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拟进一步优化上市规则,须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至50%
中国基金报·2026-09-21 19:12

香港联交所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二阶段咨询文件核心要点 核心观点 香港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旨在优化上市发行人公司交易监管规定,提升香港上市机制竞争力,通过调整交易门槛、简化程序、加强披露及董事会问责,在增强发行人灵活性与确定性的同时维持投资者保障[2][3][8] 须予公布交易规则调整 - 须股东批准的主要交易门槛由25%提高至50%,但涉及提供财务资助、证券或其他投资活动的交易除外,仍维持在25%[4] - 取消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分类,以简化分级并提高企业执行交易效率[4] - 在一般日常业务中进行资产收购或租赁,即使构成主要交易,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豁免刊发通函及股东批准[4] - 所有须予公布交易的公告须披露交易主要条款、交易目标关键财务信息及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等重要资讯,并在指定情况下就交易进展进一步公告[4] - 优化衡量交易规模方法,删除“盈利比率”测试,保留资产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及股本比率四项测试[5] - 计算代价比率时,可以市值或资产净值两者中较高者作为比较基准,以更全面评估交易重要性[5] 关联交易规则调整 - 将关联人士持有附属公司的股权门槛由10%提高至30%,因持股达30%或以上时引发利益冲突风险相对较高[6] -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进行、属收益类的持续关联交易,容许以公司收益或经审核财务报表中其他财务指标的百分比代替固定金额来设定年度上限[6] 分拆上市规则调整 - 将母公司上市后不可提交分拆上市申请的限制期由三年缩短至一年,以帮助企业更灵活应对业务发展及融资需要[7] - 简化分拆监管程序,为符合资格的发行人引入自行评估机制,风险较低的分拆个案无需事先取得交易所批准[7] - 加强信息披露,为分拆上市引入具体披露要求以提升透明度[8] - 取消保证配额要求,删除母公司股东必须获得分拆公司股份的权利,因执行复杂且未必为股东带来实质利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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