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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 - 2022 Q4 - 年度财报
001288运机集团(001288)2023-03-22 00:00

财务数据 - 2022年营业收入为9.145亿元,同比增长16.0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33.67万元,同比增长1.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51.61万元,同比下降3.2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75.20万元,同比下降3.1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4元,同比下降19.4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79%,同比下降2.27个百分点[6] - 总资产为26.2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3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0%[6]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914,482,705.09元[13] - 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336,696.32元[13]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751,961.90元[13]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6,072,527.47元[14] - 公司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为1,979,071.58元[14] - 公司出口额为249.22亿美元,同比增长22.38%[19]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14,482,705.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336,696.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79,516,108.7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5%[30] - 通用带式输送机及配套产品营业收入为528,454,945.0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31%;管状带式输送机及配套产品营业收入为292,674,209.3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64%[31,32]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476,988,242.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40%;华北地区营业收入为135,990,459.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24%[32,33] - 公司2022年末库存量较上年末大幅增加36.89%,主要系为满足客户交货需求,在制品和发出商品增加所致[35,36] - 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2.30%[8] - 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2.74%[8]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0.34%,主要系销量增加带来的售后维修费和销售人员薪酬增加[41] -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0.90%,主要系高层管理人员调薪、储备管理干部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增加[42] - 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711.16%,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43] -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6.38%,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44] - 研发人员数量增加33.87%,主要系为实现新产品产业化而增加研发人员[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12%,主要系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增加[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130.92%,主要系赎回上年购买的结构性存款[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117.12%,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募集资金及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发放现金股利[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49,700,000元,较期初下降6.28%[6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6,964,934.11元,较期初增加0.43%,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62]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12,088,082.58元,较期初增加2.67%,主要系采购量增加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量增加所致[6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80,477,581.74元,较期初增加0.70%,主要系采购量增加致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65] - 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17,440,802.35元,较期初增加19.72%[66][67] - 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18,412,345.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977,457.39元[72][74] - 公司使用12,716.66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6] -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69.33亿元,同比增长约10.5%[97] - 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约4.5亿元,同比增长约15.4%[9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04.5万元[110]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以带式输送机为主的节能环保型输送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2] - 公司产品包括通用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等[22] - 公司采取"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一体化"经营模式,形成了集定制化设计、定制化生产、前导式营销、专业化安装为一体的完整系统解决方案[24] - 公司产品性能及服务优势得到集中体现,打造自身的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21] - 公司携手大型国企开展"一带一路"业务,产品出口多个国家[2] -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9] - 公司正在推进产品智能化、数字化转型[20] - 公司将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加快品牌及治理建设[20] - 公司将顺应国家政策,提升制造业质量水平,推动产品向中高端发展[20] - 公司采用严格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与选定体系,建立了合格供应商档案[1] - 公司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合理安排生产[1] - 公司采用前导式营销的销售模式,深度参与终端客户新产品开发[1] - 公司在技术研发、人才团队、品牌项目、产品布局、市场客户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3] - 公司重视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建立了多个技术创新平台[3] - 公司产品型号丰富,能够覆盖多个行业,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4] - 公司产品质量稳定,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4] - 公司新设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拓展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等业务[37,38,39]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平台和研发系统优势,加强散料输送系统的智能化研发[85] - 公司将实行专业化分工,打造以部件管理为主的专业化技术团队,实现技术支持和服务标准化、模块化、流程化[85] -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保持原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的升级改造,加快智能化、数字化产品及系统的研发与推广应用[85] - 公司将整合设计、研发、制造等资源,提供一体化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85] - 完善市场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86] -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现产能释放[86] - 加强研发创新,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86] - 探索产品升级,积极开拓市场[86]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91]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94][95]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组织机构独立运作[95] - 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95]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独立董事等[105,106] - 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审计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10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107] - 公司部分高管具有会计、法律等专业背景[105,107] -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1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根据绩效考核机制确定[109]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109]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108] -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120]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116] -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117][118]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117][118] - 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127]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34] 环境保护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37] - 公司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行业标准[137] -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延续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7年2月23日[138] - 公司已有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和建设,均能满足环保管理要求[139] - 公司为有效加强污染治理,改造并新装了一套系统化的污染治理设备,改造后有机废气收集治理效率由原有的80%提高到了95%[144] - 公司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了水性漆替代油漆进行喷涂作业的工作,全年水性漆替代率达53%,VOCs产生量下降40%左右[144] - 公司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的监测频次开展监测计划,自行监测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开展[141] - 公司报告期内环境治理投入金额超400万元,并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环境保护税[143] - 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45] - 公司积极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147] 股东权益保护 - 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153][154][155] -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153][154][155] -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153]或36个月内[155]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公司承诺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155] -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持股期限[153][154][155] - 公司股票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监事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164] - 监事在任期内如实并及时申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64] - 监事在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9] -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