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资源(01130) - 2026 - 年度财报

投资物业与土地 - 公司持有中国投资物业80%权益,工业发展项目地盘面积约68,276.56平方米(约734,928.89平方呎),总建筑面积约2,598.80平方米(约27,973.48平方呎)[15] - 因新城镇区域规划,约4,059平方米土地(占工业发展项目面积约5.61%)被东莞市政府收回,赔偿金约人民币4.3百万元已支付及收取[16][20] - 因买方违约未能完成收购持有中国投资物业80%权益的附属公司全部股权,公司年内没收按金合共11.8百万港元作为协定违约赔偿金[21][25] - 公司持有香港投资物业100%权益,包括95个停车位,位于香港Catchick Street 2号Harbour View Garden[22] - 公司持有两个投资物业,分别位于中国及香港[14][19] - 香港投资物业包含95个停车位,其中72个位于海怡花园2楼至4楼,23个位于海怡花园3座3楼[26] 停车位租赁业务 - 香港停车位持续提供稳定收入及现金流,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租金收入约3,827,000港元(2025年:约3,528,000港元)[23]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停车位租金收入约3,827,000港元,较2025年约3,528,000港元增长约8.5%[26] 种植林地与生物资产 - 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维持新疆石河子市约30,000亩种植林地的树木采伐权,期限30年,自2008年7月1日起[24] - 集团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保留新疆石河子市约30,000亩种植林地的伐木权,自2008年7月1日起为期30年[27] - 法律团队审阅超过30份文件并实地考察,结论为承包合约在法律上有效存续,142团团长确认合约及相关协议维持十足效力[28][31] - 中材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将30,000亩种植林地分为3,824个抽样地区,挑选524个抽样地区进行勘查[34][36] - 估值采用可采伐林木总量459,906立方米、采收率80%、砍伐成本为收益之6%、废料销售收入为收益之3.5%[37][38] - 生物资产公允值计算公式为(可采伐林木总量×采收率)×木材市价-砍伐成本+废料销售收入[33][35] - 采用木材市价为每立方米人民币460元,高力国际确定集团生物资产于2026年6月30日公允值为人民币165,014,000元[41] - 高力国际对采收率及采用市价进行敏感度分析,以评估独立变量不同价值对生物资产公允值的影响[41] - 上述估值方法及途径与公司过往年度所采纳者一致[40][43] - 生物资产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允值为人民币165,014,000元,所采纳市价为每立方米人民币460元[44] - 可采伐林木总量由去年财政年底的460,461立方米减少555立方米至本年财政年底的459,906立方米,减幅达0.12%[46][50] - 杨树林木市价由去年财政年底的每立方米人民币481元下跌至本年财政年底的人民币460元,减幅为4.4%[46][50] - 生物资产公允值以人民币计由二零二五年约人民币172,756,000元减少至二零二六年约人民币165,014,000元[47][51] - 生物资产公允值以港元计增加至约190,376,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89,080,000港元),增加主要归因于人民币升值[46][50] - 采收率敏感度分析显示,采收率每变动5%,生物资产公允值变动约人民币10,313,000元,采收率80%时公允值为人民币165,014,000元[45] - 市价敏感度分析显示,市价每变动5%,生物资产公允值变动约人民币8,251,000元,市价每立方米人民币460元时公允值为人民币165,014,000元[45] -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公司确认来自主要非流动资产之收益净额合共约9,368,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亏损净额约25,592,000港元)[48][51] - 经营权利剩余可使用年期为12年(二零二五年:13年),按剩余租期以直线法摊销[53][57] - 经营权利估值所使用贴现率为16.0%(二零二五年:15.6%),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值且无确认减值[55][58][59] - 种植销售业务于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无伐木活动,因此无收益产生(2025年:无)[62][67] 金属回收业务 - 公司已恢复聚焦于稀土材料(尤其是永磁体)的金属回收业务[13][18] - 公司于2025年12月完成收购四川源莱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0%股权,标志金属回收业务深刻转型及资源回收业务战略升级[64][68] - 金属回收业务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收益大幅增长至约94,196,000港元(2025年:约2,831,000港元)[65][68] - 源莱顺仅凭约六个月经营业绩,按收益计表现便超越公司其他业务分部[64][68] - 源莱顺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徐晋勇教授建立产学研合作,已提交4项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其中3项已获授权[70][73] - 共同开发自动化生产线投入运作后每分钟可处理1.5个新能源电机后轮[71][74] 汽车及汽车配件业务 - 公司目前从事金属回收业务、汽车及汽车配件业务、停车位租赁、借贷业务以及证券买卖及投资业务[13][18] - 电机及电机配件业务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收益减少至约44,182,000港元(2025年:约48,769,000港元)[77] - 二手车及摩托车销售约为2,800,000港元(2025年:约3,967,000港元),减少约29.4%[77] - 轮胎业务在香港及台湾市场销售由去年约38,143,000港元增至约39,877,000港元,增长约4.5%[78] - 轮胎业务在中国市场由去年约6,349,000港元转为负营业额至约1,449,000港元[78] - 汽車及汽車配件業務收益下降至約44,182,000港元(2025年:約48,769,000港元)[81] - 二手汽車及電單車銷售額約為2,800,000港元(2025年:約3,967,000港元),減少約29.4%[81] - 香港及台灣市場輪胎業務銷售從約38,143,000港元增加至約39,877,000港元,增幅約4.5%[81] - 中國市場輪胎業務營業額由約6,349,000港元下降至約1,449,000港元[81] - 電單車新車牌照登記比去年減少10%[83][87] 资讯科技业务 - 公司拥有自家资讯科技业务,涵盖云端基础设施、定制软件及人工智能教育平台,并于尼泊尔拥有酒店租赁业务[13][18] - 資訊科技業務收益約為545,000港元(2025年:約268,000港元)[101] - 資訊科技業務涵蓋系統整合、基礎建設、商業解決方案及AI教育系統,服務涵蓋全週期從初步諮詢至持續技術支援[85][86][89] - 資訊科技業務收益約545,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約268,000港元)[104] - 人工智能教育平台具備AI營銷、AI招生、AI教研、AI課堂、AI家校互動及AI運營六大核心模塊[105] - 公司已與三六零數字安全科技集團、濟南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杭州少年游教育科技、莆田市文教集團等策略夥伴合作[107][111] - 公司預期人工智能教育平台將於不久將來產生收益[108][112] - 公司正研究開發適合香港市場的AI教育系統[107][111] 借贷业务 - 借貸業務貸款利息收入約346,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約368,000港元)[114][117] - 應收貸款本金額(扣除減值虧損撥備)約5,25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約5,315,000港元)[114][117] - 本年度並無就應收貸款計提減值虧損撥備(二零二五年:無撥備)[114][117] - 放債人牌照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屆滿,公司停止發放新貸款[110][113] - 公司決定不重續放債人牌照,將資源投放於汽車及汽車配件業務以及金屬回收業務[110][113] - 于2026年6月30日,集团有四名拥有未偿还应收贷款的借款方,应收贷款总额(扣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前)约为11,982,000港元[125][127] - 最大借款方应收约7,502,000港元,占未偿还应收贷款约62.6%[125][127] - 第二大借款方应收约4,033,000港元,占约33.7%[125][127] - 第三大借款方应收约282,000港元,占约2.3%[125][127] - 该四名借款方均透过转介获得[125]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就贷款四收取750,000港元全面及最终和解款项,并确认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回约750,000港元[126] - 贷款四已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悉数减值,和解完成后于2026年6月30日无未偿还结余[126] - 借款方一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贷款本金5,000,000港元,未偿还7,502,000港元,年利率6.5%,到期日2026年12月,一次性还款[127] - 借款方二为先前于GEM上市但于2021年除牌的公司,贷款本金5,000,000港元,未偿还4,033,000港元,年利率30%,到期日2023年12月,一次性还款,有担保[127] - 借款方三为香港经营业务的私人公司,贷款本金1,000,000港元,未偿还282,000港元,年利率12%,到期日2027年11月,两年内分二十四期支付,以名贵手表作抵押及有担保[127] - 于2026年6月30日,未偿还应收贷款(扣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前)约为12.0百万港元[129] - 经计及贷款二及贷款五分别约4.0百万港元及0.2百万港元的减值亏损拨备后,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的未偿还应收贷款(扣除减值亏损拨备)约为7.8百万港元[129] - 贷款一初始期限为180日,还款日期已根据十二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12月10日,利率由9%修订为2%再进一步修订为6.5%[129] - 贷款二初始期限为一个月,还款日期已根据四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利率由20%修订为30%[129] - 贷款三初始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期已根据五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延长至2027年11月25日,还款条款由每月偿还利息及到期偿还本金更改为分期还款[129] - 贷款四初始期限为12个月,还款日期已根据五份补充协议进一步延长至2023年11月3日,利率由12%修订为2%再修订为零[129] - 于2019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自借款方四收取款项合共约396,000港元,包括约83,000港元用于偿还本金及约313,000港元用于支付利息[130][132] - 公司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就贷款四当时尚未偿还的全部应收贷款约4.1百万港元确认减值亏损[130][132] - 根据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的同意令,借款方四同意支付750,000港元以全面及最终清偿所有申索,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前悉数收取全部三期和解分期款项[130][132] - 于和解完成后,贷款四的剩余账面总额约3.3百万港元已自相应亏损拨备中撇销,公司于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确认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回约750,000港元[130][132] - 贷款四最初于2018年4月授予借款方四,本金额为5,000,000港元[133] - 2019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集团自借款方四收取款项合共约396,000港元,其中约83,000港元用于偿还本金,约313,000港元用于支付利息[133][135][13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就贷款四尚未偿还的全部应收贷款全额约4.1百万港元确认减值亏损,账面净值降至零[133][136][139] - 根据2025年12月5日同意令,借款方四同意支付750,000港元以全面及最终清偿法律诉讼中的所有申索[134][137] - 和解金额分三期支付:签署同意传票时支付350,000港元,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200,000港元,2026年1月30日或之前支付200,000港元[134][137] - 集团已于2026年2月2日前悉数收取全部三期和解款项,合共750,000港元[134][137]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因收到和解款项确认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回约750,000港元[136][139] - 紧接和解前,贷款四账面总额约4.1百万港元,相应亏损拨备约4.1百万港元,账面净值为零[136][139] - 和解完成后,贷款四剩余账面总值约3.3百万港元(即4.1百万港元减750,000港元)已与相应亏损拨备撇销,未造成额外重大亏损[136][139] - 截至2026年6月30日,贷款四无任何应收贷款总额、亏损拨备或账面净值,法律诉讼已于2026年3月3日全面终止[134][136][137][139] - 借款方一为自2007年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2018年市值高达130亿港元[145] - 贷款一期限从2023年12月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12月,利率提高至6.5%[146] - 贷款二年利率自2020年9月1日起由20%修订为30%[150] - 借款方二2019年发生违约,公司于2019年收回部分应收贷款[151] - 借款方二于贷款二延长还款日期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公司于2024年采取法律行动追讨[152] - 授出贷款二时,借款方二资产负债比率低于1,信贷风险相对较低[149][153] - 贷款三授出时,抵押品有足以信纳的贷款抵押品比率,信贷风险可控且可收回性较高[157] - 贷款四自2020年11月起提供较低利率并更改还款条款包括延期一次性还款[158] - 2019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从借款方四收回约39.6万港元,其中约8.3万港元用于偿还本金,约31.3万港元用于支付利息[159] - 借款方四未完全遵守约定还款安排,贷款四延长还款日期到期后,公司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对其提起法律诉讼[159] - 借款方四违约后,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共收取款项约396,000港元,其中约83,000港元用于偿还本金,约313,000港元用于支付利息[160]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达成和解,借款方四同意支付750,000港元以全面及最终清偿所有申索,所有三期和解款项已于2026年2月2日前收取,截至2026年6月30日贷款四无任何未偿还款项[164] - 法律诉讼已于2026年3月3日全面中止[164] - 为控制信贷风险,公司仅向借款方五授出贷款200,000港元[167][172] - 公司于2021年9月将贷款五的还款条款由一次性还款修订为分期还款,还款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13日[168] - 借款方五自2022年7月最后一次付款后拖欠偿还分期贷款,公司已发出催缴函要求即时还款,并于2023年5月收回部分应收贷款[169] - 截至年报日期,借款方五的追回流程仍在进行中[169] - 公司认为违约事件主要由于2018年中以来的中美贸易战、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COVID-19疫情及美国加息等前所未见及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全球经济低迷及投资市场情绪不佳[171] - 公司认为其借貸業務的內部監控政策行之有效,并无理由怀疑信贷评估工作的有效性[171] - 未偿还应收贷款总额(扣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前)仅与四项贷款相关,占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约1.8%[174][177]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根据针对借款方四法律诉讼的全面及最终和解收取750,000港元[178][179] - 由于贷款四先前已全额计提减值,集团于年内确认应收贷款减值亏损拨回约750,000港元[178][179] -

中国环境资源(01130) - 2026 - 年度财报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