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康口腔(0013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登康口腔登康口腔(SZ:001328)2026-10-22 18: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规则 - 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相关工作[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3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比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需满足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任一主体发起的要求[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连选可连任[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秘书1名 由董事会秘书兼任[6] 薪酬审批规则 - 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批准[8] 会议与档案管理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 需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6] 细则生效安排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10月22日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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