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4月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