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856亿元,同比下降1.8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9亿元,同比下降37.40%[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同比改善68.2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7万元,同比增长128.99%[25] - 公司总资产为6.63亿元,同比下降41.3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2亿元,同比下降5.55%[25]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85,647,723.40元,同比下降1.81%[50]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为129,435,712.19元,同比上升7.81%[50] -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为31,499,267.33元,同比下降15.04%,主要因公司商业板块门店减少导致费用降低[50] -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为2,836,778.23元,同比下降35.67%,主要系公司资金紧张,研发投入减少[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73,088.68元,同比增长128.99%,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49,709.16元,同比下降327.57%,主要系本期新开门店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的门店装修款同比增长[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672,384.58元,同比下降2,675.27%,主要因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54] - 投资收益为-36,494,990.98元,同比下降117.91%,主要因本期欧祺亚股权被拍卖形成投资亏损[54] - 营业收入合计为185,647,723.40元,同比下降1.81%,其中商业收入占比88.72%,同比增长15.35%[54] - 智能电表销售收入为18,134,428.72元,同比下降44.42%,主要原因是公司投标未获得新的订单,存量订单减少[56] - 金融服务收入为590,500.92元,同比下降93.74%,主要原因是已逾期贷款逾期时间变长,催收难度加大[56] - 货币资金为77,320,366.0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66%,同比增长1.22%[61] - 应收账款为171,749,354.64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5.90%,同比增长7.44%[61] - 短期借款为674,418,541.7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01.71%,同比增长40.20%,主要因公司债权人用豁免公司债务的方式代偿大股东资金占用款[61] - 报告期投资额为15,719,080元,较上年同期的6,000,000元增长161.98%[64] - 广东浩宁达实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133,274.60元,净资产为-218,507.74元[68] -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5,206,126.59元,净资产为-1,089,487,665.95元[68] -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13,281,784.46元,净资产为-1,551,329,725.28元[68] - 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转让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红金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导致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下降[68] 经营风险与挑战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高端奢侈品消费易受经济形势影响[69]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国际高端品牌对中国市场渗透加剧[70] - 公司面临经营风险,2020年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线下门店客流减少,存货积累[70] - 公司面临司法重整及退市风险,若重整失败可能被宣告破产[70] -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1]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已结案[163] 业务与市场 - 公司报告期内拥有45家门店,包括专卖店和奥莱店两种经营业态[41] - 公司2021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实际增长17.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3.0%[37] - 南方地区门店营业收入为5,166.13万元,毛利率为50.01%[42] - 北方地区门店营业收入为4,414.90万元,毛利率为51.80%[42] - 公司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国际品牌门店众多,覆盖国内主要一、二、三线城市,拥有强大的线下销售渠道资源[45] - 公司运营包括MCM、FURLA、MSGM、ASPINAL OF LONDON系列等国际高端品牌,形成品牌集群效益[46] - 公司商业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超过20年的国际品牌运营管理经验[48] - 公司通过会员系统的积分返利形式,增加消费者粘性,形成庞大的忠实客户群[49] - 公司计划优化业务模式,积极开拓线上业务,实现销售电商化[71] 法律纠纷与诉讼 -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92] - 深圳免税集团拟通过下属子公司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进行战略型参股投资,但现有免税牌照业务不参与此次重整[93] - 如果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93] -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和赫美商业已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期间管理人[94] - 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2,851.54万元,已判决但尚未执行完结[96] - 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16,650万元,已裁决但尚未执行完结[96] - 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20,000万元,已调解但尚未执行完结[96] - 公司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5,100万元,已裁决但尚未执行完结[98] - 公司与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纠纷涉案金额为2,000万元,已调解但尚未执行完结[98] - 公司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3,455万元,已调解但尚未执行完结[98] - 公司通过司法强制处置王磊合计134.21万股股票,处置所得金额为259.91万元[100] - 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51%股权、欧祺亚75%股权分别以200万元、2014万元的交易价格拍卖完成[100] - 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公司需偿付317,319,762.43元及利息[102] - 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需支付工程款5,594.43万元及逾期利息2,789,121元[102] - 公司与重庆中讯借款合同纠纷,公司需归还本金10,000万元,支付剩余借款利息170万元及逾期利息[102] - 公司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公司需归还3,500万元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104] - 公司与武汉小贷借款合同纠纷,公司需偿还5,000万元本金及利息[104] - 公司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公司需支付4,000万元本金及利息[104] - 公司与大德超瑞借款合同纠纷,公司需支付4,300万元本金及利息[104] - 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公证强制执行中,执行金额为8,584.19万元[100] - 公司与美瑞泰富借款合同纠纷,需支付总计1.68亿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105] - 公司与卓良金桥借款合同纠纷,需支付总计1.14亿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105] - 公司与杨耀伟民借款合同纠纷,需支付总计3,000万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105] - 公司与宏世通达借款合同纠纷,需支付总计2.4亿元及利息,公司和赫美商业提供连带责任[105] - 公司与章赛红借款合同纠纷,已执行拍卖股份517.96万元,尚未执行完结[106] - 公司与郭文晓借款合同纠纷,已执行股票卖出717.40万股,抵偿债务金额1,599.59万元,合计执行款项5,642.50万元[106] - 公司与林亮辉借款合同纠纷,已执行房产拍卖金额945.31万元,房租抵债47.08万元,合计执行金额992.39万元[106] - 公司与金元证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与承销协议争议,已执行到账款项149.80万元[107] - 公司与四川省京明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1.78亿元,已立案执行[108] - 公司与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2亿元,部分案件正在执行中[108] - 公司作为担保人被追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汉桥机器厂对债务人王磊的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785万元、违约金504,109.59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09] - 公司对王磊的债务范围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涉及金额15,909,201.37元[109] - 公司与万东亮借款合同纠纷已调解,公司需于2018年12月20日前偿还本金100万元[109] - 公司与浙江力辉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2020年10月21日执行完毕[110] - 公司与深圳市鑫鼎兴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立案执行,法院已从公司银行账户划扣476元[110] - 惠州浩宁达与深圳市众盈畅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立案执行,尚未执行完结[110] -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鑫沐电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立案执行,尚未执行完结[110] - 赫美卓扬与环球祥腾(北京)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判决,赫美卓扬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31,126元[111] - 公司与深圳市斯美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公司需支付货款920,104.29元及违约金19,195元[111] - 公司及相关方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已判决,惠州浩宁达需支付加工款252,841.24元及违约金[111] - 公司与东莞市比斯捷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66.97万元及违约金[113] - 公司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646.7万元及逾期利息[113] - 惠州浩宁达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336.9万元及逾期利息[113] - 公司与惠州市惠贤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4.31万元[113] - 公司与深圳市明懿达电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18.26万元[114] - 公司与深圳三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需支付工程款10万元及利息[114] - 公司与深圳市太科检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需支付检测费12.13万元[114] - 公司及相关方与建业科技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7.95万元及利息[114] - 惠州浩宁达与东莞市莱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40.42万元[116] - 惠州浩宁达与宜兴市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需支付货款62.49万元[116] - 公司需支付深圳品观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69,795.84元[117] - 公司需支付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货款673,659.01元及违约金[117] - 公司需偿还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118] - 公司需支付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及相关费用45.9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18] - 公司需支付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4.04万元及利息[118] - 公司需支付深圳市驰扬科技有限公司37.80万元设备款及仲裁费用[118] - 公司需支付河北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7.87万元[119] - 公司需支付重庆华虹仪表有限公司128.71万元[119] - 公司需支付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16.74万元[119] - 公司需支付东莞连大精密制品有限公司13.38万元[119] - 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269.57万元[120] - 公司与程梅贞民间借贷纠纷已作出终审判决,涉及金额450万元[120] - 公司与深圳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已判决,涉及金额1000万元[120] - 公司与恒旺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判决,涉及金额4870万元[122] - 惠州浩宁达与昆山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涉及金额41.3万元[122] - 公司与福建省飞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涉及金额16.12万元[123] - 公司与BAI CAMERON协议及劳动合同争议已裁决,涉及补偿金310万元和违约金420万元[123] - 公司与黄超燕劳动争议已判决,涉及工资6.98万元和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96万元[123] - 公司与胡慧娟劳动争议案已裁决,需支付工资差额7,063.69元及解除劳动合同63,756元[125] - 赫美商业与叶丹劳动争议案已判决,需支付工资差额7,373.98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896.55元及产假工资差额25,085元[125] - 公司与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判决,需偿还本金240万元及利息[125] - 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判决,需偿还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应利息15,105,476.68元[125] - 公司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已判决,需偿还信托贷款本金2.1亿元及利息9,397,774.81元[127] - 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判决,需支付线下实收款442,912,393.44元及迟延给付利息4,142,700.66元[127] - 公司与深圳市恒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立案执行,涉及金额2.55万元[128] - 公司与东莞市广博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尚未立案执行,涉及金额17.5万元[128] - 惠州浩宁达与吉林省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立案执行,涉及金额34,816.24万元[128] - 公司需归还沈金木借款本金4300万元及利息1097.81万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12月31日起的利息[130] - 公司需支付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款3250万元及利息131.78万元,并按年利率12%计算违约金[130] - 公司需偿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截至2020年3月2日利息为92.89万元[131] - 公司需归还深圳恒泰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5万元及利息37.25万元,并按年利率24%计算后续利息[132] - 公司需支付济南鲁金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购价款5000万元及到期利息364.54万元[132] - 赫美集团需支付1,415万元预期回购利息,并按年利率24%计算后续利息[133] - 赫美集团需支付300万元借款本金及163,479.48元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133] - 赫美集团需支付138,768.5元货款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计算[133] - 赫美集团需支付185.39万元借款本金及2.90万元利息,后续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134] - 赫美集团需支付9.83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按LPR上浮50%计算[134] - 赫美集团需支付77.02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按LPR上浮50%计算[134] - 赫美集团需支付65.70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134] - 公司与解建峰劳动争议纠纷已调解,公司需支付解建峰工资及经济补偿合计2万元[135] - 公司与九江银行广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判决,公司需清偿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67,232.32元[135] - 公司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公司需支付货款286,731.35元及利息[136] - 惠州浩宁达与西安市西无二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惠州浩宁达需支付货款71,025元及利息[136] - 公司与扬州高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判决,公司需支付货款2,745,779.69元及利息[138] - 公司与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已判决,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26,822,941.72元及利息1,225,273.78元[138] - 赫美集团需向南京新联电子支付货款111.18万元及逾期利息[140] - 赫美集团需向深圳市有方科技支付货款124.32万元及利息[140] - 赫美集团需向深圳市有方科技支付货款37.20万元及利息[140] - 每克拉美需偿还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3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141,848,055.56元[141] - 每克拉美需偿还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2.8亿元及利息、罚息合计322,316,482.34元[141] - 赫美集团需向
赫美集团(002356) - 2021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