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仲裁事件及公司业绩分析 仲裁事件核心 - 厦门钨业就洛阳钼业违反《合资合同》停止向合资公司洛阳豫鹭提供尾矿导致其全面停产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金额暂计1.16亿元(暂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1] - 洛阳钼业于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向洛阳豫鹭提供尾矿,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且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2] - 厦门钨业提出四项仲裁请求:要求洛阳钼业继续履行合同恢复供应尾矿直至经营期限届满(2032年4月23日);赔偿因违约断供损失暂计5644.54万元(自2026年6月30日计算至8月31日);赔偿因暂停销售导致的损失5676.7万元;承担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3] - 该仲裁案件不会对厦门钨业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裁决结果为准[3] 合资公司背景 -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于2001年9月9日签订《合资合同》,合资设立洛阳豫鹭,厦门钨业现金出资持股60%,洛阳钼业以尾矿供应及使用权等出资持股40%[2] - 洛阳豫鹭于2002年4月24日成立,经营期限三十年(至2032年4月23日),主营业务为回收洛阳钼业栾川三道庄钼矿选钼后尾矿中的白钨矿[2] 厦门钨业2026年上半年业绩 - 2026年上半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50.14亿元,同比增长81.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亿元,同比增长127.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5亿元,同比增长122.81%[4]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元(含税)[4] 三大主业表现 - 钨钼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161.51亿元,同比增长83.81%,利润总额32.96亿元,同比增长161.28%[4] - 钨钼业务中光伏用细钨丝市场份额超80%,切削工具产品总体销量同比增长46%,营收同比增长76%[4] - 稀土业务营业收入43.55亿元,同比增长51.50%,利润总额1.45亿元,同比增长101.41%[5] - 稀土业务中磁性材料上半年销量6706吨,同比增长29%[5] - 能源新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44.88亿元,同比增长91.09%,利润总额5.72亿元,同比增长55.71%[5] - 能源新材料业务中钴酸锂销量2.92万吨,逆势同比增长1.46%,行业龙头地位持续巩固[5] - 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0.21亿元,同比减少24.16%[5] 股价表现 - 厦门钨业股价年内累计上涨23.03%,先后于1月9日、2月27日、4月16日、6月15日、6月16日、6月22日六度涨停[1] - 6月22日涨停后收盘价94.50元为年内最高收盘价,9月21日收盘报50.20元,当日下跌0.57%[1]
两家矿业龙头纠纷升级!洛阳钼业,被索赔1.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