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誉置业(00059) - 2026 - 年度业绩
天誉置业天誉置业(HK:00059)2026-09-22 08:14

主题1:公司状态与停牌 - 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发布综合年度业绩,并继续暂停买卖[2] - 公司处于清盘状态,并已任命联合及个别临时清盘人[3] - 公司股份及多只债券(股份代号00059及债券股份代号5310等)继续暂停买卖[2] - 公司此前已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2] - 联交所已就复牌发出相关指引[2] - 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7] - 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21] - 公司未能于2025年3月底前刊发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21] - 联交所对公司施加复牌指引,18个月期限将于2026年9月30日届满[23] -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24]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被百慕达法院颁令清盘[18]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被百慕达法院颁令清盘[100] - 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25年11月14日颁布公司清盘令[160] - 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161] - 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159] - 公司债项自2022年6月28日起暂停买卖,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164] 主题2:收入与利润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为129,380千元人民币,较2024年的114,992千元人民币增长12.5%[4] - 毛利从2024年的62,772千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的71,489千元人民币,增长13.9%[4] - 除所得税前亏损从2024年的201,219千元人民币扩大至2025年的8,353,876千元人民币,增长4051.7%[4] - 本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亏损从2024年的201,013千元人民币扩大至2025年的8,359,572千元人民币,增长4058.7%[4]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为4,755,878千元人民币,而2024年为201,034千元人民币[4] - 公司2025年度亏损为2.01亿人民币,较2024年亏损48.14亿人民币大幅收窄95.8%[5] - 2025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0.024人民币,2024年为0.563人民币[5] - 2025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亏损总额为1.98亿人民币,2024年为47.67亿人民币[5] - 2025年非控制性权益应占亏损为2.1万人民币,2024年为5.81亿人民币[5]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01.01百万元[25] - 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为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47.56亿元人民币),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亏损为2.01亿元人民币(2024年:83.59亿元人民币)[66] -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0.024元人民币(2024年:每股亏损0.563元人民币),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每股亏损为0.024元人民币(2024年:每股亏损0.990元人民币)[66] -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0元人民币(2024年:每股盈利0.427元人民币)[66] - 计算每股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84.46亿股[66] - 公司不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2024年:无)[69] - 持续经营业务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01.0百万元,同比大幅减少(2024年:约人民币8,359.3百万元)[117]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01亿元[13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01,013,000元[99] 主题3:成本和费用 - 销售及服务成本从2024年的52,220千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的57,891千元人民币,增幅为10.9%[4] - 其他亏损净额从2024年的847千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的2,356千元人民币,增长178.2%[4] - 行政及其他开支从2024年的63,696千元人民币降至2025年的57,838千元人民币,减少9.2%[4] - 应收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款项之减值亏损拨回从2024年的146,611千元人民币转为2025年的7,585,152千元人民币拨备[4] - 财务费用净额从2024年的330,286千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的707,300千元人民币,增长114.2%[4]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财务费用净额为3.303亿人民币,较上年7.073亿人民币亏损减少53.3%[59] - 公司银行及其他借贷利息开支为4.408亿人民币,同比下降5.7%[59] - 公司违约利息开支为1.409亿人民币,同比增加81.7%[59] - 公司融资活动汇兑收益净额为2.515亿人民币,上年为亏损1.625亿人民币[59]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直接成本为5,222万人民币,同比下降9.8%[60] - 公司员工成本为4,514万人民币,同比增加16.5%,其中基本薪金3,689万人民币[60]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所得税抵免总额为20.6万人民币,上年为开支569.6万人民币[61] - 公司中国企业所得税开支为398.3万人民币,同比下降34.6%[61] -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为人民币0.2百万元,同比减少66.7%[113] - 行政及其他开支为人民币63.7百万元,同比增加10.2%[113] - 财务费用净额为人民币330.3百万元,同比减少(2024年:人民币707.3百万元)[115] 主题4:业务线表现 - 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商业营运[9] - 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收入来自物业管理服务1.142亿人民币和商业营运80.1万人民币,合计1.15亿人民币,同比下降11.1%[57] - 公司无单一客户交易额占收入10%或以上,客户来源广泛[57] - 物业管理服务合约覆盖中国8个城市(2024年:8个城市)[106] - 已订约总建筑面积约4.5百万平方米(2024年:约4.7百万平方米)[106] - 在管总建筑面积约3.2百万平方米(2024年:约3.4百万平方米)[106] - 持续经营业务收益约人民币115.0百万元,同比减少约11.1%[112] - 在管物业数量由17项减少至16项[112] - 毛利率由55.3%下降至54.6%[112] - 行业在管总建筑面积超过340亿平方米,市场规模接近人民币2.5万亿元[122] - 行业增值服务收益占比预期于2026年超过40%[122] 主题5:债务重组与清盘 -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获百慕达法院批准委任联合临时清盘人进行债务重组[13] - 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重组条款订立重组支持协议[14] -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将重组支持协议最后截止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14] - 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能取得任何资金以支持重组及解决财务问题[15] -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决议,前董事不反对联合临时清盘人不再申请进一步押后聆讯[16] - 公司于2025年1月31日进一步委任EY Bermuda Limited的Michael Penrose为联合临时清盘人[16] - 公司于2025年2月3日前董事决定终止重组支持协议[17] - 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与投资者Lion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订立独家协议,授予为期六个月的独家专有期限,以促进经修订债务重组[30] - 经修订债务重组建议完成后,债权人于清盘日期的已获接纳申索(包括银行及其他借贷、税项负债等)将获削减及悉数解除[28] - 公司计划通过经修订债务重组建议、贷款、加快应收款项收回及削减成本与资本开支来改善现金流[132] - 若未能完成债务重组,公司可能无法持续经营,需将资产账面值撇减至可收回金额并计提拨备[133] - 管理层已审阅涵盖24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认为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属适当[134] - 管理层承认达成计划及措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失败需调整资产及负债分类[135] - 预期于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重组后,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将解决[137] 主题6: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 - 公司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已不再控制GZDL及其全资附属公司[35] - 公司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对多间附属公司取消综合入账,因丧失控制权[32] - 自2024年7月1日起,小型或不活跃附属公司的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资产及负债并未纳入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37] - 前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离任,且附属公司的当地管理层及其他人员不予回应,导致现任管理层未能取得及查阅完整账簿及记录[37] - 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从综合财务报表中剔除,因其账簿及记录不完整[44][45] -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未计入集团综合全面收益表及现金流量表[45] -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于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负债未计入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45] - 现任管理层无法确认取消综合入账是否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规定[47] - 现任管理层无法确定取消综合入账的影响,亦无法作出适当及充分的披露[47] -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因违反贷款契约、拖欠偿还借贷及未付分包责任而遭强制执行行动[84] - 该等附属公司的营运已暂停或终止,绝大部分资产被扣押、查封,目前正进行司法拍卖或强制出售[84] - 香港高等法院于2024年9月25日裁定委任广州洲头咀发展有限公司的联合及个别接管人及管理人有效,公司自该日起对其失去控制权[85] - 公司现任管理层及联合临时清盘人无法联络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的当地管理层及财务团队[83] -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取消综合入账,导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已终止经营业务纯利约人民币3,545,557,000元[92] - 该纯利包括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营亏损人民币482,476,000元及取消综合入账收益约人民币4,028,033,000元[9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应收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款项减值亏损约人民币7,585,152,000元[92] - 同期确认应收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人民币48,951,000元[92] - 现任管理层认为,自2024年7月1日起公司不再控制该等附属公司,且无法取得所需财务资料[89][90] - 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的完整账目及记录检索及重建仍未完成[91] - 现任管理层预期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有足够资料以厘定失去控制权的确切日期[91] - 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按所有取消综合入账附属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取消综合入账的基准编制[91] - 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入账直至失去控制权之日,综合财务报表多个项目可能受到重大影响[93] 主题7:审计意见与核数师报告 - 审计师无法取得足够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以确定取消综合入账事宜[94] - 审计师无法获取取消合并子公司完整会计记录,导致无法信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终止经营业务溢利约人民币3,545,557,000元[96] - 审计师无法信纳取消合并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亏损人民币482,476,000元及取消合并收益约人民币4,028,033,000元[96] - 于2025年12月31日,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款项总账面值约人民币7,438,541,000元(2024年:人民币7,585,152,000元)[97] - 于2025年12月31日,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贸易应收款项总账面值约人民币47,681,000元(2024年:人民币48,951,000元)[97] - 审计师无法信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款项减值亏损拨回约人民币146,611,000元[97] - 审计师无法信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回约人民币1,270,000元[97] - 审计师无法信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款项减值亏损拨备人民币7,585,152,000元[97] - 审计师无法信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人民币48,951,000元[97] - 于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公司层面财务状况表计及应收取消合并子公司款项分别约人民币6,608,061,000元及人民币6,758,962,000元[98] - 审计师无法信纳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该等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拨回及拨备分别约人民币6,608,061,000元及人民币6,758,962,000元[98] - 核数师因范围限制对附属公司取消综合入账及持续经营基准出具不发表意见[128][130] - 核数师因无法取得足够审计凭证,对持续经营会计基准的适当性不发表意见[131] - 核数师与管理层对不发表意见无分歧,但认为财务报表已按香港《公司条例》妥为编制[136] - 截至二零二六年止年度的核数师报告预期就附属公司取消综合入账载有不发表意见[137] - 截至二零二七年止年度的核数师报告预期仅就比较数字作出保留意见[137] - 截至二零二八年止年度及以后的核数师报告预期为无保留意见[137] - 独立核数师大华马施云确认初步公告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数额与综合财务报表一致[162] 主题8:管理层变动与公司治理 - 金志峰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自2025年1月3日起生效[151] - 王守坤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自2025年1月3日起生效,并于2025年2月19日辞任[151] - 余斌先生辞任执行董事、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2月19日起生效[151] - 梁振杰先生获委任为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自2025年2月19日起生效,并于2025年9月1日辞任[151][154] - 公司因多名董事辞任,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3.10(1)、3.21、3.10(2)及3.25条关于董事会及委员会组成的规定[153][154]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被颁令清盘,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空缺的工作已中止[155] - 审核委员会现时并无任何成员,年度业绩未经审核委员会审阅[156] - 薪酬委员会主席职位悬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25条要求[158] - 提名委员会仅由一名非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7A条规定[158] - 公司秘书职位悬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要求[158] - 张頴家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公司无其他女性董事,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92条关于董事会多元化的规定[158] - 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因此未为董事安排法律诉讼保险,也未设立内部审计功能[138] 主题9:其他财务数据 - 2025年物业、厂房及设备为170.6万人民币,较2024年189.4万人民币下降9.9%[6] - 2025年贸易应收款项为1,571.2万人民币,较2024年1,852.5万人民币下降15.2%[6] - 2025年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为1,832.6万人民币,较2024年1,400.7万人民币增长30.8%[6] - 2025年银行及其他借贷为52.42亿人民币,较2024年50.56亿人民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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