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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丰工业电子(01710) - 2023 - 年度财报

公司概况 - 本集團於一九八三年創立,為專門製造及銷售定製工業電子零件及產品的電子製造服務供應商[4] - 本集團的主要附屬公司致豐工程有限公司為香港首間取得工業4.0 1i級證書的工業電子供應商[4,5] - 本集團的企業目標為「注動力、建未來」,提供定製工程及合約製造服務[6] - 本集團的產品線包括機電產品、開關電源、智能充電器及智能售賣系統,廣泛應用於不同工業及商業領域[6,7] - 本集團設有香港、愛爾蘭及泰國辦事處,生產設施位於中國、愛爾蘭及泰國[4] 公司成就 - 公司擁有超過40年的出色往績,已成為市場上值得信賴的領導者[17][18] - 公司於2023年榮獲「年度最傑出工業電子製造商」稱號,進一步鞏固其在香港工業發展中的貢獻及成就[18][19] - 公司產品質量優越而可靠,具備創新功能,贏得良好聲譽及重要客戶的堅定信任[20][21] - 公司成為首間獲得工業4.0 1i級認證的工業電子供應商,彰顯其對數碼轉型的承諾[23] 財務表現 - 2023年度收益為11.60211億港元,較2022年增加18.6%[12] - 2023年度毛利為2.22721億港元,較2022年增加7.4%[12] - 2023年度除所得稅前溢利為5,744.5萬港元,較2022年增加2.8%[12] - 2023年度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為4.71港仙,較2022年增加3.7%[12] - 2023年度中期股息為每股0.8港仙[12] - 董事會不建議就2023年度派發任何末期股息[12] 業務發展 - 公司投資自動化和先進技術,優化供應鏈管理、簡化生產流程並顯著降低成本[22] - 公司戰略性租賃兩座新大樓,包括專用倉庫和配備先進自動化及數碼化設備的生產工廠,提高了公司的效率[27] - 公司正擴大在泰國的生產能力,在現有設施附近新建的廠房計劃於2024年第二季度投入運營[27,28] - 公司積極參與電動汽車、太陽能及風能等新興行業,並以Deltrix品牌開發電動汽車充電器[30] - 公司正積極尋求在中亞地區(包括哈薩克斯坦)的擴張機會,並致力在香港、澳門及東南亞建立強大的業務版圖[30] - 公司的最終目標是打造「大亞洲新能源業務圈」,促進區內合作和發展[31] 管理團隊 - 公司董事及高管擁有逾20年銀行及金融行業經驗[40][41][42] - 公司董事擁有逾45年電子行業經驗,專注於電子產品製造廠房的建立和管理[44][45] - 公司新任執行董事在電子行業國際市場營銷及業務發展方面有18年經驗[52][53][54] - 公司創始人之一關德深先生已于2022年9月1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55][56] - 公司创始人之一關燦光先生已于2022年9月1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70][71][72] 市场表现 - 智能售賣系統及開關電源在歐洲市場的需求大幅增長,帶動收益增長[101][102] - 公司2023财政年度收益较2022财政年度增加18.6%,達到11.602亿港元[114] - 智能售卖系统和开关电源产品销售增加,分別增長184.3%和36.0%[114] - 機電產品和智能充電器銷售下降,分別下降16.6%和42.0%[114] - 歐洲和北美市場仍是公司主要市場,合計佔總收益的96.4%[118] - 歐洲市場銷售額大幅增加29.2%[118] 风险管理 - 公司密切監控外匯波動,必要時會考慮使用遠期外匯合約[139,140,141,142] - 公司通過維持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投資組合來管理價格風險[143,144] - 本集團的利率風險主要產生自浮動利率借款[147] - 本集團的信貸風險集中度較高,應收貿易賬款的49.0%和81.0%分別來自最大客戶和前五大客戶[153] - 本集團透過多種方式維持流動資金,包括變現短期金融資產和長期借款[157] 资本开支及投资 -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訂約但尚未確認為負債的物業、廠房及設備資本開支為4,800,000港元[159] - 本集團並無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165] - 除招股章程或年報另有披露外,本集團目前並無其他有關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計劃[166] 人力资源 - 於2023年12月31日合共聘用約1,560名僱員,僱員福利開支總額為192,600,000港元[173][17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無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行使或失效[175][176] - 購股權計劃旨在鼓勵合資格人士為本集團利益而提升表現及效率,以及吸引、挽留或維持與本集團業績、增長及成功有重要貢獻的合資格人士的長期合作關係[181] 公司治理 - 公司在2023財政年度內已遵守所有相關法律法規[200] -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聯繫人)授出任何購股權,必須經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188] - 公司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