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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新规:首次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挂钩”
母基金研究中心·2025-05-17 11:05

5 月 16 日 , 证 监 会 发 布 了 修 改 后 的 《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 ( 简 称 《 重 组 办 法》),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 包容度,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建立重组简易 审核程序等,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 《重组办法》明确指出, 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 基金等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本次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一是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将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注册决 定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二是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三是 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明确适用简易审核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 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四是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 并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6个月锁定期,构 成收购的,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