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重大改革!公募基金,明确“积极股东”角色
证券时报·2025-05-18 10:25
重大改革。 基金业协会近日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下称《规则》),是《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 《方案》)后首份落地的配套实施规则,也是业内首份聚焦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简称"参与治理")的系统性规定。《规则》指明了公募基金参与 治理所关注的8大行为、行使股东权利的9种方式,还特别指出了持股5%以上基金股东"积极行使"表决权的13类事项,明确了公募基金"积极股东"角色。 从制度供给角度看,这是公募基金史上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公募基金早期曾有过在招商银行和格力电器等代表性公司上的"联名治理"实践。受访人士对证 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近些年治理实践来看,公募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诉讼乃至退市等事件时有出现,但少见基 金管理人代表投资者利益采取法律行动。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期待新规能成为公募高质量公司治理参与的新起点。 明确"积极股东"角色 《规则》呼应《方案》里面的"出台公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助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从理念、原则、实操等维度,全方位指明了公募基金参与治 理的方向和具体内容。 《规则》规定,基金管理人 ...