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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ning Rock Dx(BNR)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7 - 2020年公司营收分别为1.11亿元、2.09亿元、3.82亿元、4.30亿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6588.5万美元[15] - 2017 - 2020年公司净亏损分别为1.31亿元、1.77亿元、1.69亿元、4.07亿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6241.2万美元[15] - 截至2018 - 2020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9.33亿元、9.42亿元、18.95亿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2.90亿美元[17] - 2017 -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使用的净现金分别为1.34亿元、1.49亿元、2.28亿元、7354.3万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1127.1万美元[18] - 2017 - 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净现金分别为1.91亿元、 - 1.06亿元、3.47亿元、1.09亿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1675.2万美元[18] - 2017 - 2020年公司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分别为3.54亿元、8339.3万元、5.72亿元、21.66亿元人民币,2020年对应美元为3.32亿美元[18] - 2020年公司检测患者达25,262人,高于2019年的23,075人,试剂套件销售同比增加[56] - 2020年公司收入从2019年的3.817亿人民币增长12.6%至4.299亿人民币(6590万美元),毛利润从2.733亿人民币增长14.8%至3.139亿人民币(4810万美元)[56] - 2020年计划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最大总数为4,512,276股,年报发布日有8,561,554股A类普通股作为流通股的基础[86] 公司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癌症治疗选择产品和服务在2018 - 2020年贡献了绝大部分收入,未来仍将占重要部分[25] - 自成立以来,中国700家医院超5120名医生订购公司测试服务[3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院内合作模式与52家医院建立合作[39] 公司运营风险 - 公司有限的运营历史使评估当前业务和预测未来表现困难[21] - 中国基于NGS的癌症治疗选择市场处于早期且快速发展,公司面临多种风险[22] - 公司开发早期癌症检测和新癌症诊断产品过程漫长复杂,存在无法及时商业化的风险[27] - 公司产品或服务若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不利影响[32][33] - 公司若面临产品或专业责任诉讼,可能承担超出资源的巨额赔偿[34] - 公司若无法维持或发展与医院和医生的关系,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受不利影响[37] - 公司运营需大量资金,若无法以可接受条件筹集足够资金,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可能受不利影响[42] - 公司依赖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若其无法提供满意产品或服务,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受不利影响[45] - 公司若无法维持或发展与研究合作伙伴的关系,产品和服务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可能受影响,进而减少收入前景[47] - 公司若无法满足当前或未来产品和服务需求,业务可能受影响[52] - 中国基于NGS的癌症治疗选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来自国内同类公司,未来竞争可能加剧[58] - 公司计划继续开展早期癌症检测研发,并扩大与合作医院的院内模式合作,但可能面临区域差异挑战[60] - 公司未来成功依赖品牌推广和声誉保护,目前主要依靠自有团队推广,可能面临费用高、效果不确定等问题[61] - 公司未来成功依赖高级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留任,若流失可能影响业务和增长[62] - 公司研发和实验室运营依赖吸引和留住高技能人才,但面临激烈竞争[63] - 公司中央实验室的证书和认证续期受疫情影响,若失去或未能及时续期,将影响业务[66] - 公司依赖信息技术系统,系统故障、安全威胁和数据泄露可能损害业务和声誉[69][71] - 公司依靠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和技术,但面临保护有限、侵权和诉讼等风险[74]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问题 - 2018年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中,公司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两个重大缺陷[83] - 若未能实施或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公司可能无法准确报告经营成果、履行报告义务或防止欺诈[82] 公司面临的法律和监管风险 - 1998年6月10日科技部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则,2019年7月1日《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生效[96] -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生效[98] - 因采用VIE结构,公司被视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下的外国主体,开展相关研究和临床研究需获科技部批准或预注册[99] - 公司可能因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需寻求许可、放弃产品、支付赔偿、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交叉许可技术、应对诉讼[80] - 癌症治疗选择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可能降低公司癌症治疗选择测试产品和服务的需求[81] - 公司可能面临客户、竞争对手等提起的诉讼和监管程序,结果可能不利,影响声誉和财务状况[88] - 中国医疗器械和用品法规快速演变,或增加公司合规及运营成本,影响盈利,还可能阻碍产品服务获批[102] - 中国基因检测监管框架处于初步阶段且快速演变,公司提供基因检测有违反2014年25号文风险,但被认定违规风险低[103] - 公司可能面临各类反腐败法律法规下的责任,违反规定会对业务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104][105] - 中国个人数据使用法规尚在发展中,法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数据收集和使用,未来国际业务也将面临数据隐私监管[108] - 2020年7月生效的负面清单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基因组诊断和治疗技术相关业务,公司通过VIE架构开展业务[109] - 公司PRC法律顾问认为VIE架构和合同安排合法有效,但政府可能有不同看法,违规将面临多种处罚[113] - 公司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在提供运营控制和获取经济利益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控股有效[115] - 若VIE破产、解散或清算,公司可能失去使用和享有其关键资产的能力,影响业务运营[118][119] - VIE股东若违反合同安排,公司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成本高且结果不确定[121] - VIE的最终受益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无法解决冲突将依赖法律程序,影响业务[122] - 199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正式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三部旧法成为外商投资法律基础,但未明确规定公司依赖的合同安排是否属外商投资形式[130] - 若公司与可变利益实体(VIE)的合同安排不被视为国内投资,可能被认定无效违法,公司将无法运营相关业务、失去经济利益,不再合并VIE财务结果并确认投资损失[134] - 中国相关税务机关可在应税交易完成后十年内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审计或质疑,若认定公司与VIE的合同安排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可能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增加VIE税务负担[136] - 若行使收购VIE股权和资产的选择权,股权或资产转让可能受中国相关部门审批、备案要求限制,且转让价格可能需税务审查和调整,资产转让收入可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29] - 公司合同安排可能受中国税务机关审查,若被认定需补缴税款,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降低投资价值[135] - 若公司或境外子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按25%的税率就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非中国企业股东的股息和收益可能按10%征税,非中国个人股东可能按20%征税[152][153] - 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股息,适用最高10%的预扣税税率,除非根据条约或安排豁免或降低[159] - 至少50%的董事会投票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经常居住在中国是认定境外企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条件之一[152] - 2016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中国实施资本管制措施,未来可能加强,或影响公司子公司向其支付股息[158] - 公司主要收入和成本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大幅升值或贬值会对公司营收、盈利、财务状况及美国存托股票价值产生不利影响[161] - 中国公司支付股息只能从累计利润中支出,限制了公司中国子公司向其转移资产的能力[156]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施控制,公司可能无法获得足够外币向股东支付股息[164][165] - 中国通货膨胀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67] -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境内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有规定,可能影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168][171] - 《并购规则》等法规为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设定复杂程序,增加公司在中国通过收购实现增长的难度[172]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被认定滥用公司结构且无合理商业目的,所得收益最高按10%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175]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转让方或受让方等需向税务机关报告,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所得收益最高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177] - 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转让公司股份,公司中国子公司可能需协助备案[179] - 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股息,一般按10%缴纳预提税;转让股份所得收益若属境内所得,按10%缴纳所得税;外国个人投资者取得境内股息按20%缴纳预提税,转让股份所得收益按20%缴纳所得税[180] - 香港居民企业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持股超25%,股息预提税从10%降至5%,但税务机关可调整优惠[183] - 中国居民股东或实益拥有人未遵守外汇法规,公司可能受处罚,包括限制向中国子公司注资和子公司向公司分配利润[184] - 中国居民未按规定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或更新,可能面临最高30%外汇汇款金额罚款,严重违规罚款不低于30%且最高为汇款总额[186] - 中国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按规定向外汇局或银行登记并完成相关程序[191] - 公司中国员工行使股票期权和/或获授限制性股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中国子公司有申报和代扣义务[192] - 公司租赁物业权益可能存在缺陷,租赁权可能受挑战,影响业务运营[192] - 公司租赁物业未完成租赁登记,每单元租赁物业可能面临最高1万元人民币罚款[193] - 公司部分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可能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若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未按要求缴纳,公司可能面临处罚[196] -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税改计划影响不确定,公司可能需补缴或面临处罚[197] 公司在美国上市面临的监管风险 - 美国监管机构对在美上市中资公司监管存在挑战,PCAOB目前无法自由检查中国审计机构工作[206] - 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建议对不符合PCAOB检查要求的司法辖区公司实施更严格上市标准,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207] -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SEC识别PCAOB无法完全检查审计工作的发行人,若公司审计机构连续三年未被检查,证券可能被禁止交易[209] - 2012年SEC对四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四家事务所达成和解,若SEC重启诉讼,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提交合规财务报表[210][212] - 近期在美上市中资公司的诉讼和负面宣传可能导致公司受到更多监管审查,影响ADS交易价格和业务[202] - 公司审计报告由未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编制,相关立法和监管动态可能对公司在美国的上市和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4] 公司面临的其他外部风险 - 公司多数业务在中国这一新兴市场开展,面临GDP波动、税收政策、外汇管制、监管程序、通胀、货币波动等风险,业务受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及经济增长影响[141] - 自2012年起中国经济放缓,政府为控制经济增长实施的措施可能减少经济活动,降低对公司服务的需求,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142] - 中美贸易紧张,美国政府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并可能实施更多措施,中国也采取相应反制措施,这可能给中国和全球经济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公司业务,增加采购成本,阻碍国际扩张计划[144] - 近年来中美政治紧张局势升级,涉及新冠疫情、数据安全、新兴技术等多方面,这可能减少两国间的贸易、投资和技术交流,影响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定,阻碍公司招聘和合作,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的态度和交易价格[146] - 中国法律体系基于成文法,相关法律法规较新且不断演变,解释不一致,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和投资者可获得的法律保护[147] - 由于公司主要运营和资产在中国,美国投资者可能难以送达法律程序、执行美国法院判决,股东索赔也存在困难[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