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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微光(08286) - 2023 - 中期财报
08286长城微光(08286)2023-08-14 17:41

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21,987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 - 4,748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毛利为9,403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 - 604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除税前溢利为3,324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 - 10,128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122,297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124,374千元人民币[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35,294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26,274千元人民币[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71,117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166,677千元人民币[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净额为 - 135,823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 - 140,403千元人民币[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为81,076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81,897千元人民币[1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净额为 - 94,602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 - 97,926千元人民币[1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权益总额为 - 94,602千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 - 97,926千元人民币[10]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万元,2022年为61.9万元[14]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11.6万元,2022年为0 [14] - 2023年上半年融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万元,2022年为-4.4万元[14] - 2023年上半年总收益2.1987亿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 - 474.8万人民币[31][34]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332.4万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亏损约1012.8万人民币[41] - 2023年上半年,集团营业额约为人民币219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673.5万元[61] - 2023年上半年,集团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258.4万元,上一财政同期约为负人民币414.4万元[61] - 2023年上半年,集团毛利为人民币940.3万元,去年同期毛损为负人民币60.4万元[63] - 2023年上半年,集团录得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约人民币566.1万元,较上一财政期间增加约人民币447.8万元[63] - 2023年上半年,集团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人民币835.4万元,较上一财政期间增加约人民币204.2万元[63] - 2023年上半年,集团录得财务费用约人民币300.7万元,较上一财政期间减少约人民币115.9万元[64] - 2023年上半年,集团除税后溢利约人民币332.4万元,去年同期除税后亏损约人民币1012.8万元[64] - 2023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1.57591亿元,较上一财政期间终結日增加约5%;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2.52193亿元,较上一财政期间终結日增加约1%[70] - 2023年6月30日,集团权益总额由2022年12月31日的约负人民币9792.6万元增加至约负人民币9460.2万元,提升约人民币332.4万元[70] - 2023年6月30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60%,较2022年12月31日的165%有所下降[71] 公司应收应付账款变化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收贸易账款3378.1万人民币,减值后为2035.2万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2120.8万人民币和777.9万人民币[4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963万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为904.5万人民币[48] 光纤产品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上半年光纤产品制造及销售收益为2198.7万元,2022年为-474.8万元[23] - 2023年上半年中国地区光纤产品销售收益为492.7万元,香港及其他亚洲国家为667.2万元,欧洲及俄罗斯为1038.8万元[23] - 2022年上半年中国地区光纤产品销售收益为501.2万元,退货-1347.2万元,香港及其他亚洲国家为30万元,欧洲及俄罗斯为368.2万元[28] 光学器件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上半年光纤倒像器收益为1553.3万元,光纤面板为51.6万元,光锥为29.4万元,微通道板为563万元,其他为1.4万元[25] - 2022年上半年光纤倒像器收益为555.5万元,退货-830.4万元,光纤直板为18.7万元,光纤面板为129.2万元,光锥为39.2万元,退货-33.6万元,微通道板为129.8万元,退货-483.2万元[28] - 2023年光纤倒像器销售额1553.3万人民币,占总收益71%;2022年为 - 274.9万人民币,占比58%[31] - 2023年微通道板销售额563万人民币,占总收益26%;2022年为 - 353.4万人民币,占比74%[31] 客户收益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来自客户甲的收益983.2万人民币,2022年为220.8万人民币;2023年来自客户己的收益566万人民币,2022年无相关数据[35] 其他收入与费用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上半年其他收入、收益主要来自政府补助112.5万人民币及出售闲置资产收益447.3万人民币[37] - 2023年上半年财务费用300.7万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416.6万人民币[38] 资产购置与质押情况 - 2023年上半年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约44.2万人民币[44] - 2023年6月30日,账面价值约人民币42,264,000元的若干楼宇已质押作银行借贷抵押,较2022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2,929,000元有所减少[75] - 2023年6月30日,集团位于中国山西示范区电子街七号的使用权资产已质押作银行借贷抵押[75] - 2023年6月30日,集团厂房及机器质押作应付股东款项抵押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零元,与2022年12月31日持平[75] 公司持续经营与或然负债情况 - 2023年6月30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1.35823亿元,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9460.2万元,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55] - 2023年6月30日,集团无或然负债[76] 公司人员与股权结构情况 - 2023年6月30日,集团拥有约330名全职雇员[78] - 2023年6月30日,董事袁国良持有3,895,000股H股,占H股约3.54%,占股本总数约1.26%[80] - 2023年6月30日,主要股东张少辉、北京中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分别持有不同数量内资股,占内资股及股本总数有相应比例[83] - 贾尧天拥有北京原康已发行股份约51%权益,被视为于其持有的3400万股内资股中拥有权益[91] - 刘江拥有太原唐海已发行股份约47.29%权益,被视为于其持有的2490万股内资股中拥有权益,其配偶邱桂青被视为于刘江所持股份中拥有权益[91] 公司治理与合规情况 - 公司并无任何购股权计划[8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董事或监事无获授可认购公司H股之购股权,亦无拥有或行使可购买公司H股之权利[9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订立对集团业务属重大且董事或监事拥有重大权益之合约[9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股东或其联系人无于与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权益[93] -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许咏风、荣飞、袁国良组成,许咏风任主席,已审阅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业绩[94] - 公司除未为董事投购保险及部分董事未出席2021年6月30日股东周年大会外,已遵守GEM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9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标准守则,未发现未遵守情况[98] - 截至报告日期,董事会由8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0] 公司附属公司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集团无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情况[73] 公司联营公司情况 - 2023年6月30日,集团于联营公司所持权益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零元,与2022年12月31日持平[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