阻挠 向董事长报告后仍未得到配合的 需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13] - 董事会秘书发现公司存在无法按时披露信息 信披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的 需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13] - 公司需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 设定匹配职责的考核标准 对未勤勉尽责的董秘追责 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13] 细则生效与说明 -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该细则发布主体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17]
海康威视(0024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