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交易分类 - 向个人B、C、F授出财务资助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披露交易[5] - 按个人1、2、3及债务重组协议1、2、3的贷款协议授出财务资助适用百分比率等于或超25%,构成主要交易[5] - 向个人B授出财务资助相关补充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规定[64] - 向个人C授出财务资助第一份补充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规定[66] - 向个人F授出财务资助相关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规定[66] - 向个人1授出财务资助相关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25%,构成主要交易,应遵守多项规定,债务重组协议1构成给某实体的贷款[67] - 向个人2授出财务资助相关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25%,构成主要交易,应遵守多项规定,债务重组协议2构成给某实体的贷款[67] - 2018年6月10日及7月30日贷款协议和债务重组协议3适用百分比率超25%,构成公司主要交易[69] - 债务重组协议3生效日资产比率超8%,构成给予某实体的贷款[69] 通函寄发安排 - 载有相关财务资助详情等资料的通函将于2022年12月15日或之前寄发股东[6] - 载有相关资料的通函将于2022年12月15日或之前寄发股东[70] 应收贷款财务数据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应收贷款约2.513亿元(2020年约3.225亿元),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290万元(2020年约430万元)[9] - 2021年度集团应收贷款利息收入约110万元(2020年约1500万元)[9] - 2021年12月31日共有9笔未偿还贷款,未偿还贷款总额2.48458亿元[1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前五名借款人未偿还本金合计约2.474亿元,占应收贷款总额99.6%,最大借款人未偿还本金约9840万元,占比39.6%[15] - 2021年集团未授出新贷款[15] - 2021年年结日,应收贷款亏损拨备结余减少约32.6%至约290万元,2020年约为430万元[16] - 2021年确认减值亏损约30万元,因结清贷款及借款人信贷素质改善产生减值拨备拨回约180万元[1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及公告日期,已收回应收贷款约人民币236.6百万元,约占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的94.2%[28] 借款人贷款情况 - 个人A贷款年利率24%,24.3万元贷款结余已到期未偿还[11][12] - 截至公告日,个人D、F未偿还结余已结清[12] - 公司1、2未偿还贷款及利息延至5年期,免收利息,每半年偿还金额分别不少于600万元和1300万元,截至公告日已结清[11][12] - 公司3贷款年利率豁免,9844.7万元未偿还贷款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11] - 公司3每半年还款不少于1300万元,已结清约8842万元剩余贷款[14] - 个人B初始贷款本金5百万港元,2021年5月24日前偿还2百万港元后剩余3百万港元,年利率12%[30] - 个人C初始贷款本金5百万港元,2020年11月30日部分偿还4.3百万港元后剩余0.7百万港元,年利率12%[32] - 个人F初始贷款本金6百万港元,2020年10月27日前部分偿还3.9百万港元后剩余2.1百万港元,年利率12%[34] - 个人2于2018年6月10日初始贷款本金人民币80百万元,7月30日补充贷款本金人民币25百万元,总额人民币105百万元,年利率9.6%[38] - 个人3于2018年6月10日初始贷款本金人民币80百万元,7月30日补充贷款本金人民币25百万元,总额人民币105百万元,年利率9.6%[39] - 公司2于2020年10月27日贷款人民币59.98百万元,利率豁免,分10期偿还,每半年一期且每期不少于人民币6百万元[42] - 公司2于2020年10月29日贷款人民币125.42百万元,利率豁免,分10期偿还,每半年一期且每期不少于人民币13百万元[42] - 公司3于2020年10月29日贷款人民币125.42百万元,利率豁免,分10期偿还,每半年一期且每期不少于人民币6百万元[46] - 债务重组协议1涉及未偿还贷款结余及应收利息约5998万元人民币,协议2和3均约为1.2542亿元人民币,且均豁免至贷款到期的所有利息[47] - 截至公告日,个人B、个人C、个人F、公司1、公司2及公司3未偿还贷款结余总额分别约为300万港元、70万港元、0港元、0元人民币、0元人民币及1100万元人民币[49] - 各债务重组协议初始到期日为五周年日,2021年12月1日约定所有未偿还贷款结余于2022年底前结清[49] 信贷风险管理 - 集团对个人1、个人2及个人3采取要求提供额外抵押品或转让债务等措施,并建议豁免利息激励提前还款[13] - 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应收贷款进行减值评估,由董事及核数师定期审阅[16] - 集团对逾期时间长、金额重大等账目进行个别评估,通过委聘独立估值师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6] - 集团对新老客户进行信贷风险评估,设定个别风险限额并定期监察[18] - 集团放债业务有严格的信贷风险评估程序和内部监控程序[22][24]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业务包括猪肉生产销售、生猪饲养、技术顾问服务、管道系统产品销售及金融服务[50] - 惠生实业(香港)2017年4月25日取得放债人牌照并开展放债业务[51] 上市规则合规情况 - 公司未及时遵守贷款协议申报等规定,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十四章[70] - 公司管理层不知悉贷款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交易[72] - 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包括监督合规、内部培训等[73] - 公司将及时披露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74] - 公司不会召开股东大会批准相关贷款协议[75] 其他信息 - 本补充公告不影响2021年年报其他资料[75] - 公告使用人民币1.00元兑1.2046港元的汇率进行货币换算[81] - 公告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83] - 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覃媛玲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玉麟先生、黄瑞林先生及王贵平博士[83] - 临澧惠生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80] - 股份为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80]
惠生国际(01340) - 2022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